服饰色彩的伦理思想价值探究

时间:2024-06-05 10:23:27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服饰色彩的伦理思想价值探究

  论文摘要:服饰色彩作为一定的外部表现,以自己特有的物质形式表现着这些伦理观念,从而以一定符号的形式构建了服饰色彩伦理的内容和价值体系。服饰色彩的这种真假区分、善恶评价、美丑取舍内在的规定了服饰色彩伦理的价值内容,从而对人们的着装、着装习惯产生重大影响。
 
  论文关键词:服饰色彩;伦理;真善美

  0引言

  服饰作为一定文化的特殊符号表征,一直都在以显性或隐性的形式向人们传达着一定的伦理思想、道德观念灌输于人们的思想行为之中,彰显着人们的善恶评价和美丑取会,从而最终形成人们固有的伦理观念。在服饰的真、善、美表达中,色彩作为服饰最为鲜明和最为本质的构成要素,它所传达出的伦理信息也是最为直观和明显的。

  1服饰色彩的真、善、美

  所谓“真”是指“客观事物真实存在的属性”。在服饰色彩伦理中,能正确反映着装者的主体本质,实现色彩所赋予的伦理意识与主体的伦理实践相统一便是“真”,否则为“假”。例如,男性总是习惯性地穿上色调比较朴素、冷峻的服装,朴素、冷峻的色调代表着男性角色的理性和沉稳。而女性则配以色调明丽、温婉的服装。明丽、温婉的色调体现着女性甜美与优雅的社会角色认同。因此,这种色彩符号所代表的主观意识与着装者本身所具有的本质存在的统一,便是服饰色彩之“真”所应包含的伦理内容。所谓“善”,是“在人和人的关系中表现出来的对他人、社会有利,具有价值的行为”,反之为“恶”。服饰色彩的“善”与“恶”是指服饰色彩所代表的价值内容,并围绕着这个内容所规定出的价值原则或评判标准。以绿色为例,自我国上古时期,绿色就同青色、碧色一起被划为“间”(贱)色的行列。唐朝时期,碧巾被认为是一种侮辱囚犯的头饰,宋代则以带青色头巾为不肖子弟的装束。因为绿在传统价值的集体评价标准上已经深深被打上了“恶”的烙印,即使是在文化多元、思想开放的今天,我们仍很少看到在商店里会有绿色的帽子陈列于柜台之上,其中原因概亦为此。关于“美”的定义,笔者认为:“美的理式与真的理式统一可以见出和谐的性质,美的理式与善的理式的统一可以见出和谐的属性”,所以“美”应该是“真”与“善”的统一。在中国中,“和谐为美”一直是被普遍认同的标准,因此,服饰色彩之美所包含的伦理内容理应包括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指能够正确反映着装者的本质属性,如性别区分、社会特征、性格喜好、宗教信仰等内容;其二是指色彩符号所包含的价值意义能够为一定的社会评价标准所接受,或者是有限性的接受。所有这些其实也即是设计学所讲的服饰色彩的“功能”与“形式”高度一致。

  2服饰色彩的真、善、美评价

  由以上论述可知,服饰色彩所体现的“真”与“善”最终都要归结到对于“美”的价值判断上来。但“美作为社会实践的产物同样具有功利性”,这种功利性决定了人们要求存“真”去“伪”、弃“恶”扬“善”、趋“美”避“丑”。服饰色彩的“真”与“善”首先必须要是合乎“礼”的“真”与“善”,曾言:“见人不可以不饰。不饰无貌,无貌不敬,不敬无礼,无礼不立。”在看来,衣冠代表着一种社会身份和人格尊严,它体现并维护着社会秩序。带着这种“礼”的规定性,儒家认为:服饰应该以不同的色彩来区分着装主体的社会等级和身份,也即“以色明礼”。为了将这一思想贯彻更加到位,儒家将“执其两端而择其中”的“中庸”思想也渗透与服饰色彩之中,对服饰色彩的量的规定要求人们注意端正、文雅、大方、适度、规矩,另一方面则不喜欢式样怪异、色彩跳跃的服装,任何过分明丽或者对比强烈的着装色彩都会被认为是“伤风败俗,有辱风化”。可以说,这种思想在的今天依然对人们的着装心理有着很大程度的影响。与儒家为代表的主流文化相对应,我国文化历史上也曾出现过与儒家分庭抗礼的相对而言的非主流文化。如墨家、、法家文化。道、墨两家认为服饰只是人性的一种外部表现,人的本性在于人的内心自然属性。在反对“礼”的规定性时曾言“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以此为依据他们提出了“衣必常暖,然后求丽”的服饰价值评判标准。受非主流文化的影响,我国古代服饰色彩曾试图在走一条能够维护“礼”的规定性的同时又符合人性之“真”的“和谐”式发展道路。以唐代文官服饰色彩为例,唐代文官服饰注重在多样统一中刨造“自然和谐”,以符合服饰之美及习惯。唐代文官服饰在大面积使用“正色”的基础上,在纹样和配饰上采取了“问色”点缀的配色方案,避免了色调的单一,这种对服饰色彩所表现出的极大丰富和创造使文官服饰在姿态各异、灿烂多彩的形式中,呈现出博大精深、变幻莫测的美学意蕴。需要指出的是,服饰色彩伦理的这两种评价标准并不是相互孤立而是相互影响的。前者是相对于大众服饰色彩而言的,后者是相对于个体色彩而言的。在这两种评价标准的规定下,主流文化的价值评价并约束非主流评价,非主流评价影响和量变着主流文化评价。

  3服饰色彩真、善、美的应用分析

  随着的发展,服饰色彩符号中的封建内容日渐弱化,服饰色彩的真、善、美在继承传统价值观念的基础上不断更新着自己的时代内容,体现出“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这些服饰色彩的真、善、美表达,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表现为一系列的色彩搭配原则的应用,从而最终构筑了当前服饰的体系。

  3.1求“真”的色彩搭配原则按前面的所讲的求“真”的伦理价值诉求,就是要正确反映着装者的主体本质与客观规律,从而达到着装主体主客观的统一,所以“真”不一定就“美”,“美”也不一定是“真”。按着这一要求,我们可以将其具体化为:服饰的着装主体要根据着装的具体需要实现色彩与个人身份、爱好、性格以及客观实际的需求相吻合,也即色彩的主观意向与客观存在相吻合。例,马路清洁工着黄色工作服不一定就“美”,但它却反映出了“真”——安全、警示作用的客观内容。这种求“真”的服饰色彩搭配原则在个人风格形象策划中应用尤为突出。一般来说,色彩所赋予女性的年龄含义是有规律可循的,色彩的纯度和明度越低,其所代表的年龄指向就会越高,反之,就越年轻。因此女性在着装时总是趋向于选择适合自己年龄阶段的色彩。虽然这种着装需求可能会因为职业、背景、个体需求等多重因素左右,但其整体趋势是不变的、恒定的。

  3_2求“善”的色彩搭配原则由于“善”直接和功利相联系,它以社会功利作为标准,如某一行为是否对社会有利,或者说是否符合一定社会的价值评判标准,所以“善”总是与一定的社会价值标准相联系的。在中国中,色彩一直被认为色彩应该与人的年龄、品行相一致,否则就有“越轨”之嫌,女人艳装过分就会被视为轻浮,男人服饰过“亮”则被认为是浪荡(不“善”)。受外来文化影响,白色目前已经突破了传统文化中被视为哀伤之色的定律,被现代文化赋予了清纯、圣洁与崇高的社会价值含义,因此在现代婚礼中,新娘身着白色婚纱是被大家认可和接受的。白色的婚礼服体现了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因而我们认为是“善”的,所以也是“美”的。

  3.3“真”、“善”、“美”的和谐统一原则这可以说是服饰色彩搭配的最高境界,也是设计师的不懈追求。由前面的论述可以知道,“真”、“善”与“美”虽有共同之处,但也并非完全统一,所以说要做到“尽善尽美”并非易事,这需要设计师在进行服装设计时不但要考虑到着装者的着装,同时也要考虑到着装者的身份与个性特征。

  当然,这并不是说服饰色彩的“真”、“善”、“美”完全就没有统一的可能性,其实我们日常生活中对自己的服装之美的不断追求的过程,也就是对服饰色彩的“真”、“善”、“美”的无限靠近的过程。这种追求“真”、“善”、“美”的和谐统一,需要着装者在考虑服饰色彩风格是否符合个人风格的同时,还要考虑到着装场合是否与服饰色彩相一致的问题。当两种选择出现矛盾性冲突肘,为了着装的目的性需要可能要对个人风格的选取作出牺牲。这一原则在具体的色彩搭配时可以将其与服饰装扮的TPO原则联系起来,也就是说服饰色彩要体现出着装的时间、地点与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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