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宣法日主题班会

时间:2024-05-27 18:01:39 主题班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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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宣法日主题班会

  在学习中,大家都参加过主题班会吧?主题班会形式活泼生动,安排紧凑,气氛和谐。那么,主题班会都有哪些类型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12.4宣法日主题班会,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大家下午好!三年级5班12.4“法制宣传”主题班会现在开始。

  有一首歌,我们听过,也会唱:“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花园里花朵真鲜艳”。这首歌里唱的“花朵”是谁呢?——对!就是我们,我们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希望!从“花朵”这个词,我们可以感受到祖国人民对我们的关心、呵护。为了我们,为了祖国所有孩子的健康成长,党和国家给予了相当的重视,多方面地关心爱护我们。

  12月4日是法制宣传日。咱们这次的班会的主题就是“法制宣传”。每一位参与主题班会的同学我们都会有奖品相赠。中间还会穿插法制小问题,欢迎大家踊跃回答,回答正确的同学也有奖品赠送呦!

  首先,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马庆桐为我们带来的节目——快板《说安全》。

  竹板儿一打到台前,各位同学听我言。虽说咱都年龄小,懂点儿法律对咱好,法律把咱来保护,叫咱健康成长走正路。法律如电触不得,叫咱从小儿就守法,遵纪守法成习惯,将来能把大事儿干。谁拿法律当儿戏,将来难免坐监狱。如今法律特别多,很难全部都掌握,很难全部都记牢,知道啥事儿是犯罪,既不偷,也不抢,时时都把道德讲,大小学生讲团结,不能以强来欺弱,遵守纪律当模范,公益活动加油儿干,爱护公物当标兵,多为集体来操心,坚决不把网吧进, 健健康康长成人。不逃学,不打架,一心一意学文化,增知识,长才干,将来必定有远见。干大事儿,挑重担,要为四化作贡献。做贡献。

  感谢马庆桐同学的精彩演出,下面我为大家出一道题目,看看谁能答得出。在1991年9月4日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上制定并通过了一部法律这是一部保护孩子合法权益的法律,是为了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法律,更是一部凝聚着祖国人民对我们深切关爱的法律。请问有哪位同学知道这是什么法律?

  (答案:《未成年人保护法》)。

  每个人都有答题的机会,下面让我们静下来,听听徐振宇为我们带来的演讲,题目是——《小学生法制教育》。

  同学们:

  今天,我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等方面应注意和应了解的问题: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二、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

  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 110” 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讲的多好呀!下面我为大家出第二道题目:报警服务台以维护治安、服务群众为宗旨,除负责受理刑事、治安案件外,还接受群众突遇的、个人无力解决的、紧急危难求助。请问:匪警电话是什么?

  (答案:110)

  “你拍一,我拍一,宣传法制争第一”。下一个节目请听靳慧荧同学的拍手谣——《争做法律小卫士》。

  你拍一,我拍一,宣传法制争第一。你拍二,我拍二,结成宣传好伙伴。你拍三,我拍三,神圣法律记心间。你拍四,我拍四,从小就要学法制。你拍五,我拍五,触犯法律要严处。你拍六,我拍六,敢同不法分子斗。你拍七,我拍七,学法用法要积极。你拍八,我拍八,依法维权笑哈哈。你拍九,我拍九,法制路上大步走。你拍十,我拍十,争做法律小卫士。

  让我们每个同学都争做法律小卫士,在法制路上大步走。下面我为大家出第三道题目:发生火灾以后,身边的人员和设备无法控制火势的时候,我们需要拨打火警电话,请问火警电话是什么?

  (答案: 119)

  游戏我们都爱玩儿,游戏厅我们可不能进。下面请听于新浩带给我们的小故事《游戏厅开在学校附近合法吗》。大家欢迎!

  有这样一个故事:王晓伟是中学初二学生,在班级学习成绩一直都很好,可在最近的几次考试中,学习成绩急剧下降;而且出现旷课现象。老师找他的父母谈话,希望能够查明原因。后来经过父母仔细调查,发现王晓伟放学后就钻进离学校不远刚开的电子游戏厅打游戏,而且游戏厅二楼还设有影剧放映厅,里面经常放映一些暴力电影。请问同学们游戏厅开在学校附近合法吗?为什么?

  答案显然是——不合法。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第25条规定:“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的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第27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育、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活动的室内吸烟。”听了这些介绍,咱们一定知道那个游戏厅的下场了吧!

  下面欢迎陈博文为大家带来她的节目,快板《普法歌》。

  打起竹板乐开怀 ?今天登上这舞台 ?上了台走上前

  各位同学听我言 ?今天不把别的讲 ?单把这-法制教育来宣传。

  普法要从娃娃抓 ?不良行为远离它 ?杜绝打架和斗殴

  违法乱纪除毒瘤 有色书刊不准看 ?网吧舞厅不去玩

  邻里团结互相帮 小事小非要先让 ?遇邪恶 ?挺身上

  见义勇为受表扬 交通法规要遵守 ?礼让“三先”不抢走

  无证车辆不上路 ?严禁超载装糊涂 ?室内的安全要注意

  防盗防火不麻痹 ?讲究卫生重健康 ?人人幸福喜洋洋

  法制建设要完善 ?依法治国谱新篇 ?法律意识要提高

  法制观念更重要 ?我们要与时俱进 ?万众一心 ?奋发图强

  让我们的国家更美好

  下面我为大家出第四道题目:请问某同学在路上捡到一个钱包,内有5000元钱。他说:“谁捡到就是谁的。”对吗?

  (答案:错《民法通则》有规定,捡到东西不还是违法的。 )

  无规矩不成方圆。如何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学生?让我们听听郭锦东是怎么说的!

  1.从小养成遵守纪律的习惯。古人云:"不依规矩,无以成方元圆"。英国著名文学家莎士比亚说过:"纪律是达到一切雄图的阶梯",我们要实现心中的理想,就应该时刻不忘记纪律这一"阶梯",做遵守纪律的模范,要养成成遵守纪律的习惯,就要在以下及方面下功夫:一是时刻注意培养自己遵守纪律的自觉性。遵守纪律贵在自觉,自觉是遵守纪律的关键。二是将遵守纪律的道德观念落在行动上。遵守纪律不是在口头上,而是在实际行动上。三是要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三国时,刘备在临终前曾谆谆告诫他的儿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两句话千百年来一直是人们道德修养的座右铭。其实,纪律修养也一样。我们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以小纪而不遵"。

  2.要做到学法、懂法。英国著名思想家温斯坦莱说过:"假如有很好的法律,但人民不了解它们,这对共和国来说就像没有任何法律一样糟糕。"我们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必须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这就是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为大家出第5道题目:当遇到有人突发危急重症或遭遇意外伤害时,人们都要知道在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请问急救中心求救电话是什么?

  (答案:120)

  法律就是秩序,没有了法律,那么人类的生活就一片混乱。请听颜羽彤同学的《法律心得》。

  法律就是秩序,没有了法律,那么人类的生活就如同垃圾一样肮脏。《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是法律赐予我们的武器,用来保护我们未成年人的。但是,如果我们不能正确的使用这个武器来保护我们,给我们带来的将是严肃的惩罚!

  据报道:去年7月至9月,安徽当涂县城几十家居民及企业单位被盗,每起盗窃案数额不大,但作案手段高明,案发现场几乎不留痕迹,搞得当地人心惶惶。办案人员奔波数月破案后发现,作案者竟是14个8至13岁的小女孩。其中的“大姐大”13岁,组织“团伙”入室盗窃,是其“心血来潮”的招数。每次作案由她安排,一个暑假,她一人就获取赃款近万元,还制定了开学后每周末偷一次的计划。令人瞠目的是,一些孩子的父母对孩子偷盗来的金银首饰等赃物竟坦然“笑纳”,不加追问。那些犯罪孩子的父母有的只是一昧的责怪孩子,却没有想过自己所犯下的一点点错,就有可能造成孩子的犯罪原因。还有的竟是对孩子所给的赃物不加追问,就坦然“笑纳”。促使孩子的犯罪数额越来越大。我们小学生现在最缺乏的就是法律知识,如果知道了法律知识也就有可能不会犯罪,可

  就是因为缺乏法律知识,孩子所犯下的可能就是弥天大罪。就如同给自己色彩斑斓的生命,增添了一笔污黑的颜色。

  法律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可能有些学生认为“只是违反一下学校纪律而已,没问题的,以后我就不违法了。”请你快点打消这个念头。因为现在一次小小的放松就很有可能驻成一次大错。我们作为学生,总是要离开校园,来到这个社会打拼。才真正的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和守法的好公民。所以就要从小培养我们的法律知识,预防犯罪。

  总而言之,在履行自己的义务中也要保护好自己的权利。不能让别人来代替自己。

  下面我为大家出第6道题目:请问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属于盗窃罪吗?

  (答案:属于)

  下面欢迎曲杨同学讲讲如何《学会自我保护》。

  下面我为大家出第7道题目:请问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属于恐吓取财罪吗?

  (答案:属于)

  下面欢迎刘雨轩同学继续教大家《小学生自我保护的方法》。

  大家好,我是刘雨轩。现在我来为大家讲一讲我们小学生自我保护的方法

  当我们单独在家时:

  1.当我们单独在家时,一定要锁好防盗门。即使开门与来访者交谈,也要隔门而答。

  2.晚上开灯后,要拉上窗帘,不要让人从窗外看到是一个孩子在家的情景。

  3.除非特殊情况,不要给陌生人开门,不论他说出什么借口。陌生人来电话,也不要陌生人知道 ?就自己一人在家的情况。

  4.当窃贼已经溜进家中,不要盲目反抗,也不要盲目呼救。要切记:保护生命不受伤害是第一位的。

  5.若坏人进屋时,就自己一个人在家,这时不可盲目喊叫,要迅速做出反应,藏起来。当他们乱翻找东西时,寻找时机,跑出去报警或求救。万一自己的举动被坏人发现了,也不要反抗,不要阻止他们拿走家中的东西。

  6.如果独自回家时发现有人跟踪你、有人故意和你纠缠,你一定要警惕。如果发现家中门窗已经被撬坏,不可进屋去看个究竟,可能坏人还在屋里,应立即去报警。”

  7.我们要记住如何报警:报警的电话是“110”;要详细、清楚地说明白家庭的位置;若见到了坏人,要讲清楚坏人的特征,比如性别、个子、胖瘦、脸型、发型、等等。

  8.我们一定要记住家长的电话,上学和放学的路上,最好与同学结伴而行,遇意外时可以互相帮助。不要单独到荒凉、偏僻、灯光昏暗的地方。

  9.当发现有人一直跟着你时,你不用害怕,你可以尽快到繁华热闹的街道,商场等地方,想办法摆脱尾随者!向身边的大人求救;如果是在校门口,就给家里打电话,让大人来接。

  我的内容讲完了,希望大家听后并记住。谢谢!

  下面我为大家出第8道题目:请问拿着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属于强盗罪吗?

  (答案:属于)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欢迎陶铭喆、张芷骞同学为大家带来《法制教育知识》。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

  下面我们共同学习《小学生安全自护小常识 》

  一、马路上应注意的交通安全

  1、在马路上要靠边走,走在中间会妨碍车辆的通行,还有被撞的危险。

  2、走路时,不要边走边玩,也不要边走边看书。

  3、如果是几个人一道走,要排好队靠边走,队伍应竖排,不要横着走,以免妨碍别人走路。

  4、不要在马路上打闹、游戏、滑旱冰,容易出危险。

  5、下雨天特别要注意前后的车辆,最好穿黄色的雨衣、雨鞋、雨伞等雨具,以引起驾驶员的注意。打雨伞时,雨伞不要挡住视线。更不能把雨伞当作对攻的玩具,以免刺伤人。

  6、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在马路上骑车。

  二、乘坐汽车时应注意的安全

  1、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不要把空罐头或其它垃圾扔出窗外,这样会污染环境,还会 打到行人或是其它车辆,发生危险。

  3、在车上不要到处乱跑,以防汽车刹车时,撞到硬物上。

  4、上下车时要从右边,因为左边可能有车开过来。

  5、下车时,先要确定后边没有车子来,才可以下车。

  三、过马路时应注意的安全

  1、过马路时要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的变化。红灯亮时,不能过 马路;绿灯亮时,也要看清左右确实没有车来,才可以过马 路;如果马路过了一半时,信号变了,要赶快过马路。

  2、有时红灯亮的时候,汽车还在离路口很远的地方,这时也不能过马路。因为看起来车离得很远,可是,一眨眼的功夫,它就会开到你的跟前。

  3、路口一般不止有一个信号灯,应该看哪一处的呢?应该看要穿过的马路对面 的那盏信号灯。

  4、出巷子口或绿化丛时,不要突然跑过去,因为可能会有车子正好路过。

  5、不要图省事,从隔离护栏下、斑马线以外的马路上过马路。

  我们从小就要养成遵守这些制度的好习惯。好习惯养成的愈多,这个人的能力愈强。通过遵守学校、社会的各种规章制度,结合生活点滴,把遵守制度成为自然习惯,做任何事要有观察的能力,必须真的用心去观察。要有劳动的能力,必须真的动手去劳动。要有读书的能力,必须真的去把书本打开。到了真的去观察去劳动去读书的时候,“知”才会渐渐化为我们的习惯。

  因此,我们每位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严格要求自己,保护自己,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下面我为大家出第9道题目:同学们在学校玩耍时,不论是用金钱或是物品当筹码,都不可以玩赌博性的玩具或游戏。除了不可以从事赌博性的行为外,也不可以提供别人从事赌博的工具或环境,否则犯什么罪? ?A:赌博罪 ?B:伤害罪

  (答案:A)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欢迎贾逸飞同学为大家讲一个《交通安全小故事》。

  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它就像颗威力十足的炸弹,一时大意,这颗埋伏在我们生活中的炸弹就会爆炸,炸的家庭破碎,炸的人心悲苦。

  我曾在报纸上目睹这样一个惊心动魄的场面:走在男孩面前的是一位活蹦乱跳的女孩,头上扎着一对粉红的蝴蝶结,身穿一件漂亮的白纱裙。正准备过马路,绿灯停了,红灯亮了,男孩立刻停在马路边,小女孩却飞快地向前冲。说时迟,那时快,一辆汽车正像箭一样向小女孩驶来。司机来不及刹车,“嘭”的一声,小女孩躺在地上,鲜血染红了白纱裙,是那么令人炫目。她“睡着”了,永远不会醒来了……

  妈妈闻声赶来,看到女儿冰冷的身体,她失声痛哭,含着眼泪说:“我的宝贝女儿啊,我只有你一个女儿,你去了,我该怎么办?你快醒醒啊……”随后,她妈妈当场昏倒过去。

  交通事故是多么可怕啊,一刹那间,就夺走了人的生命。哎,一个阳光灿烂的生命消失了。真令人悲痛啊,这悲剧是谁造成的呢?就是小女孩自己,如果她遵守交通规则,这悲剧就不会发生了……真可谓是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啊。我多么希望时间能冲淡一切,让小女孩的妈妈脸上浮出一丝微笑。

  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过马路也不要追逐打闹,要一看,二慢,三通过。

  下面我为大家出第10道题目:当遇到交通事故、对交通管理和交通民警执法问题进行举报、投诉、查询等,我们可以拨打交通事故报警台,请问电话是什么?

  (答案:122)

  下面欢迎赵泽宇同学为大家带来的演讲——《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下面我为大家出第11道题目:不论在学校或是公共场合,只要是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是给大家共同使用的东西,就是公共物品。同学应该小心使用并爱惜公物,不可以随便破坏、毁损或丢掉公物。否则将以破坏公物罪论处,对吗?

  (答案:对)

  欢迎王一琳同学为大家带来的《文明礼仪安全出行》。

  下面我为大家出第12道题目: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在马路上骑自行车,对吗?

  (答案:对)

  欢迎郑岱瑶同学为大家带来她的节目——《懂法用法从身边做起》。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作为一名普通的小学生,站在咱们自身角度,对容易发生的不安全问题以及容易染上的一些不良习气与各位老师及同学们作个交流。在每一个新学期的开始,老师们对各位同学在新学期中的注意事项已经讲得很清楚,而我呢,从法律的角度和各位同学共同讨论一下。

  首先咱们应该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条例》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心思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为一个人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帮助他人 抵制不良诱惑。 有的同学可能会说,我只要自己不违法,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这是不对的。如果我们身边的同学、朋友甚至家人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应当及时阻止,给他们讲解法律,让他们认识到违法的后果,那你就立了大功,就为社会做出了贡献。比如:有的家长晚上喝酒回来,把音响打开,乘着酒劲拼命地唱歌,影响到楼上楼下,你呢可以好好劝劝家长,告诉他夜深人静的时候,这么大的声响会搅得邻居不安的,同时也是违反《条例》的行为,如果人家打了110,民警来处理多不好啊。这样你的家长可能就会及时改正。

  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入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咱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我们的报警电话是多少啊?拔打“110”啊,报警!对于这一点,咱们一起分享几件案例。有一天,有个小女孩叫娟娟放学后往家里走,罪犯王某看见她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心想: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不在家,我就跟着她待她开门后冲进她家抢点东西。于是就一直跟着娟娟,走了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男青年一直跟着,心里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心想:如果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她就一直在家门前马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对面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见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让娟娟去开门,她立即打110报警。等娟娟开门后,王某就冲上前将娟娟逼进一个小房间里反锁起来,并威胁娟娟不准喊叫,他自己就到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在王某正在翻东西时,由于张阿姨报了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将王某抓获。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部门报告。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人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谢谢大家!

  下面我为大家出第13道题目:交通法规定副驾驶位置的人可以不系安全带。对吗?

  (答案:不对)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怎样才能做个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呢?让我们一起听董学儒的演讲《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

  12月4日,是法制宣传日。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作为一名少先队员,应该知法、学法、守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

  怎样才能做做个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呢?

  首先,我们要知法、学法、守法。法律是任何一个公民都应当遵守的。我们小学生更要从小知法,学法。学习法律的途径有很多:上网、读书、看报、听讲座、看电视……我们只有做到知法,学法,才能知道什么样的事我们应该去做,什么样的事是法律禁止做的,才能真正做到懂法、守法。

  其次,我们要懂法、用法。我们只知法、守法,是不行的。我们还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当我学完《未成年人保护法》时,我突然发现我在社会上是一个很重要的角色。《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为了保护我们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特意制定的。它告诉我们:当我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在日常的生活中,常常会碰到许许多多违反法纪的事。如:闯红灯、乱穿马路、逆向行驶、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这些违纪违法现象,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因为它会给我们带来很大的不便,给社会治安带来的混乱。那么,我们要及时上前劝阻,还可以叫大人或是民警叔叔来处理,防止小事闹大。

  可见,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同时也会成为我们的秘密武器,是我们的保护伞,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让我们与法同行,摆脱鲁莽,拥有理智;让我们与法同行,远离脆弱,变得坚强;让我们做个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好少年,在法制的蓝天下茁壮健康、快乐地成长!

  下面我为大家出第14道题目: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汽车行驶速度越慢越好,因为越慢越安全。对吗?

  (答案:不对。高速公路上有最低时速限制)

  有理说不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呢?让大家一起听朱佳慧带来的故事《有理说不出》。

  一大早就被电话铃声惊醒,他爬起身抓起电话,一听是父亲打来的,父亲让他带上身份证过来一趟。来到父亲家,父亲拿出十万元钱说:“你妈去世多年,我很孤单,想找一个新老伴,为了少些麻烦,用你的身份证把钱存进银行吧!”答应了。父亲随口问了一句:“你媳妇呢?”没好气地说:“打麻将去了,家里的钱都被她败光了,还久欠了不少债。”

  出了门,直接去了银行用自己的名字把钱存了,中午喝了点酒,回家倒头就睡,不一会儿,的老婆孙玉回来了。上午输了钱,见满身酒气,鼾声如雷,于是抓起他的衣服乱翻,结果翻到了那张存折,打开一看:顿时惊呆了,整整十万元!可是她不知道密码。于是去一家复印店复印了一份,然后回家做晚饭,醒来后看到热乎乎的饭菜问:“你是不是赢钱了?”孙玉说:“你给的那点钱还不够点炮呢,再给我点儿,我要捞回来。”一听这说更来气了:“你这败家娘们是不是不想过了。”你玉大声喊道“连自己老婆的零花钱都供不起,我要和你离婚。”

  一周后法院受理两人的离婚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因财产分割产生了分歧。孙玉说:“我和丈夫一共攒了十万元钱要求分割财产。”说:“家里吃了上顿没下顿,哪来的十万元钱?”“上星期我和你去银行存的呢?”孙玉说着拿出了两张复印件。法官看了后问:“你有什么补充的吗?”如实讲了事情的经过并让父亲出庭作证。父亲和所陈述的一致,法官问:“你能拿出证据吗?”父亲说:“我这辈子没进过银行,钱是藏在床底下的。”法庭上一片沉寂。

  最终法院做出了如下判决:依法认定存款为原告和被告的财产进行分割。和父亲顿时傻了眼,这五万元这就样打了水漂。

  下面我为大家出第15道题目:交通法规规定,节假日期间可以饮酒后驾驶汽车,对吗?

  (答案:不对)

  阳光照,花儿笑,小鸟说,早早早。请听吴迪同学带来的——《普法小儿歌》。

  阳光照,花儿笑,小鸟说,早早早。小学生,背书包,好孩子,上学校……

  下面我为大家出第16道题目:开车时,当遇到交通警察现场的指挥和交通信号灯不一致时,应当按照(什么?)通行。 A、交通信号灯 B、交通警察指挥

  (答案:B)

  如何从小遵守纪律、学法懂法?请听李嘉玥同学带来的《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学生》。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的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1.从小养成遵守纪律的习惯。

  古人云:"不依规矩,无以成方元圆"。英国著名文学家莎士比亚说过:"纪律是达到一切雄图的阶梯",我们要实现心中的理想,就应该时刻不忘记纪律这一"阶梯",做遵守纪律的模范,要养成成遵守纪律的习惯,就要在以下及方面下功夫:

  一是时刻注意培养自己遵守纪律的自觉性。遵守纪律贵在自觉,自觉是遵守纪律的关键。

  二是将遵守纪律的道德观念落在行动上。遵守纪律不是在口头上,而是在实际行动上。

  三是要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三国时,刘备在临终前曾谆谆告诫他的儿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两句话千百年来一直是人们道德修养的座右铭。其实,纪律修养也一样。我们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以小纪而不遵"。

  2.要做到学法、懂法。

  英国著名思想家温斯坦莱说过:"假如有很好的法律,但人民不了解它们,这对共和国来说就像没有任何法律一样糟糕。"我们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必须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这就是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学生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栋梁。让我们肩负起国家的历史使命,学会自我保护,学会求知,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纷繁的大千世界里,健康,快乐,平安的成长。让生命的航船绕过一道道暗礁和险滩,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下面我为大家出第17道题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禽、畜、兽、水产动物病死或者死因不明,其肉类可以生产经营、出售。对吗?

  (答案:不对)

  欢迎王佳慧同学为大家带来她的节目。

  下面我为大家出第18道题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仍然可以生产经营、出售。对吗?

  (答案:不对)

  欢迎代瑞琦同学为大家带来她的节目。

  学生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栋梁。让我们肩负起建设祖国的历史使命,学会自我保护,学会求知,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纷繁的大千世界里,健康,快乐,平安的成长。让生命的航船绕过一道道暗礁和险滩,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三年级5班12.4法制宣传主题班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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