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为啥那么“低”

时间:2023-05-25 16:59:27 诗琳 Salary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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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为啥那么“低”

  最低工资标准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每一轮调整,最为热议的不是“增幅跑赢GDP”,而是“为啥还是这么低”。是的,在这个“加班虽易,加薪不易”的时代,面对一个屡被吐槽的最低工资,除了感叹 “且行且珍惜”,更多的,或许是怀疑它的存在价值吧。

  数据 广东范围内,仅深圳刷新最低工资标准

  据不完全统计,进入2014年以来,全国已有重庆、陕西、深圳、山东、北京、上海、天津7个地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从最低工资标准的绝对数上来看,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深圳排在第二位,分别达到1808元和16.5元。

  除了深圳以外,广东省其他城市,目前使用的仍是2013年5月1日起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广州市(包括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月最低工资为1550元;珠海市排在第二,月最低工资为1380元;而佛山、东莞、中山则以1310元排在第三。

  名词解释: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

  算账 最低工资标准是怎么算出来的?

  按照《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方法如下:

  一、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应考虑的因素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考虑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可用公式表示为:

  M=f(C、S、A、U、E、a)

  M最低工资标准

  C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用

  S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A职工平均工资

  U失业率

  E经济发展水平

  a调整因素

  二、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用方法

  1.比重法,即根据城镇居民家计调查资料,确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户为贫困户,统计出贫困户的人均生活费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再加上一个调整数。

  2.恩格尔系数法,即根据国家营养学会提供的年度标准食物谱及标准食物摄取量,结合标准食物的市场价格,计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标准,除以恩格尔系数,得出最低生活费用标准,再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再加上一个调整数。

  以上方法计算出月最低工资标准后,再考虑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社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就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等进行必要的修正。

  声音 最低工资标准,该不该取消?

  作为广东省最低工资最高的深圳市,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也仅为1808元/月。在吃碟肠粉都要10多元的深圳拿这点工资,恐怕只能租地下室、吃路边摊,最多维持个基本温饱。而在“用工荒”、“招工难”的情况下,这个工资根本招不到人。

  对于这个“尴尬”的最低工资标准,出现了两派截然不同的观点。

  取消派:不是把秧苗拔高,就能让地变肥

  著名宏观经济学者胡释之认为,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低于市场最低工资,对市场没有造成干预,也就无害。既然如此,何必多此一举,可以直接废除。而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实际是意在对市场工资进行政府干预,强行提高市场工资,这就必然造成伤害。

  最低工资标准干预的是自愿交易。1000元工资水平的工作,本来是雇主和雇工的自愿交易,本来是合法的,但因为有了最低工资标准,低于此标准就变得不合法,就要被政府强力禁止。显然,这种强力干涉对交易双方都造成伤害。

  而这种干预的后果,就是企业会减少对那些最需要工作的人的需求,那些最经受不起失业打击的人被迫大面积失业。说最低工资是最坏政策和最蠢政策不为过,它坏在伤害最弱势的人,它蠢在伤害宣称要保护的人。

  简单的说,利润高的企业一般给的工资也比较高,但强行涨工资并不能带来高利润,就好比地肥的秧苗一般长得快,但不是把秧苗拔高就能让地变肥。。

  保留派:企业不应总在劳动报酬上打主意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李守镇曾说过,实行最低工资标准是维护普通劳动者利益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劳动者在法定的劳动时间内从事正常劳动所得到的最低的工资标准。它是普通劳动者最基本生活的保险绳。企业的经营者应该集中精力调整产品结构、开发品种、调动职工积极性,而不是总在职工的劳动报酬上打主意。

  虽然,老百姓的实际收入多少,政府说了不算,但最低工资数额,却是政府可以“决定”的——虽然也参考了经济发展水平、企业承受力、物价水平等因素。最低工资的存在和调整,更重要的是体现了政府让群众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态度,同时也给劳动者和用工企业传递出这样的信号——政府要“补短板、兜底线”,要保证工资跑赢GDP。

  提醒 最低工资上调,要警惕哪些猫腻?

  尽管今年以来,广东范围内只有深圳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但作为至少两年一调的政策,调整是势在必行。作为普通的打工仔,可要做好准备,警惕以下猫腻:

  一、变“捆绑式”为“单项式”

  最低工资调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随着最低工资的提高,加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社保费的最低计算基数也要提高。加班工资的计算至少应该以最低工资为基数计算,平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至少是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小时或者天数折算后的1.5倍、2倍、3倍。

  二、变“裸工资”为“裸收入”

  目前有少数用人单位对最低工资构成的理解存在误区,认为“只要发到员工手上的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便不违法”。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最低工资不等于总收入,最低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限额的劳动报酬。

  以下项目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的构成部分:

  1、加班工资;

  2、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

  3、按照规定不属于工资的其他费用,包括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计划生育费。

  三、变“红线”为“标准线”

  最低工资标准是“红线”,而不是“标准线”。企业发给职工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这条“红线”,但这并不代表只要按这个标准给职工发工资就行了。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强调,最低工资是一个“硬标准”,不仅员工正常上班工资不能低于这个标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参加社会保险的计算基数,也不能低于这个标准;加班费、夜班费不属最低工资;企业如果“动最低工资的底线”将受罚。

  发展历程

  最低工资制度最早诞生于十九世纪末期的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至2020年全世界所有发达国家以及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都已施行最低工资制度或类似规定。

  我国内地借鉴国际经验于1993年开始引入最低工资制度并以地方政府主导为主,直至2004年11月西藏自治区正式施行最低工资相关规定后,我国大陆31个省市自治区均已全面推行最低工资制度。

  台湾地区虽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已有最低工资相关规定,但直到1987年其劳动委员会成立后才得以正式认真执行;香港地区首个《最低工资条例》于2011年5月1日生效,并正式施行首个法定最低工资标准;澳门地区首部最低工资法案《物业管理业务的清洁及保安雇员的最低工资》也于2016年1月1日正式生效。至此我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均已全面施行最低工资相关规定。

  中国最低工资研究历程

  中国最低工资研究主要划分为启蒙阶段(2003年及以前)、起步阶段(2004—2009年)和快速发展阶段(2010年至今)等三个阶段。

  研究概况

  当前中国学术界在最低工资领域实践经验与知识基础的时间沉淀、期刊关注与支持度、核心作者群体数量和研究水平、研究机构关注与投入力度等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但相关理论研究仍严重滞后于中国最低工资制度完善的实践需求,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力度亟待加强。[3]

  国内学术界最低工资研究热点主要包括最低工资水平确定及其制度完善、劳动力市场影响、经济效应、农民工群体影响、企业影响等方面,研究前沿趋势则主要涉及企业外贸出口效应、价格传递效应、溢出效应、工资分布效应、资源配置效应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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