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国际经济法中的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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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国际经济法中的公平原则

  国际经济法中的条款要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要对国家经济贸易活动具有宏观协调和方向性指导的作用。以下是yjbys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试论国际经济法中的公平原则论文,欢迎阅读借鉴。

  摘要:国际经济法的公平原则是在健全完善国际经济贸易市场的过程中必须坚持贯彻的一个基本原则。本文简要阐述了国际经济法的构成条件,详细分析了公平原则的基本概念、理论依据和重要意义,深入探讨了公平原则的实践措施,以期为相关研究者提供参考和帮助。

  关键词:国际经济法;公平原则

  国际经济法中的公平原则指的是建立国际经济关系的主权国家是以同样的地位在相同的平台上进行贸易活动的平等主体。但是学界对公平原则具体的理论原理存在许多分歧。建立起国际经济法的必备条件是什么,如何正确认识国际经济法中公平原则的具体含义,怎样才能在公平原则的实践中落实这一原则的实际操作,都是相关研究者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1构成国际经济法的条件

  协调国家间经济贸易关系最基本的法律就是国际经济法。构成国际经济法的具体条款必须要满足四项条件:

  首先,国际经济法中的条款要体现国际经济法内涵丰富的基本精神。尊重各个国家在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主体地位,遵守国际经济秩序的规章制度,承认国家主权的不可侵犯性和国家权益的神圣性等。

  然后,国际经济法中的条款要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要对国家经济贸易活动具有宏观协调和方向性指导的作用。

  接着,国际经济法中的条款要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能够保持基本原则的稳定性和持续力。

  最后,国际经济法的条款还要具备法律效力的强制性,对于在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中出现的不良现象要予以严厉的纠正和惩处,以保证国际经济法的法律效力。

  2国际经济法中公平原则的概念

  2.1公平原则的基本概念。

  国际经济法中的公平原则具体包含了三层含义:其一,从横向的国际经济关系来看,在国际经济交往活动中的所有国家主体都是地位平等的。其二,从纵向的经济差距来看,在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中存在经济实力差距的国家可以获得同样的竞争机会和优惠待遇。其三,本着公平原则,发达国家应该履行国际义务,实行一视同仁的优惠政策来帮助发展中国家获取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参与权;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分工体系中也要以平等互惠的原则来进行分配。

  2.2公平原则的理论依据

  2.2.1国际社会的公理。

  公平原则已经满足了国际经济法的构成条件,不但具备了基本原则的理论核心还体现了法律思想,代表着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中正确的价值取向。包含了国际法律和道德规范的国际社会公理,是推进公平原则发展的理论铺垫和基石。

  2.2.2一定的历史渊源。

  “公平”这一原则要求具有相当深厚的历史渊源和悠久的发展历史。在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当今世界,要在复杂的经济网络中建立起统一的国际经济秩序,公平原则是不可或缺的历史基础。

  2.3公平原则的重要意义。

  公平原则的作用和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公平原则可以在国际贸易中弥补法律不足和缺失,指导国家主体充分利用政策法规来捍卫自身的权益和权利。另一方面,公平原则在规范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上具有重要的现实作用,纠正着不公正的贸易现象,督促着国际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国家间经济关系的合理化进程。坚持公平原则,有利于形成国际经济中互惠互利、双赢贸易的良好局面。但在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的同时也要注意,不能过于关注与自身利益的得失,太过斤斤计较会失去国际贸易持续发展的长远前景。

  3国际经济法中公平原则的具体实践

  3.1普惠制。

  普惠制,简称GSP,是一种普遍优惠的关税制度,具体是指为了增加发展中国家的进出口贸易,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实行的一种具有普遍性、非歧视性和非互惠性的实惠制度。在国家间合作又竞争的经济关系中中,在全球化贸易市场不断拓展的大背景下,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落实公平原则的贯彻和实现,《各国经济权利与义务宪》对国际经济法中的公平原则进行了认同和肯定,要求发达国家为发展中国家的关税实行普惠制度。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以发展中国家为主要受惠国的普惠制在宣传范围、实行程度和落实力度上都倾向于形式主义的走过场。

  在施行普惠制的实际操作过程中,普惠制虽然能够要求发达国家给发展中国家的进出口提供关税上的优惠待遇,但是发达国家的优惠方案是按照本国的相关规章制度来进行制定的。这就让发达国家实行的普惠制具有较大的自由裁决权,是建立在本国利益的基础之上的,所谓的优惠并没有落到实处。所以,国际经济法中的公平原则必须要坚持下去,督促各国的普惠制发挥出自身真正的积极作用。

  3.2S&D条款。

  S&D条款,指的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里互惠互利的条款。《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是一个由参与国共同签署通过,专门协调各个参与国之间关税制度和贸易规则的总体协定。为了促进国际市场的加速形成,提高世界贸易的自由化程度,扩大生产力和货币在全球范围内的正常流通,世界贸易组织要求组织成员们相互之间实行互惠政策,为对方提供优惠待遇。具体的执行形式就是一个组织成员在享受了他国的优待后必须给予他国同样的优惠待遇。

  这些互惠互利的要求都是以公平原则为根本精神的。在世界贸易组织体制的不断完善下,各种类型的优惠待遇都受到了限制或者被转变成了其它互惠政策。所以,各个国家都要学会利用公平原则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捍卫本国的正当权利,促进国内市场与国际接轨的进程。

  结束语:

  综上所述,国际经济法中的公平原则有着各种不同层面上的含义,不仅规范着国际上的经济贸易活动,还能指导国际主体有效利用法律法规来维护自身权益。当前国际上对公平原则最主要的两项实践就是普惠制的颁布和S&D条款的出台。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应该坚持公平原则,共同促进国际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强蔷.公平互利原则: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选择———兼与平等互利原则比较[J].宜宾学院学报,2014,11:72-77.

  [2]刘志云.论全球化时代国际经济法的公平价值取向———兼论发展中国家及我国的角色定位与战略选择[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7,05:8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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