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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家庭结构的变化与农村老年保障
论文关键词:农村家庭结构:家庭养老;社会养老
论文摘要:我国全面实施人口计划生育国策以后,农村社会家庭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家庭小型化,老年人口比例逐步增大。加之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农业生产力水平仍十分低下,传统意义上的农村家庭养老面临重大挑战。为了改变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水平低、范圈小的现状,解决占中国老年人口约75 %的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需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避免“养老真空”的不利影响。
中国文化深受儒家的孔孟孝道影响较深。在中国,家庭养老是一种悠久的传统已成为人们伦理道德观念的一部分也是整个人类社会生存的一份珍贵遗产。传统的大家庭,由于人口多,且多以农耕为主,人口流动率很低,一家一户成了最完整的社会细胞,家庭养老是自然的选择。在农村,家庭养老是老年人口养老的主要方式起着主渠道作用。
家庭养老在农村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是与中国的崇老文化、道义责任的约束、法律规范的强制、社会保障替代水平低下等因素分不开的,因而有其相对深厚的现实的法律和经济、心理文化基础但这并不意味着家庭养老具有超稳定性。
一、家庭结构的变化引起农村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
加世纪70年代以来,计划生育政策在我国得以普遍实施,家庭生育率降低,家庭规模趋于小型化,传统的“正金字塔型”的家庭结构正在逐步向“倒金字塔型”的结构转变。“四二一”(四个老人、二个成年人、一个小孩)或“四二二”(四个老人、二个成年人、二个小孩)的家庭结构代表了中国未来农村社会的家庭结构主流。随着农村家庭结构的转变,传统的家庭养老正在经受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1.“负担老年系数”逐年增大(见下表),意味着需要赔养的老年人口增加,家庭养老资源需求增加。而我国农村的经济基础还比较薄弱,虽然20多年的改革使农村贫苦人口减少,但到1999年底,在统计上仍有4200万贫困人口存在。贫困的持续,削弱了家庭对老年人口的经济支持,使家庭养老的质量受到影响。
2.农村老年父母身边子女数的减少弱化了家庭养老。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以及农村青壮年人口向城镇的大规模流动导致农村老年人身边的子女数的减少,从而使家庭养老不仅在经济上而且在时间和精力上难以承受。
3.市场经济观念对人们传统的文化道德观念产生了强烈的冲击,农村年轻人的赡养意识已大为淡化,有的农村老人基本的生存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家庭赡养纠纷突出。据《中华老年报》载,山西省有关单位自19%年以来已接待老人来访2万多起,上海市每年平均处理6000起,1995年天津市津南法院共受理瞻养案例比1994年增长了116.7%。
4.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农村社区文化组织水平十分低下,近乎空白。农村日常精神生活状况令人堪优,农村老年人精神生活单调,精神生活水平严重偏低,更多的时候他们面临的是孤寂。
二、农村老年社会保障的进程及不足
伴随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在我国的全面推进,近年来农村老年社会保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据《中国统计摘要》数据(1998),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投保人数1995年为5143万人,1996年为6594万人,1997年为7035万人,投保人数逐年明显增加,为今后农村的养老打下了基础。但目前已达65岁以上的6000多万农民的养老问题,主要仍依靠家庭养老按民政部统计,1997年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农民仅61.4万人,当年领取养老保险金3.34亿元,人均仅544元;历年积累的养老保险金只有139.2亿元,按投保人数计算,人均仅198元,水平较低。农村“五保户”得到集体供养的有184万人,供养率为76%,五保户的人均生活费为857元,还有近1/4的孤寡老残未得到“五保”,再加上乡镇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等供养的老人,由社会养老的老人总共也只有300多万人,仅占农村65岁以上老人的5%。95%的老人还需依靠自我养老和家庭养老。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尚无明显转变。1997年还有10.7%的村没有医疗点,平均每千人口医生数,农村只有1人,城市有2.3人,而且农村均为自费医疗。医疗费上涨较多,农村大部分地区收人较低,有相当多的老人没有经济收人来源,而老年人患病率高.往往因治病倾家荡产或无钱治病拖延耽搁而死亡。据卫生部抽样调查,农村患者因贫困未能住院的达41%。
这种以乡(镇)、村为单位建立的农村老年保障制度具有不可避免的缺陷,主要有:层次过低,范围过小,容纳力小。
三、新型的农村老年社会保障制度的构想
农村老年社会保障是个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的构想应从老年人的需求人手:老年人口的需求主要是养老的经济需求、治病健身的医疗需求、日常生活的照料需求和思想情感交流的精神慰藉需求。老年人口的这四大需求,决定了必须有四大保障机制,即经济社会保障、医疗社会保障、生活照料社会保障和精神慰藉社会保障。只有全面实施这四大社会保障机制,才能使农村老年人口幸福地安度晚年。其中,经济社会保障是基础,医疗社会保障是重要条件,生活照料社会保障是关键,精神慰藉社会保障是重要组成部分,四者缺一不可。
经济社会保障是老年人安度晚年的经济基础。我国目前农村农业生产力水平仍十分低下,加之农村老年人口众多(约占中国老年人口总数的75%),农村老年人口的社会经济保障不能照搬城镇老年保障模式,保障水平在短时期内也不可能达到城镇老年人口的保障水平。(1)目前只能是从低起点、低标准,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为目标,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 制度。(2)农村老年经济社会保障模式应是自助性的。农村老年保障所需的庞大资金支出单靠国家无法负担,单靠集体也不行,在资金筹集上,应坚持“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待”的原则。(3)农村养老基金必须由专门机构管理,统一使用,国家可为养老保障基金指定专项建设项目,使其保值增值。
医疗社会保障是重要条件。农村医疗保障,一般以自然村为单位,实行个人投保。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农民的承受能力确定个人保费标准,凡投保者在就医时按比例报销门诊费和住院费。建立个人医疗费帐户与大病社会保障基金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大病、重病的医疗费用由社会统筹解决。国家应通过增加农村卫生保健事业的投人,发展农村三级合作医疗网络,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
生活照料社会保障是关键。在有了经济社会保障和医疗社会保障之后,老年人口生活质量的高低,主要取决于生活照料社会保障的状态和发展程度,它在老年人口生命历程中确实是一个起着关键作用的环节。由于农村居住相对较为分散,明显遗留了自然经济的痕迹,因此在老年生活照料活动中家庭和农村社区必须唱主角,起主要作用,国家承担组织‘指导和监督之责。生活照料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如家庭养老与社区服务一体化形式,家庭养老与临时托老相结合形式,人住老年公寓与定期探家团聚相结合形式。
精神慰藉社会保障是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采取一定措施,通过多种途径,使老年人的生活丰富多彩,精神充实,有滋有味。国家应尽指导和监督之责,条件成熟的地方,村组织应提供一定的老年人活动场所。充分调动个人、家庭和社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把各种活动组织安排好,使老年人有个精神偷悦而充实的晚年生活。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又不尽一致。全面启动新型的农村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在各地区的进程不能片面追求一致各地区应从自身的经济状况、文化传统等现实条件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老年社会保障,决不能因为在农村要逐步建立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便忽视家庭养老的作用。在新世纪对于中国传统式的家庭养老模式,不是抛弃,也不是照搬而是通过挖掘和创造使其适应现代社会。加快建立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使家庭养老功能发挥得更加充分,又可使因家庭结构的变化对家庭养老功能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促进我国农村养老问题的解决,进而促进我国农村的稳定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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