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黑龙江垦区交通建设项目管理问题论文
摘要:
作者针对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新形势下,垦区交通运输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模式发生转变后的交通建设项目管理问题,从建设项目申报、建设项目实施、工程财务核算及垦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等方面提出个人见解。
关键词:
黑龙江垦区;交通建设;项目管理
2009年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黑龙江垦区各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对所属农场交通科均实行了财务集中核算、农场交通科报帐的核算办法,此办法实施对进一步加强交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提高资金利用率和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而如何加强交通建设项目管理,充分发挥农场交通科的监管作用,确保各项建设项目顺利完成,是摆在垦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面前的又一新课题。笔者从建设项目申报、建设项目实施、工程财务核算等方面,谈几点个人的认识。
一、建设项目申报
建设项目包括通达公路工程、运输基础设施站场、危桥改造、绿化风景线、公路大中修、房屋维修、治超站点、养护中心及机械设备购置等。由农场按照管理局交通运输局项目申报要求申报,申报项目必须说明建设理由、建设内容规模及标准、建设地点(选址)、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年限、总体评价等内容,并加盖农场公章。需农场配套投资的项目必须明确农场配套资金数额。如需要项目可研报告、设计方案、设计图纸、概预算等按要求上报。单独用表格申报的项目需农场盖章并出具配套资金承诺函。农场交通科负责审核所有申报内容,盖章确认后上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
二、建设项目实施
农场交通科对交通建设项目实施负有监管职责,全程参与监督管理工程项目,包括项目前期工作、施工图设计、施工单位确定、签订施工合同、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工程量、竣工验收等。
(一)施工图设计:项目确认落实或计划下达后,农场交通科协调聘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编制预算。设计及预算应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相关业务部门审核,需报总局交通运输局的,由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提出初审意见后报总局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公路大中修、房屋维修、场地建设项目设计及预算,可由农场交通科协调相应单位或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计和编制预算,并报审。
(二)施工单位确定:根据交通建设项目的规模和投资额度,原则采取招标、邀标、议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要有相应的资质。通达公路项目由农垦总局招标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三级以上客运站、养护中心、危桥改造、场地建设除需总局招标外,由农场采取相应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农村客运站、停靠站、治超站点由农场交通科确定施工单位;房屋维修由房屋所有权单位确定施工单位。通达公路、绿化风景线、公路大中修原则上由农场公路管理站施工。机械设备购置由补贴投资的交通部门按招投标程序相关规定,确定供货单位。
(三)施工合同签订:通达公路工程由管理局农路办委托项目农场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与农场公路管理站签订施工合同;三级以上客运站、危桥改造、养护中心由农场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农村客运站、停靠站、治超站点由农场交通科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房屋维修由房屋产权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需监理的项目还要和监理单位签订合同。农场交通科对交通建设项目的施工合同签订实施监管,并见证盖章。
(四)项目建设管理:农场交通科要对开工的建设项目实施严格监管,专人负责,重点监督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量完成情况,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积极协调农场及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完善工程建设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和内业资料,及时向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汇报建设项目的施工进展情况。
(五)工程竣工验收:房屋建设工程项目完工后,农场交通科应协调农场基建部门组织对主体工程进行验收,并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所有建设项目完工后,按要求整理内业资料,达到验收状态,由农场交通科提出验收申请,农垦总1局交通运输局或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鉴定验收。
(六)工程拨款:如上级补贴资金到位,拨款前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向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提出工程拨款申请,农场交通科依据工程进度及工程量完成情况出具拨款意见,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审核后拨款。工程完工验收后拨款的项目,必须解决好遗留问题,达到交付使用状态后拨款。
三、工程财务核算
通达公路工程由农场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核算,补贴资金拨付农场指挥部,农场指挥部向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报决算。三级以上客运站、危桥改造、养护中心、场地建设补贴资金拨付农场(科站合一的建设项目,属行业补贴资金部分要单独纳入交通行业资产管理)。绿化风景线、公路大中修补贴资金拨付农场公路管理站,由农场公路管理站向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报决算。房屋维修补贴资金拨付房屋产权单位,由房屋产权单位报决算。农村客运站、停靠站、治超站点、交通科办公室维修资金核算在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形成固定资产的列入相关农场交通科帐内,农场交通科按照补贴资金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配套资金由农场负责,补贴资金按合同拨付施工单位。各交通建设项目的补贴资金拨款的主要依据是:项目计划、施工合同、验收鉴定书、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各项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农场交通科负责向管理局交通运输局财务部门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发票,验收鉴定书由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有关部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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