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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帮扶策划方案(精选1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门店帮扶策划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门店帮扶策划方案 1
根据我市四级联动“大引领”行动暨“十个一”主题实践活动要求,我局开展“支持一个个体工商户”工作,根据实际,特制定我局帮扶工作计划如下:
一、帮扶目标
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帮助生产经营发展壮大,助力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有效发挥个体工商户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中的重要作用。
二、帮扶对象
xx市xx洗车房、xx汽车美容房、xx改装车房、xx移动业务代理店
三、帮扶内容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结对帮扶工商户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克服进行商业活动时遇到的困难等思想情绪,坚定战胜困难、摆脱困境的信心和决心。
(2)结合自身实际自行联系开展帮扶工作,做好工作记录,落实帮扶措施,切实为个体工商户解决实际问题。
四、帮扶要求
深入了解个体工商户所盼、所需、所困,在发展、服务、维权方面下功夫,千方百计为个体工商户排忧解难。一是通过考察、调研,积极帮助解决个体工商户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帮扶责任人要在管理上给个体工商户出谋划策。在销售上提供有效市场信息,在经营上出主意,切切实实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对个体工商户进行走访、回访。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实地走访。四是做好政策的解释和经营的引导。积极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五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助力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工作中领导干部要为个体工商户发放“服务联系卡”,认真做好帮扶记录。
门店帮扶策划方案 2
按照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要求,根据《许昌市商务局关于安排全市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的通知》(许商流通〔20xx〕9号)和《许昌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省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的通知》(许财预〔20xx〕102号)要求,为切实加强防汛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使用和管理,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中央防汛救灾工作指示精神为指导,合理利用防汛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积极支持和帮扶受灾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灾后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对象范围
对于因灾造成经营困难、停产停业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采取给予一定时期房租补贴等方式,支持受损严重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尽快恢复生产、渡过难关。
三、资金管理
(一)本方案所称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以下简称帮扶救助资金)是指许昌市财政局下达的专项用于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
(二)采取公开征集方式组织帮扶救助资金申报,按照企业、商户申请;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审核的程序进行。帮扶救助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资金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因灾造成经营困难、停产停业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申报主体未通过任何渠道享受或正在申请其他中央或地方财政支持的防汛救灾资金;
3.在经开区行政区域内办理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4.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材料
1.经开区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申请表(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受灾受损情况图片或影视材料;
5.受灾受损物品发票、收据等佐证材料,无法提供发票、收据等佐证材料的,由所在村(社区)定损并提供情况说明(注:非必须项)。
(三)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在20xx年8月13日前向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提交申报材料,由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会同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进行审定,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负责拨付帮扶救助资金。
五、监督检查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对专项帮扶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截留、挤占、挪用、骗取专项帮扶救助资金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收回已安排的专项救助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门店帮扶策划方案 3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动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拓宽困难群众稳定增收渠道,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突出农业特色产业帮扶的优先地位,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动和困难户自主种养的“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模式作用。鼓励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困难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和传统手工业,切实提高困难户的家庭收入,建立完善经营主体与困难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
二、帮扶对象
全区建档在册农村困难户。
三、帮扶模式
鼓励困难户依据自身条件,发展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休闲农业等产业,脱困致富。培育、引进和扶持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困难户脱贫。
1·特色种植业。立足区的区位特点,支持困难户因地制宜发展无公害蔬菜和精品瓜果等产业。
2·特色养殖业。推进生态养殖,支持农户因地制宜发展林下家禽养殖和渔业循环养殖,鼓励开展稻渔综合种养。
3·休闲农业产业。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据区位优势,发展农家乐、采摘园等休闲农业,引导困难农户在园中就业或从事配套服务,鼓励周边农户通过乡村旅游产业获得就业和经济收入。
四、帮扶措施
(一)落实农业产业帮扶政策
1·新型经营主体补助。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示范称号的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补。新获得国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次性给予40万元、10万元;新获得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队”、省级示范联合体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补。对当年新认证的“三品一标”,地理标志奖励3万元、绿色食品每个奖励2万元、无公害农产品每个奖励1万元,有机食品每个奖励0·5万元。
2·设施大棚补助。新建连片钢架3000平方以上,每平方米按照30元标准进行奖补。
3·稻渔综合种养补助。对新建的稻渔综合种养基地,通过市级示范基地评比验收,每亩补助设施改造费用300元。对获省、部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20万奖励。
4·休闲农业示范补助。对新创建的市级农业示范观光园,每园给予10万元补助;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的农业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补。
(二)丰富农业产业帮扶举措
1·开展技术帮扶。对有意愿发展种养产业的,由农业主管部门安排技术专家给与技术指导。
2·帮助提升技能。对有意愿参加培训的困难群众,在当年职业农民培训中优先安排。
3·帮助推介农产品。对困难群众生产的农副产品的,优先推荐参加市农产品展示展销会。
4·组织参与帮扶。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各类项目申报和表彰推荐中,开展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带动困难群众脱困作为必备的考核指标之一。
五、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分工。农业农村局发挥牵头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农业产业帮扶工作。各镇、街为实施主体,负责帮扶组织实施、检查落实等工作。
2.强化规范管理。各镇、街道和局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人员深入调查研究,确保产业帮扶工作顺利开展。困难户自主发展产业的,要及时上门指导,帮助困难户脱困。
3.加强宣传引导。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是困难群众实现脱困的重要途径和根本出路,各镇、街要利用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对农业产业帮扶政策宣传,调动困难户参与的热情。
门店帮扶策划方案 4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新时期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部署,落实《广东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考评办法》(粤贫[20xx]1号)和《关于我市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的实施意见》(江办发〔20xx〕19号)精神,确保市委市政府提出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目标任务的完成,切实做好韶关乐昌市云岩镇长塘村对口帮扶工作,根据该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切实增加贫困农户的收入和改善贫困村发展环境为目的,充分调动各帮扶成员单位的力量和资源,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长塘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贫困人口的基本素质,强化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长塘村及其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圆满完成帮扶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xx年底,通过积极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责任制,确保被帮扶的贫困户基本实现稳定脱贫,力争使帮扶的176户贫困户基本都能达到人均年收入2500元以上;使长塘村有廉洁高效的领导班子,有科学的发展规划,有整洁的村容村貌,有民主的管理制度,有文明的社会风尚,基本改变落后面貌,村集体年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解决贫困农户脱贫。力争到20xx年底,使长塘村的176户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省规定的脱贫指标;
1、依靠现有的合作社,以发放化肥补贴形式,继续鼓励贫困户种植优质蔬菜,并进一步扩大种植反季节蔬菜的规模。
2、新增扶持发展雪莲果连片种植示范基地项目,引导村民集中连片试种雪莲果(约70户村民种植,面积约xx0亩,其中贫困户有39户,约70亩),力争在20xx年开始向全村推广。雪莲果产量多,价值高,而且不占用水田,亩产在6000斤以上,最高能产10000斤以上,产值在4000元/亩以上。除了产雪莲果,还能产雪莲果种子300斤/亩,20xx年的种植目标在四百亩以上。
3、积极动员合适的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和参加技能培训,增强劳动力特别是年轻人就业的技能,及时掌握就业信息,加强与有关用工单位、企业的沟通联络,向江门市相关企业推荐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的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条件成熟可组织部分企业到村委会召开现场招聘会,增加农户收益。
(二)以依靠扶贫资金为主,适当给予经济补助的方式,积极帮助危房住户进行危房改造,完成对xx户列入危房改造计划中未完成改造的10户贫困农户危房进行重建、修复或翻修,主要是老旧泥屋的修葺维修工程,尽快对墙体变形、存在危险性的`住房进行加固,对裸露的泥砖墙体进行批荡处理,不断改善居住条件,增强农户抵御灾害的能力,保障农户生命安全。
(三)逐一核实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家庭是否已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确保100%纳入。对于确无劳动能力的特别贫困农户,在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通过组织捐款、节日慰问等倾斜性直接资助方式,尽量保证其维持基本生活的能力,脱离贫困境地。
(四)逐一核实贫困户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率是否达100%,是否有发生因贫困被动辍学的,考上高中和高等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是否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对存在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家庭,发动捐款,帮助大学生解决部分学费,鼓励有条件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密切留意在读的初三、高三学生,注意消除其影响升学的贫困原因,保证全部在读大学生顺利毕业,初三、高三学生不因贫困影响升学。
(五)对没有考上高等院校的高中毕业生和未能升高中的初中毕业贫困家庭子女,经本人同意,98%能入技(职)校培训。动员组织贫困家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实现免费参加职业技术培训并转移就业;在家从事农业生产的贫困家庭劳动人口受免费技能培训2次以上;
(六)逐一核对贫困户家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是否达到100%。对于确实因为贫困没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考虑继续以直接资助的形式,帮助其参加合作医疗。对于因为个人思想原因没有参加的,积极动员,做好国家政策的宣传,全面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农户提供基本保障。
(七)力争使长塘村村民用上安全卫生饮用水达95%。妥善解决下陂村群众饮用水工程,下陂村饮用水源缺乏、不达标,每年旱季缺水严重,拟在长塘村建设涵洞和引水管道,把山泉水引入下陂村,解决整村安全引水问题。引水涵洞及其配套工程建设拟于20xx年xx月前完成。
(八)实现镇到村公路硬底化,自然村通机耕路,其中300人以上大自然村实现硬底化。
1、长塘新村机耕路(进行中)、魏家村小组机耕路建设20xx扶贫攻坚实施方案20xx扶贫攻坚实施方案。两自然村连片500亩水田、400亩旱地没有通机耕路,种植效率过低,急需改善。拟于20xx年11底前完成约2.8公里机耕路工程。
2、半斤塘村公路硬化工程约1.6公里,在争取省财政资金的基础上,挂扶单位筹资解决部分,不足部分由村民集资完成,拟于20xx年xx月前完成硬化工程。
(九)水浸洞三面光工程。水浸洞的大水路水圳大范围破损,失去大部分灌溉功能,严重影响种植效果,急需改善。拟于20xx年11底前完成约500米水圳的修复和重建三面光工程,受益面积达200多亩。
(十)组织新班子成员到江门市先进村学习交流,开阔视野,提高致富能力,为贫困村培训一支永不撤退的扶贫队伍。拟于20xx年7月底前完成。
(十一)积极协助长塘村党支部顺利完成长塘村第五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使两委班子交叉任职100﹪。协助长塘村新“两委”班子搞好团结,强化村党支部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完善支部活动,形成支部学习的自觉性,打造群众拥护、作风民主、廉洁高效的村领导班子。协助村委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村宣传公示栏建设,不断提高农民法制观念和思想道德水平,营造文明乡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保障措施
扶贫开发工作组抓好扶贫开发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建立扶贫开发资金专用帐户和立帐管理,所有扶贫资金均由专门帐户设立规范帐册管理,针对扶贫专项资金建立严格的管理和支付制度,对贫困户名单、扶贫开发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情况等均完善公示制度,及时收集村民反馈意见,会同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全程专项资金的监控。协助村两委班子完善村各项管理制度,推进村民主管理,每自然村建立公开栏,抓好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工作。
五、对照完善帮扶任务。
1、根据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以省扶贫办下达的扶贫任务为标准,查漏补缺,继续落实各项帮扶任务。
2、做好迎接考评工作准备。按照省扶贫领导小组和省委组织部制定的考评办法,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全面评价扶贫项目的实施效果,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加强(营销方案策划书)纵向横向的学习比较,不足之处尽快改正,按照要求做好整体验收工作。
门店帮扶策划方案 5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20xx年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工业产业升级工作的意见》(宜发〔20xx〕1号)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实施工业产业升级三年强攻战工作方案》,巩固三千干部进企业、助推决战五百亿活动成果,进一步发挥工业主导作用,推动全市工业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努力实现全市工业进位赶超。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重点工业企业帮扶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稳中快进、难中取胜总基调,以服务企业为宗旨,以确保全市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600亿元为目标,继续开展重点工业企业帮扶活动,积极帮助企业解决或缓解要素瓶颈制约,引导企业创新技术,升级管理,推动企业增产、增收、增效,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同时培养锻炼机关干部,为推进兴工强市、建设幸福宜春做出新的贡献。
二、帮扶对象及帮扶方式
(一)帮扶对象:重点帮扶200家规模较大且具有行业代表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其中市直帮扶100户、县(市、区)帮扶100户。
(二)帮扶方式:
1、建立企业诉求渠道。市工业企业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设帮扶电话和帮扶邮箱,收集、汇总企业反映的问题,定期对问题进行梳理、分类。
2、完善问题协调机制。
①实行领导挂点:市领导挂点市直帮扶的100户企业(具体安排见附件1),高位推进帮扶活动。
②推行干部挂职:市委组织部选派一批懂经济,有管理经验、操作能力强、具有高度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的后备干部到工业园(开发)区进行挂职锻炼,帮扶工业园(开发)区工业发展。
③建立工作台账:市工业企业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企业反映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分解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跟踪、调度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实现动态管理。
3、总结帮扶活动成果。市工业企业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帮扶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并在年终对全年帮扶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总结帮扶活动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对帮扶活动中行之有效、深受企业欢迎的`好做法、好举措、好经验进行广泛推广,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三)设立专题服务小组:设立政策落实、融资、用地、用工等4个专题服务小组,分别由市减负办(市工信委)、市金融办、市国土资源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帮助企业解决存在的共性问题。
三、帮扶任务及重点内容
(一)落实优惠政策。加强宣传近年来国家、省、市出台的有关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指导企业用活、用好、用足。加大帮助企业落实涉企收费三零两减半政策力度,帮助企业争取资金支持,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加快行政审批速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和压力,营造企业良好发展环境。
(二)强化要素保障。鼓励园校、企校对接,鼓励企业参加银企对接会,积极协调用地配给,重点保障企业生产涉及的煤、气、水、电和用地、用工等生产要素,努力帮助困难企业走出困境、扭亏转盈,大力支持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开足马力生产。
(三)优化流通环节。协调解决企业产品运送难、慢等问题,协助完善物流配套,加速物流配送运转,扩大物流配送总量,优化产品流通环节,减少企业产品流通时间,缩短企业经营周期,提高企业经营效率。
(四)拓宽产品市场。协助企业做好品牌推广,引导企业优化营销模式,积极向外宣传推介本市企业产品,提高企业产品知名度。组织市内企业配套对接,在价格合理、质量保证的前提下,优先选择本地企业;在产品质量、性能、价格相当的情况下,鼓励企业、机关优先采购本地产品。
四、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
成立宜春市工业企业帮扶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肖伏芝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黄建平任副组长,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服务业发展办、市金融办、市工信委、市民营企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人民银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供电公司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
市工业企业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下设综合组和督查组,与工业产业升级三年强攻战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完善帮扶机制,建立工作制度
1、建立现场办公制度。市工业企业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领导小组现场办公会,调度帮扶情况,分析、讨论难点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联动相关单位做好协调,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2、建立调度分析制度。市统计局每月向市工业企业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全市重点企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市工业企业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全市重点企业主要指标进行分析和通报。
3、建立帮扶督查制度。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督促帮扶进度,检查帮扶效果,严肃帮扶纪律,确保赴工业园(开发)区挂职干部到岗到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帮扶干部严格按照工作纪律,竭诚为企业搞好服务,不得向企业索、拿、卡、要,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按有关纪律进行查处。
4、建立帮扶长效机制。建立后备干部到工业园(开发)区挂职长效机制,市委组织部每年选派一批后备干部到工业园(开发)区挂职锻炼,重点配合市挂点领导了解、督查、指导企业帮扶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巩固扩大干部帮扶企业成果,确保帮扶工业常态化、制度化。
(三)强化绩效考核,明确工作导向
帮扶工作结束后,市工业企业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园区挂点干部及帮扶工作进行考核考察,对在帮扶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对于帮扶活动中措施不实、行动不力、敷衍应付的,进行通报批评。
各县(市、区)要参照市里做法,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开展帮扶企业活动的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
门店帮扶策划方案 6
为确保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加快贫困群众脱贫步伐,现对就业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贫困群众就业创业能力、帮扶贫困群众实现稳定就业为首要工作任务,以就业援助、就业培训、产业带动就业、创业带动就业为主要工作措施,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平台,建立人社、扶贫移民、财政、农粮、城管、交通、公安、农办、水利、林业、教育等部门及乡级政府、驻村扶贫工作队合力推进的就业扶贫机制,通过充分就业促进贫困群众脱贫。
二、目标任务
从20xx年起,每年为每名有转移就业愿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提供至少一次的信息服务、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创业培训等免费就业服务,使其就业创业能力得到提升,促其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向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人员落实优惠政策,引导全社会形成帮助贫困群众就业的良好氛围;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形成就业扶贫长效机制,贫困家庭的劳务收入显著增加,真正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三、政策措施
(一)实施就业援助帮扶贫困劳动力就业
1.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以扶贫移民部门对本地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情况为基础,由乡级政府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本地贫困劳动力数量、分布等情况,收集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就业意向及培训愿望等信息,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安排专人定期更新、动态管理,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
2.做好就业信息的.宣传对接。对本地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由乡级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村入户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与企业取得联系,促其上岗就业。
3.创建乡镇(村)就业扶贫车间。引导本地服装纺织、电子、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在有条件的乡镇(村)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由乡级政府组织当地贫困劳动力进车间务工,为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创造条件。创建就业扶贫车间所涉及的场地租金、水电费,由县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4.探索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方式。对于无法输送到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重点在乡村开发一批公路养护、农村保洁、治安巡逻、水库安全管理、山林防护、学校安全管理等公益性扶贫岗位,以及开发城镇城管、环卫、园林等政府公益性岗位,就地就近安置就业。公益性岗位按照自愿申请、公开报名的原则招收贫困劳动力就业,可实行全日制工作、半工半农或劳务承包等工作方式。公益性扶贫岗位由各县(市、区)进行统筹规划,并由乡级政府具体管理,涉及资金由交通、农办、公安、水利、林业、教育、城管等岗位开发部门原有渠道解决。对原无资金来源渠道的政府公益性岗位,根据"谁用人、谁出钱"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发放岗位工资,政府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一定数额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确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开展就业培训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
6.鼓励院校和企业开展扶贫性就业培训。引导职业(技工)院校采取顶岗实习或校企合作等方式,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培训并输送到当地企业上岗就业,根据培训专业、培训成本和培训期限等情况按规定给予院校300-1000元/人的培训补贴。鼓励园区企业优先招用贫困劳动力,对园区企业与新招聘的贫困劳动力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在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300元/人的培训补贴。
(三)依托产业发展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
7.发挥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作用。依托本地优势产业发展,积极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作用,以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契机,搭建用工对接平台,有针对性推荐贫困劳动力就业,进一步增强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能力。
8.引导贫困劳动力转向家庭服务业就业。根据家庭服务业就业容量大、带动就业效率高的特点,引导贫困劳动力转向家庭服务业就业,组织其就近参加家庭服务培训,掌握家庭服务业上岗基本技能。加大对家庭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发展和培育一批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家庭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
(四)鼓励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
9.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脱贫。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政策扶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万元,贷款期限两年,并予全额贴息。对在电商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贫困劳动力,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并按规定享受上述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10.建设农民创业园辐射带动扶贫。在人口聚集度高的乡镇建设农民创业园和创业一条街,对园内吸纳周边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实体,比照创业孵化基地政策,给予一定的租金、水电费补贴,降低其经营成本。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就业扶贫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于6月底前完成本地就业扶贫实施方案;人社、扶贫移民、财政、农粮、城管、交通、公安、农办、水利、林业、教育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就业扶贫工作对象广、基数大,对资金需求的数量巨大,且持续性强。各县(市、区)要统筹安排,强化就业扶贫资金保障。既要向上争取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又要根据部门职责和目标任务,统筹好分散在各部门的专项资金,把各部门相关政策和资金用实、用足、用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就业扶贫资金筹措到位。
(三)落实部门责任。各部门要按照x市办发电〔20xxx〕号文件抓好就业扶贫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人社部门牵头负责就业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扶贫移民部门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组织实施"雨露计划";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使用和监督;农粮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新型农民职业培训";交通、公安、农办、水利、林业、教育、城管等部门负责开发本部门公益性扶贫岗位和落实岗位补贴资金。
(四)建立考核机制。将就业扶贫工作列为市政府年终考核各县(市、区)民生工程工作的重要依据,并由人社部门牵头实行季度督查、年终考评的工作制度,确保就业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门店帮扶策划方案 7
为加快企业“调转促”,全面提升新芜经济开发区企业人力资源结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现就做好20xx年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帮扶对象
重点帮扶对象为:20xx年税收在1000万元以上且有用工需求的骨干企业;20xx年重大项目资产重组且有用工需求的企业;20xx年引进的5亿元以上并在20xx年投产且有用工需求的企业;20xx年签约并开工建设且有用工需求的企业。
对列为帮扶对象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企业运营实际,半年度调整一次。
企业若有技能型人才需求,可向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申请给予帮扶。
二、帮扶单位
经申报,确定参加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的单位有: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编办、老干局、教育局、农委、档案局、安监局、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总工会。
入驻县人力资源产业园的各人力资源公司均可参加帮扶工作。
三、帮扶措施
1.正月初六在市民广场举办春节企业用工大型招聘会,为企业、求职者搭建平台。
2.发挥县人力资源市场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县人力资源市场开市招聘活动。加快引进人力资源公司,鼓励其在外驻点,为企业引进各类人才。
3.根据不同企业对人力资源的要求,在各镇或周边县区开展有针对性的小型专场招聘会。
4.帮助企业对接省内外各大专院校及中职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建立人才输入基地,参加校园专场招聘活动。
5.鼓励入驻县人力资源产业园的人力资源公司带领企业到全国各地(基地),引进人力资源。
上述帮扶措施,坚持企业用工自主,引导企业用工逐步走向市场化。
四、帮扶奖励
1.交通费补助:各帮扶单位招入县外人员,所产生的交通费由县人力资源帮扶办据实支付;因引进人员较多确需集中包车来县的,应提前向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备案,由企业自行联系车辆并支付费用,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根据接送路程远近给予一定的补助,不足部分由企业自行承担。
2.职业介绍费补助:招入县外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帮扶办按500元/人标准补助给帮扶单位统一安排使用。其中,对招入人员在开发区企业上岗满一个月的,按30%补助;上岗满4个月的,按40%给予补助;上岗满6个月的,全额补助并根据每季度的核查结果相应扣减。
3.食宿费补助:各帮扶单位从事招工人员,外出期间实行食宿费包干使用,参照县招商人员补助政策,按450元/人·天标准执行,费用在本单位据实报销。
4.通讯费补助:各帮扶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对从事招工人员给予通讯费补助,按200元/人·月标准执行。
各帮扶单位抽调专人从事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并将抽调人员名单报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备案,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抽调的工作人员。
5.工作经费补助及奖励:各帮扶单位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个帮扶单位年定额补助5万元工作经费,专款专用,包干使用,不足部分由单位自筹。各帮扶单位用于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的相关费用,据实报销。
结合全年帮扶工作实绩,对各帮扶单位进行考核奖励,其中设,一等一名,奖励10万元;二等两名,各奖励8万元;三等三名,各奖励6万元。此外,由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推荐8名先进个人(帮扶单位6名、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2名),每人奖励5000元。联系县人力资源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的分管县领导每人奖励5000元。
结合全年帮扶工作实绩,由县企业人力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在五个镇共推荐2名先进个人,每人奖励5000元。
对入驻县人力资源市场的.各人力资源公司所招收的人员,实行单独申报,单独考核,年终按实际完成的帮扶人数给予一次性奖励,不分段计算。全年完成帮扶人数在100人(含100人)以下、101—200人(含200人)、201—300人(含300人)、301—400人(含400人)、400人以上的,分别按100元、120元、140元、180元、200元/人标准给予奖励。对全年为开发区重点帮扶企业输送人员超过800人的人力资源公司,再给予1万元特别贡献奖励。
五、帮扶要求
1.加强经费保障,严格申报与审核。帮扶企业用工所需各项经费,除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安排。工作经费由县财政给予专项补助,列入县财政预算。
各帮扶单位、人力资源公司对招引人员工作满4个月后,负责向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申报,并提供如下资料:招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与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交接的招录人员花名册;与企业交接人员的花名册;劳动合同书复印件(申报4个月的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审批);企业职工工资表(或工资证明)。
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对各帮扶单位、人力资源公司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各项资金支付合理规范。
县监察局、财政局、人社局会同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帮扶单位进行考核。对在帮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由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给予通报批评等处分。
2.加强帮扶工作调度。为做好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议,通报帮扶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落实下一步帮扶工作。
对企业临时急需用工在100人以上的,由企业负责人向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报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用工需求,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召集企业负责人、帮扶单位负责人、县帮扶办负责人、人力资源公司负责人进行专项调度,落实帮扶工作。
门店帮扶策划方案 8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活动要求落到实处,把乡党委和村委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自然村贫困群众中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田心寨村民委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新气象,努力构建和谐新农村,促进民生协调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结合乡党委学习实践活动中开展的“转变作风抓落实、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农村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为帮助贫困弱势群体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确保扶贫帮困工作的长效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核心,以关爱弱势群体为重点,通过乡机关各党支部、部门(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参与,进一步完善扶贫帮困工作机制,关心弱势群体,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努力营造扶贫帮困、团结互助、奉献爱心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新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二、组织机构
扶贫帮困工作坚持总支党委统一领导,各支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建立乡村联动、社会参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长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1)成立“田心寨村民委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各村小组组长为副组长,各村干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田心寨村委会扶贫帮困工作的领导与贯彻落实,对村委会扶贫帮困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2)各自然村成立相应的“扶贫帮困领导小组”,由村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主要负责本村的扶贫帮困工作,积极主动协助村扶贫帮困领导小组工作,引导贫困户依托上级部门(单位)帮扶自主创业,支持和帮助贫困户提高自主创业致富能力,做好帮扶工作的正面宣传工作,转变贫困户等、靠、要的依赖思想。
三、工作措施
(一)扶贫帮困机制
在村委会扶贫帮困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建立总支领导班子、自然村各支部、党员干部多措并举的帮扶机制,深入开展“一帮一”和“多帮一”结对工作,采取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帮扶、各支部联系户帮扶、党员干部联系孤寡老人、孤儿帮扶的'形式,深入贫困村、困难户认真了解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解决他们眼前的困难,制定长期有效的脱困措施和帮扶制度,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逐步使“空壳村”集体经济稳步增长、贫困户脱贫解困、贫困辍学儿童复学、孤寡老人生活有保障。
(1)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帮扶。通过总支领导班子每一位成员联系一个村,以所联系村的集体经济发展与农牧民人均收入增长为帮扶重点,分阶段、有步骤的引导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帮助解决村民就业问题,促进村民增收,使所联系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经济收入有明显改观。实现“两个增长”,即:集体经济收入增长、农牧民人均收入增长。
(2)对有劳动能力的特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资金扶持、技能扶持、就业扶持等多种形式,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长期帮助与临时救济相结合、物质帮助与精神鼓励相结合,帮助提高生产技能、提供致富信息,帮助解决生产资料,引导和支持其依托旅游脱贫致富。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家中;对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家庭,由村委会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的信心;对有望康复的残疾人员,要积极开展医疗救助活动,切实保障残疾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救助。
(3)党员干部联系孤寡老人、孤儿帮扶。通过机关党员干部与景区孤寡老人、孤儿结对进行救助帮扶,以党员干部为主体,本着自愿、自觉、主动的原则,可以一位党员干部或多位党员干部联系一名孤寡老人、孤儿,开展“一帮一”或“多帮一”帮扶活动,发动广大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同贫困儿童、孤儿、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结对子,区别不同情况展开帮扶救助活动。对贫困儿童、孤儿,建立长期助学计划,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对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孤寡老人,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的信心。通过组织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二)扶贫帮困工作制度
1、定期走访制度。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每个季度至少定期走访两次帮扶联系点,深入村、户、点,了解实际情况,认真细致地搞好调查摸底,及时掌握贫困村、困难家庭、孤寡老人、孤儿情况,做好基础性服务工作。
2、帮困协调制度。在全面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帮助结对村、家庭及孤寡老人、孤儿认真分析贫困主要原因,理清扶贫帮困工作思路,根据实际及时采取扶贫帮困措施,并及时向扶贫帮困小组汇报情况,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各支部广大党员干部相互协调,积极争取和利用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及民政救助政策等通过多种渠道帮助贫困家庭及孤寡老人、孤儿,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家庭的实际困难。
3、工作例会制度。扶贫帮困工作要纳入村委会领导班子、各支部工作的重要议程,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分析所联系贫困村、困难户、孤寡老人、孤儿的生产生活状况,审核扶贫帮困对象及资金补助的金额,安排部署扶贫帮困工作,遇到重大事项要随时召开紧急会议。
4、长效管理制度。扶贫帮困要改变以往单一的阶段性或节日性捐助形式,要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引导和帮助帮扶对象逐步提高生产自救能力,形成一个长效、稳定的脱贫机制,使扶贫帮困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经常化、社会化。
(三)扶贫工作措施
村委会扶贫帮困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搞好扶贫帮困工作,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有力保障贫困人群的生活。
(1)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贫困村联系帮扶工作要始终把发展村集体经济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强化发展意识,要依托旅游发展,支持和鼓励农牧民开展特色产品种养殖、种植,帮助村党支部提高市场经营能力,鼓励村党支部牵头成立各种农民合作产业协会,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更好带领农民脱贫致富。
(2)建立就业救助机制。帮助困难家庭人员提高技能,促进就业与再就业。村委会各支部要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切实解决所帮扶对象的困难。一是增强综合素质。要把提高贫困人群技能和文化素质作为重要突破口,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广泛组织开展免费的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乃至多种技能,帮助贫困群众转变就业观念,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增强贫困人群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强其就业竞争力。二是要积极协调,深入各自然村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牵线搭桥作用,为贫困人群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推动贫困人群的就业再就业工作。三是鼓励自主创业,各支部要积极主动为有创业愿望的困难群众提供创业信息,并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各项优惠措施,加大对困难群体自主创业的帮扶力度。
(3)实施生活救助机制。各支部要最大限度地解决所帮扶对象生活救助问题,扶贫帮困小组要主动与农户沟通协调,尽可能的把家庭人均生活标准低于当年最低生活标准的困难群众都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门店帮扶策划方案 9
一、就业扶贫车间认定
(一)就业扶贫车间的认定标准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快就业扶贫车间建设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意见》(湘人社发〔20xx〕75号)进行认定。
(二)就业扶贫车间的认定程序
1、申请。企业通过湖南省劳务协作脱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由乡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进行初审,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提交上传相关资料。
2、审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扶贫办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3、确认。经公示无异议的就业扶贫车间,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同级扶贫办予以确认。
(三)就业扶贫车间的信息要求
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由县人社部门统一授牌。各就业扶贫车间做好本车间员工档案及工资发放档案资料。
二、实行动态调整
人社、扶贫、财政等部门加强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前、建设中、认定后”的工作指导,所在乡镇协助企业做好选址、产业引进、车间管理、联系企业等工作,确保就业扶贫车间生产正常。
(一)实行督导制
每半年对照就业扶贫车间建设标准开展一次清理整顿工作。同时不定时开展暗访督导,县人社、扶贫等部门采取对就业扶贫车间进行暗访督导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在期限内改正不到位的取消资格,不在享受就业扶贫车间的相关优惠政策。
(二)实行进出制
对因企业经营不善等原因停产、带动群众就业人数较少或吸纳贫困人口比例和数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就业扶贫车间,应及时取消资格,并在信息系统内更新;达到标准的可重新认定。
实行信息上报各就业扶贫车间应安排专人负责收集车间运营,吸纳贫困人口就业、信息公布、补贴申请等数据并及时上报我局,同时在平台系统里进行维护更新。尤其是对出现企业停产、闲置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人社、扶贫部门。
三、帮扶措施
(一)做好稳企服务。帮助企业改善生产条件和提高员工的待遇:深入车间,了解车间生产条件、用工规模及待遇水平,督促企业不断改善生产居住条件,适当提高基本工资,采取有效稳岗措施,积极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
(二)做好用工服务。多措并举帮助扶贫车间招工:一是发动劳务经纪人和村支两委采取征询到户到人的'方式为企业招工;二是为企业举办专场招聘会,引导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三是跟踪企业发展情况,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四是做好贫困劳动力清零工作。全面掌握本县贫困劳动力就业状态情况,按月采集有就业意愿未就业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意愿信息,并通过采取点对点输送等多项引导措施,将这些有就业意愿又不能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优先推荐到附近就业扶贫车间就近就业。
(三)做好政策宣传。县、乡就业服务部门及村支两委、农村劳务经纪人积极开展就业帮扶工作,大力宣传扶贫车间建设奖补政策,鼓励返乡人员创建更多更好的就业扶贫车间,为在家待业的贫困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加强现有扶贫车间宣传力度,提高现有扶贫车间知晓度,通过入户上门、微信、qq、短信方式及时把扶贫车间招工需求信息推送给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促进更多的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
(四)落实好政策奖补。对运行正常、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效果较好的就业扶贫车间,按照湘人社发〔20xx〕75号文件规定的奖补政策继续予以兑现,激励他们最大可能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
门店帮扶策划方案 10
根据市委、县委开展“帮百企进千村联万户”活动的要求,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我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帮助企业解决建设、生产、安全生产等环节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帮扶对象
纺织有限公司
三、帮扶内容
1、生产运行方面。一是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在运行中的生产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促进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税收增长。二是协调帮助企业与企业间的对接,开发一批延伸产业链中的产业配套项目,发展特色产业集群。
2、技术改造方面。一是强化服务。帮助企业改造升级和扩大生产规模,协调解决好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环评、用地等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实施。充分利用企业现有场地、厂房购置设备,扩大生产规模。二是促使达产达标。帮扶企业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企业达产达标、增产增效。
3、落实政策方面。一是全面落实国家与省出台的各项民营企业发展政策。二是积极引导企业向上争取符合产业政策的专项资金支持。三是积极协助企业开展名牌、著名商标的'申报工作,引导企业申请并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专用标志,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
4、拓展市场方面。积极帮助企业开拓产品市场,提高产品销售量,提升企业知名度。
5、安全生产方面。以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为依据,督促企业全面实现安全生产。
四、领导机构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我委决定成立部门帮扶企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企业帮扶工作的统筹安排、情况汇总、资料整理、上下协调和联络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帮扶领导小组要经常到所帮扶企业进行调研,帮助企业解决具体问题,不断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产品质量,帮助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
2、帮扶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定期向督导组上报帮扶工作情况。
门店帮扶策划方案 11
根据《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xx年度帮扶企业工作安排的通知》(办【xx】)精神,切实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法,提高服务水平,当好企业娘家,认真进行联手帮扶,为企业排忧解难,实现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使帮扶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xx年度帮扶企业工作安排的通知》(办【xx】)精神,紧紧围绕“两抓、两化、两转变”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我镇的行政职能作用,积极帮助企业克服困难,促进企业快速发展。
一、帮扶对象
寿县晨阳粮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二、时间安排
xx年5月至xx年5月
四、帮扶内容
1、促进项目建设。围绕“签约项目抓开工、在建项目抓进度、建成项目抓投产、投产项目抓效益”的要求,切实帮助落户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协助企业代办项目前置审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立项等各类证照,确保项目早建成早见效。
2、落实优惠政策。定期收集汇总中央、省、市、县最新的优惠政策信息,及时向企业宣传,便于企业了解和掌握;落实签约项目合同条款中各项优惠政策和条款;积极协助企业争取各项政策性优惠。
3、解决融资困难。加大银企协调力度,帮助企业协调与银行的关系,宣传银行融资产品以及贷款办理流程手续,协助企业办理各类融资贷款。
4、拓展产品市场。积极鼓励和提倡使用本地产品,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措施;支持和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产品展销活动,举办本地名优工业产品展销订货会,帮助企业增加产品销售;鼓励和支持企业提升产品档次,提高产品质量,争创国家级和省级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
5、帮助招聘员工。协助企业加强与劳动用工等部门的的`联系沟通,掌握人才、用工供求信息,支持有招聘意向的企业参加现场招聘会,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问题。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加大宣传。成立帮扶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扩大帮扶工作的影响力,为帮企业产业发展升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我们将定期深入帮扶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对企业的具体问题与困难针对性地开展帮扶工作。
3、定期总结,不断提高。每季向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一次帮扶活动进展。交流帮扶工作的好经验、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及时安排和部署下一阶段帮扶工作任务。
门店帮扶策划方案 12
为创新“发展提升年”活动载体,深化活动效果,切实增强被帮扶企业的活力,根据市效能办《关于开展“双千双百增效提能”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安排,我局企业帮扶对象为XX市实盈服装有限公司,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帮扶方案。
一、帮扶目标
通过深入企业座谈和调研,增进对被帮扶企业的了解,发现被帮扶企业的问题和困难,最终达到解决问题和困难,增强被帮扶企业的活力。
二、帮扶步骤
(一)调研阶段(20xx年4月底)。由局领导带队,组织精干力量深入XX市实盈服装有限公司调研,与公司负责人实现面对面交流,找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开展座谈会,走进车间和工人交心,掌握公司基本情况,征求公司负责人意见,发现公司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共同研究解决办法。
(二)实施阶段(20xx年5月-20xx年11月)。汇总调研情况和公司负责人的意见,及时向局主要领导和局党委汇报,并按照局主要领导和局党委的指示要求向被帮扶企业反馈并狠抓落实,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创新方法,强化措施,确保工作成效。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对企业帮扶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在工作中落实好的单位和个人,结合年终考核予以表彰。
三、保障措施
企业帮扶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重,要求高,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强化责任、精诚协作、服从调度、务求实效。
(一)要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科(室)、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开展“双千双百增效提能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把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重心转到为民办实事、助企业发展上来,以服务企业发展的实际成效来检验活动的成果。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强化措施。
(二)要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对有益于企业发展的实事好事,要统筹谋划,认真研究,切实把好事抓好抓实;注重实际效果,动真格、出实招,一抓到底。局实行帮扶企业责任制,责任领导为副局长李金龙,具体帮扶联系人为监察室主任李金龙,要建立定期走访制度,确保企业的困难和问题能够及时反馈上来;要采取集中或现场办公,确保有帮扶人员、有帮扶措施、有帮扶效果。
(三)要严格督查,强化考核。局效能办要建立帮扶企业工作台账,同时建立跟踪督办和协调反馈机制,每半年对帮扶企业等情况进行一次督查、汇总、分析;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门店帮扶策划方案 13
为进一步优化就业帮扶车间帮扶政策,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建设和发展就业帮扶车间,推动就业帮扶车间向乡村就业工厂转型升级,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就近就地就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把就业帮扶车间建设作为产业帮扶的重要内容和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的重要举措,支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因地制宜建设和发展就业帮扶车间,推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主要目标。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五年过渡期内,保持就业帮扶车间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鼓励支持各地结合资源条件、产业基础和脱贫人口就业需求等建设就业帮扶车间,通过“巩固提升一批、支持新建一批、有序退出一批”推动就业帮扶车间持续发展,推动就业帮扶车间向乡村就业工厂转型升级,促进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脱贫人口就近就地就业。过渡期内,就业帮扶车间数量、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人数每年稳中有增。重点在脱贫村、易地搬迁安置区、产业园区建设就业帮扶车间,脱贫人口较多的乡镇、其他村(社区)可参照有关做法建设。
二、规划建设
(一)建设类型
1.厂房式就业帮扶车间。在乡镇、农村、易地搬迁安置区、产业园区的市场主体,建设、购买或租用厂房从事生产加工活动,吸纳5名以上(含,下同)脱贫人口就业。
2.居家式就业帮扶车间。市场主体与脱贫人口建立承揽关系,吸纳5名以上脱贫人口居家从事生产加工活动。
3.种养式就业帮扶车间。市场主体以种植基地、养殖基地为依托,通过用工或“公司(合作社)+脱贫户(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下同)”方式与脱贫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5名以上脱贫人口发展产业实现增收。
4.贸易流通式就业帮扶车间。市场主体借助新型流通业态,建立特色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设立服务站点,与脱贫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帮助5名以上脱贫人口实现增收。
5.文化旅游式就业帮扶车间。市场主体利用地方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产业,通过餐饮、民宿、景区管理等途径吸纳5名以上脱贫人口就业。
(二)建设用地。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为就业帮扶车间科学选址,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建设用地和空闲宅基地等存量建设用地,积极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闲置土地盘活等方式,拓宽就业帮扶车间建设用地保障渠道。存量建设用地不能满足建设需求,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应当优先使用未利用地,避让优质耕地。改建就业帮扶车间一般优先使用村级集体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废旧校舍、厂房等房产资源,盘活村级集体闲置资产,降低就业帮扶车间建设成本。新建就业帮扶车间应统筹考虑建设用地来源、脱贫人口就近就地就业需求和经营需要,优先选择在易地搬迁安置区、学校、幼儿园、卫生室、村委等人员活动密集场所周边选址建设。(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排名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三)用工来源。要充分发挥乡镇干部、村(社区)“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含第一书记)、帮扶联系人、楼栋长、单元长的作用,积极开展脱贫人口就业人数、就业意愿的摸底调查,“一对一”动员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脱贫人口到就业帮扶车间就业,对易地搬迁群众、脱贫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给予优先安排。(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生态移民发展中心、残联)
三、规范管理
(一)简化认定标准。对厂房式、居家式、种养式、贸易流通式、文化旅游式等带动5名以上脱贫人口就业的市场主体,可申请认定就业帮扶车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根据行业发展实际制定就业帮扶车间认定办法,将认定任务分解到各乡镇,每年组织认定一批就业帮扶车间。厂房式、居家式就业帮扶车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认定,种养式就业帮扶车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农业农村局认定,贸易流通式就业帮扶车间由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认定,文化旅游式就业帮扶车间由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认定。符合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授予“就业帮扶车间”牌匾。(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二)加强认定服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等部门加强对接,梳理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民委员会股份经济联合社、国家A级旅游景区、“金绣球”农家乐示范点、星级乡村旅游区(农家乐)、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村镇周边工厂、边境互市贸易落地加工点、电商企业等市场主体名录,市乡村振兴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数智人社”信息系统进行数据比对,识别脱贫人口身份及其就业情况。各有关部门主动上门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对未达到带动脱贫人口就业人数条件且有招工需求的市场主体,加强就业供需服务,动员其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满足条件后组织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三)加强监督管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就业帮扶车间明细清单,结合实际为已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统一编号,并详细记载每个就业帮扶车间的名称、地址、负责人、类型、面积、生产加工项目及规模,吸纳劳动力、脱贫人口就业情况等基础信息,实现就业帮扶车间动态监管。各乡镇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安全运营管理,优化流程环节,从源头把关,防止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小散乱污染项目上马,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防火防爆等各项规章制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和火灾事故发生。加强生产全过程的检查指导,对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的,督促整改或责令关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桂平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推动转型升级。对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健全,稳定运营1年以上,吸纳10名以上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协议、年人均工资收入不低于2万元),年经营收入在50万元以上的就业帮扶车间,推动转型升级为乡村就业工厂,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授予“乡村就业工厂”牌匾。对乡村就业工厂,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专员联系制度,提供政策补贴申领、用工、培训等专项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五)建立退出机制。对吸纳脱贫人口比例过低的就业帮扶车间,各乡镇要加大就业供需对接服务,促进就业帮扶车间带动更多脱贫人口就业。对停止生产经营超过1个月、且经帮扶仍无法恢复正常经营的就业帮扶车间,或者持续3个月以上带动脱贫人口就业低于5人的就业帮扶车间,取消其称号和享受帮扶政策资格,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取消其就业帮扶车间称号、收回牌匾,不再享受扶持政策。对暂时遇到困难,有望恢复经营的就业帮扶车间,或季节性生产的就业帮扶车间适当放宽退出标准,但停止生产经营不能超过6个月以上或者持续12个月以上带动脱贫人口就业低于5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四、扶持政策
(一)给予场地租金优惠。对租用村级集体场所进行生产经营的就业帮扶车间,按其实际产生的场地租金费用进行适当补助。对租用村级集体场所进行生产经营的就业帮扶车间,产生的场地租金按实际费用的60%给予补贴,每月最高补贴不超过2千元,所需资金由本级财政解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给予带动就业补贴。对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劳务协议或承揽合同,并为其购买不低于15元/人月意外伤害保险,每个脱贫人口1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6个月(季节性用工的种养式车间可适当放宽累计工作时间),且获得不低于6000元劳动报酬的,给予就业帮扶车间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三)给予培训补贴。对就业帮扶车间通过集中培训、师徒传帮带等形式开展脱贫人口就业技能培训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就业帮扶车间签订协议,由其通过项目制组织非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按签订劳动合同的脱贫人口数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200元/人天、单次不超过1000元/人,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同一个脱贫人口在同一个就业帮扶车间接受培训只享受一次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四)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帮扶车间与脱贫人口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脱贫人口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其法定退休年龄,其余最长不超过3年。按实际缴纳费用(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给予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就业帮扶车间为吸纳就业的脱贫人口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按不超过180元/人/年的标准予以补助,所需资金由本级财政解决。(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五)给予以奖代补。对培育或采用优良品种、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延伸产业链条等的就业帮扶车间,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给予补贴。补贴按以下标准发放:对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带动脱贫人口就业6个月以上,吸纳就业10人以上(含一般农户劳动力)的就业帮扶车间,给予3万元项目补贴。所需资金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单个项目补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投资额的50%。(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六)给予劳务补助。对在就业帮扶车间就业的脱贫户(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劳动力,给予400元/人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劳务补助。所需资金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广东帮扶广西财政协作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七)给予贷款优惠。对直接带动脱贫户发展产业,需要向当地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的市场主体,鼓励其申请“桂惠贷”,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鼓励金融机构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理效率,为符合条件申请贷款创办就业帮扶车间的市场主体提供便利化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桂平支行)
(八)给予产品流通补贴。对提高货物周转率以及降低物流成本的市场主体给予产品流通补贴。支持市场主体推广使用标准化托盘,对租赁托盘给予为期2年的租金补贴。支持开展城乡高效共同配送体系建设,对形成“产品—统仓—分拨—末端”现代商贸流通供应链的市场主体,按照投资总额的30%但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所需资金由本级财政解决。对就业帮扶车间帮助脱贫户销售当地优势特色农产品达到一定规模的,对其物流成本给予10%物流成本补贴但不超过2万元,所需资金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九)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带动脱贫人口就业6个月以上,吸纳就业10人以上(含一般农户劳动力),实际发放工资不低于6000元/人的新建就业帮扶车间,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在此基础上,对超过10人部分,每多吸纳1名脱贫人口就业再给予1000元一次性建设补助。每个就业帮扶车间的建设补助总额不超过该项目投资额的50%且不超过10万元,单个项目补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投资额的50%。所需资金本级财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市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十)给予用电报装便利服务。对就业帮扶车间用电报装开辟“绿色通道”,从简从快办理报装手续,优先安排配套资金支持用电项目建设,对于符合业扩延伸标准的建设项目,外线工程由供电企业负责建设。(责任单位: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港桂平供电局)
(十一)给予通信资费优惠。对就业帮扶车间使用光纤宽带网络和移动电话通信的,基础电信企业给予资费优惠,降低就业帮扶车间的通信成本。(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将就业帮扶车间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密切配合、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会同各有关部门强化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主动研究解决就业帮扶车间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大做强就业帮扶车间。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就业工作主体责任,结合实际情况,及时研究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加大人员、资金投入和保障力度,建立就业帮扶车间专员联系制度,促进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大力支持就业帮扶车间建设和运营,抓实抓好就业帮扶车间各项工作,促进脱贫人口就近就地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招商促进局、生态移民发展中心、税务局、桂平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督导检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财政局等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调度力度,紧盯工作推进较慢的乡镇,不定期协调本级有关部门深入各乡镇指导调研,提高政策执行力,推动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落地。对工作推进滞后的乡镇进行通报并适时约谈。(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财政局)
(三)加强宣传引导。就业帮扶车间建设工作涉及面广,各部门要广泛挖掘、认真总结就业帮扶车间建设、运营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就业帮扶车间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讲好就业帮扶故事,鼓励引导更多市场主体申报就业帮扶车间,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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