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钢琴演奏技术能力与表达音乐的关键“协调”

时间:2024-08-28 05:52:19 文化艺术 我要投稿

提高钢琴演奏技术能力与表达音乐的关键“协调”

  动作的协调自然对于钢琴专业的学习來说意义至关重要。如果忽视这个基本前提,而去用不协调动作表达音乐,演奏者非常容易受伤。以下是小编J.L为大家分享的关于钢琴演奏技术能力与表达音乐的关键之论文范文。

提高钢琴演奏技术能力与表达音乐的关键“协调”

  〔摘 要〕目前在鋼琴专业教学领域经常会出现很难提升学生的技术能力和音乐表现力的问题。其关键就在于对于钢琴演奏中“协调”问题的认识不足。本文旨在通过对于“协调”问题的阐述,能使大家对其有一个较清晰的认识,进一步指导实际的教学和练习。

  〔关键词〕协调 认知 合理性

  在目前的钢琴专业教学领域中普遍存在着一个问题,就是大部分学生很难在进入一定水平阶段后继续得到提高。其具体的表现就是技术能力和表现音乐的能力都很难得到质的飞跃。比如:急速演奏能力,应对复杂技巧的能力,音乐表现力等等。而这些问题往往被归因于学生的基本功不好,能力不强,不够努力种种原因。但其实还是有不少热爱音乐也很努力的学生就是不能突破,笔者认为其根本原因就是没有把握住提高技术能力和表达音乐的关键——“协调”。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对于“协调”的解释是:和谐一致,配合得当。如:动作协调;色彩协调。由其解释不难看出协调对于几乎所有的人类活动都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大至国家社会,小到每个人的日常生活都需要协调。如果失去了协调,一个人甚至连最基本的生存都会变的非常困难。比如:口吃(语言失调症);运动协调障碍等等。诚然,对于协调问题的探讨需要涉及到神经学、心理学、生物学等学科领域。但本文仅就正常人的情况下钢琴演奏中协调的问题加以阐述。

  

  钢琴演奏是一个需要相当高协调性的人类活动。它需要四肢、眼、脑的高度精密协作,并要在高度协调的状态下运用声音带给人美的感受。在钢琴演奏中只要稍有不协调配合的时候,就会影响到最后的音乐效果。进而无法准确地表达音乐情感与思想内涵,不能与观众形成良好的交流。笔者认为影响钢琴演奏中“协调”的因素基本可以分为两大类。一、认知因素(脑的问题);二、动作合理性因素(手的问题)。这两类因素相互影响,不可分割。其中认知因素是动作合理性因素的内因,而动作合理性因素则是认知因素的具体表现。简言之即所有的手的动作的不协调都是由于没有对钢琴演奏有正确的认识所引起的。

  1、认知因素。认知问题就是对钢琴演奏的认识问题。它涉及到钢琴演奏所有方面:技术、音乐、表达等等。由于本文主要考虑钢琴演奏中的“协调”问题,所以仅对相关“协调”的认识问题加以阐述。首先,我们必须想清楚几个基本问题。什么是钢琴演奏?它的目的何在?如何达到目的?显而易见,钢琴演奏是一种以传达音乐思想情感为目的的器乐演奏。在钢琴演奏中有三个重要的要素:音乐,乐器(钢琴),人(演奏者)。我们所探讨的协调问题也就在这三个要素之间发生。不难理解,一次好的钢琴演奏一定是人与音乐,人与乐器,音乐与乐器有着很好协调配合的过程。由于音乐与乐器的协调并不属于演奏者的问题,所以本文仅就人与音乐,人与乐器两方面加以阐述。

  (1)人与音乐的协调。音乐是一门反映人类思想情感的艺术。它具有非常严谨的逻辑性特点。音乐演奏者必须按照一定的逻辑规则来演奏才能表达出音乐所蕴含的思想情感。所以在演奏过程中与逻辑规则的协调统一就变得非常重要。

  例如:节奏规则。节奏是音乐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音乐的“骨架”。它代表着音乐是以什么样的时间规则在进行,也就是韵律。演奏者只有与音乐要求的律动完全协调统一的时候,才能够很轻松自如并准确的表达音乐。著名的奥尔夫音乐体系就非常强调用节奏律动来感受音乐。如果演奏者在演奏中没有与音乐的节奏律动相协调统一,就会对技术产生极大的负担并且很难表达音乐。如(谱例1)

  这是李斯特的《梅菲斯特圆舞曲》第一号的一个具有相当高技巧难度的片段。不难发现这是一个典型的“大跳”的技术,而这个技术也是很难克服的高难度技术之一。既要快又要准的要求难倒了许多学生,更不用说还要表现出音乐的对比了。然而在笔者看来,不能克服大跳其实是因为对节奏没有正确的认识。其实只要演奏者跟节奏的韵律完全协调到一起,还是不难克服的。也就是说,真正的大跳技术其实是要与节奏相关,而非经常说的手要快速移动到下一个位置。因为如果不是与节奏韵律相协调的移动,不仅不能表达此处的音乐,更会造成演奏者极度的身体与心理的紧张。所以正确的方式应该是完全与谱子上的三拍子节奏韵律相统一,在准确的拍点上给出正确的音,完全不要因为跳动的距离远近而让人与音乐的节奏产生不协调。在这个基础上由慢到快,不怕弹错的练习才会有真正的效果。

  又如:句法规则。句法就是音乐的分句,分段。它代表着音乐的呼吸。如同人需要呼吸一样,音乐也需要呼吸。有呼吸的音乐显得条理清楚,情感鲜明,而缺乏呼吸的音乐则杂乱无章,令人摸不着头脑。所以演奏者只有与音乐的句法协调统一地一起“呼吸”(分句的动作安排),才能自如地表达音乐。如(谱例2)

  这是肖邦公认的最难的练习曲——作品25之6的一个难度片段。虽然这首曲目的主要难度技巧在于“三度”,但在这里笔者要说明的是其句法的规则对于演奏的重要性。在上述谱例中,其句法的分配是第三个小节到第四个小节末尾为一句;第五个小节到第七个小节第一拍为第二句;第七个小节第二拍到第八小节末尾为第三句。在每一句的结束接下一句的时候,如果演奏者与音乐的句法呼吸相协调,就能在快速跑动中得到应有的休息和放松。同时这也是表达音乐歌唱和句子应有的要求。要特别说明的是,笔者所说的并非仅仅是简单的抬手的动作。而是让手如说话断句般地跟随呼吸而“收”和“起“。这样,演奏者即避免了连续动作所产生的技术负担,同时也更加准确地表达了作曲家的音乐语气。

  再如:声音原则。即是音乐效果对于声音的要求。主要体现在音色和音强上。简言之就是音乐效果需要什么声音,演奏者就应与这种声音的特点相协调统一,才能准确地表达出来。要特别说明的是,应是用音乐效果来指导演奏,而非用演奏方法去“达到“音乐效果。如(谱例3)

  同样以肖邦的三度练习曲为例。大家可以看见在乐谱的开始处就写着sotto voce(轻声地,悄悄地),所以这个曲子一开始所需要的音乐语气就是很轻的快速的灵巧的声音。演奏者就应与之协调,运用灵巧的触键如悄悄话一般地演奏出来。但许多学生却用非常笨重的强力度的方式去练习所谓的三度技巧,全然不顾音乐效果的需要,固然只会令练习变得毫无效果可言。因为不以表达音乐为目的的技术是没有任何用处的。此种情况在李斯特的《钟》中也存在,除了最后的高潮以外,整首乐曲都是在轻的力度下,运用的是灵巧的技术。但许多学生还是用笨重的强力度练习让自己只能望曲心叹。由于本文篇幅所限,所以笔者仅就节奏、句法、声音三个最重要的原则加以阐述。在实际运用中还要考虑如和声、曲式等等诸多因素。

  2、人与乐器的协调。众所周知,钢琴演奏是一种人操作机械的活动。与驾车、踢球等活动相类似,也必须遵循与被接受操作物体(机械)配合方能达到最佳效果的原则。所以演奏者就必须与琴配合协调,才能表达出好的音乐。首先我们必须要说明的是钢琴是以动作于琴键带动榔头击弦而发音的乐器,所以与琴配合的本质就是要把握这种发声方式。正如小提琴需要练习长音(一种运弓与琴弦摩擦发出良好共鸣乐音的练习);管乐需要练习长音(一种气息,发声部位,管体共鸣良好配合的练习)一样,钢琴需要的发音练习就是至上而下的触碰琴键使其带动榔头击弦发音并保持一定时间的练习。从发音的角度来讲,与这个过程无关的所有动作都是不必要的。而演奏者想要具备高超的技术能力和音乐表现力就必须让不必要的动作减少甚至消失,并不断地磨练音乐所需的发音技巧。然而在实际的学习和教学中却有着许多不必要的动作干扰着学生的进步。

  比如:在发音后使劲按压住琴键的动作。在发音之后使劲压住琴键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如果是以保持音的长度而言,只需要非常小的能量使琴键不起来即可。如果是为了发音,涅高兹就曾经说过只需一个火柴盒的重量就足够使琴弦发声的话。而使劲摁住琴键是非常不协调的动作,会影响技术和音乐的表达,特别是轻巧灵活快速的技术片段。试想一个运动员要跑百米比赛,却负重七八十斤,脚步笨重,又怎么能跑起来呢。而如果是为了表达音乐的某种线条和歌唱的语气,比如模仿大提琴的声音的时候,在乐句进行的过程中对琴键稍有一点点协调范围之内的柔软的压力还是可以接受的。

  又如:从下至上的“跳”音也是一种不与琴配合协调的状况。钢琴的琴键从物理的角度来讲只能从上至下地受力,所以从下至上实际是并无意义的。而“跳”音其实质就是断奏,“.”这个记号也就是断奏记号中的一种,而其表达的音的时值还在不同风格的作品中有不同的运用。相对于连奏来说,就是声音的时间比较短,而非动作意义上的”跳“。所以虽然我们看见许多钢琴家的手迅速地向上离开琴键,其本质也是要音很短的音乐效果,并非在做”跳“这个动作。许多著名的难度片段中经常会有快速的连续跳音片段,要想能轻松地把握并表达音乐, 就一定要对钢琴的发声原理以及”跳音“的本质有清晰的认识。实际的学习和教学中还有许多不与琴协调的案例,这里就不一一列举阐述了。

  3.动作合理性因素。动作合理性也是影响钢琴演奏中协调的重要因素。顾名思义即是演奏者在钢琴演奏中的动作安排是否合理。虽然每个人的习惯、能力各不相同,对于合理的认识也不一样。但笔者认为还是有普遍的标准可寻。即是一、动作是否以表达音乐为目的;二、演奏者的动作是否协调自然。简言之即演奏者协调自然的情况下以表达音乐为目的的动作就是合理的动作,反之则为不合理。由于在上文中已经就人和音乐的协调(即动作是否以表达音乐为目的)做了阐述,这里主要就演奏者的动作是否协调自然加以说明。

  动作的协调自然对于钢琴专业的学习來说意义至关重要。如果忽视这个基本前提,而去用不协调动作表达音乐,演奏者非常容易受伤。我们经常听见的腱鞘炎、腱鞘增厚,甚至肌腱断裂都是钢琴演奏者容易患上的疾病。所以我们一定要以协调自然为前提来演奏表达音乐。简言之即是演奏者在演奏过程中得舒服自然。但是在实际学习中却有许多案例是完全违背这个前提的。比如:放个硬币在手上练跑动技巧。可以想象这个方法是为了音乐的连贯的音色的统一,但协调自然本身就是一个“动”的、“灵活”的状态。这个方法会让手腕、手肘等部位的协调动作都受到抑制,而单独加强手指能力。这种不协调不仅不能让演奏者在协调表达音乐上去练习,反而会极易受伤。并且手指能力的单方面提高对于最后的音乐表达并无实质的意义。

  再如:过分强调3,4指的独立练习。从人的生理构造来讲,人手的2,5指是由单独的指伸肌控制的,而3,4指并没有相对独立的肌肉控制。并且在肌腱间还有结缔组织相连,所以其独立性是最弱的。由于每个人的肌腱粘连程度不一,所以对每个学生都过分强调3,4指的独立练习并不合理。而其也只能在一定程度内提高手指的独立性,过分注意反而会影响协调性,进而受伤。所以我们在学习以及演奏中一定要以协调自然的状态来安排自己的动作,切不能急于求成,牺牲协调来练习某一方面的能力。这无论对于技术的提升还是音乐的表达来说,都是极为重要的原则。

  结语

  诚然,对于“协调”问题很难用语言准确到位地描述。但由于其在钢琴演奏和学习的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本文也尽可能地对协调问题中最重要的部分加以阐述。以求能使广大专业学生从认知上意识到这一非常关键的问题,不盲目练习,不追求与协调表达音乐相背的东西,使其钢琴技术能力和表达音乐的能力都能得到实质性的提高。 (责任编辑:杨建)

  参考文献:

  [1]涅高兹.论钢琴表演艺术[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63

  [2]麦克斯.W.坎伯.钢琴演奏的发展:一种教学理念[M].阿尔弗雷德出版社,1992

  [3]麦克斯.W.坎伯.钢琴教学:思想,听觉与身体的综合[M].阿尔弗雷德出版社,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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