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和央企的区别

时间:2022-07-25 22:34:46 常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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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和央企的区别

  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中央企业(简称:央企),作为中国国有企业,长期以来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本文是YJBYS小编整理的国企和央企的区别,欢迎阅读。

  一、国企和央企的区别:

  这两个概念是相互交叉的,首先说国企,国企就是国家作为投资主题成立的企业,过去是按系统划分的,属于中央部委的,叫央企,例如中国化工、中国石油,还有兵器工业部的如飞机制造公司等。属于地方的叫地方企业,如国营××市机床厂,还有就是集体企业,这个企业的出资人不是国家财政的,而是一个特定的群体,比如是某个大厂成立的厂办集体,也可以是街道为安置剩余人员自筹资金成立的,也包括村集体设立的企业。从隶属关系上分,央企规国家部委管理,省市企业(国营)规各省市的工业局管理,集体企业由主办单位管理。

  铁路系统隶属于铁道部,所以可以说他首先是国企,然后也可以称为央企。 央企不同于国企之根本处在于:

  一 央企与国企上属单位不同,为国资委直接管理,部分央企负责人是有中组部任命;一般国企有隶属于地方政府管辖的,有归口于中央其他部委的。简单说,地位不同,有如部长与市长之差别。

  二 央企多为规模超大的企业,看中国500强,上榜的国有企业,85%以上为央企,规模大,领导权利自然也大,员工福利应该也好。

  三 央企是真正意义上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

  四 央企在今后一段时间内,都会明确主业,基本会成为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大有可为 。

  二、国企

  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国有企业具有一定的行政性。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国有企业的分类相当复杂。国际惯例中,国有资产投资或持股超过50%的企业即为国有企业;而中国大陆及中国台湾的国有企业,一般指单纯的国有资产投资的企业。当然法律对国家参股的企业也有所规范。

  在1978年改革开放前,乃至到20世纪末,国有企业一直是政府支持和扶植的对象,国有企业的建立,其中政府税收的很大部分都投入到国有企业中,大量的国有企业因此建立和出现,有的国有企业还是由原来的政府部门转变而来的,如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原来是邮电部,改为电信局,后来在20世纪九十年代末本世纪初改组成为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电信企业。中国的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资产的投入主体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就是国有企业。

  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看,国有企业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都会发挥不同的作用,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也不尽相同。

  重要性

  国企是共和国的长子,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建国初期,我们为了优先发展重工业和加快实现国家的工业化,拥有了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半个世纪过去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建立,国家拥有国有资产和发展国有企业的目标更多地转化成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对大多数国有资产进行处置,将其变现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或者直接用于社会救济,从实物或账面上来看,国有资产没有了,但这种处理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那么,这种处置应该同拥有国有资产和发展国有企业具有同样的效果。事实上,这种处置方式正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长期目标取向。但是,在这种处置方式尚没有完全铺开之前,大型、特大型国有企业仍将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

  首先,大型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中流砥柱。虽然通过“抓大放小”,一部分国有中小企业以租赁、承包、售出、参股等方式向产权多元化转变。但是,进入2000年,我国的国有资产已经达到9万亿元人民币,构成了极其巨大而庞杂的体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在几乎所有的工业领域仍占据主导地位。

  其次,大型国有企业是抗衡跨国公司的主力军。中国加入WTO以后,国际知名的大型跨国公司大举进攻中国市场,各种洋货猛烈冲击国货。尽管民营经济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由于其在技术、质量、规模等方面的显著差距,尚不能与跨国公司抗衡,而只有大型国有企业才是抗衡跨国公司的生力军。如彩电行业曾是进口产品最多的市场,但是1996年四川长虹等大型彩电公司在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向外国名牌展开市场争夺战,一举打破了大屏幕彩电由外国名牌主导的格局,以致长虹的“红太阳一族”大屏幕彩电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达三分之一。

  再次,大型国有企业是我国支柱产业的重要支撑。在石油、化工、机械、电子、冶金、有色和建材等重要产业中,我国七大汽车集团占全行业总产值的66%;嘉陵、北方、轻骑、金城四大摩托车集团占全国总产量的一半;上海、东方、哈尔滨三大发电设备集团,提供国内电站设备的70%。

  最后,大型国有企业仍是出口创汇的主要力量。1997年,国有企业出口创汇额超过了外商投资企业,居于领先地位。其中,大多数大型国有企业以销售额的1%左右投入研究与开发,有的达到2%,技术进步处于国内工业企业领先地位。

  近几年,国有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总体处于亏损状态,只有大型企业盈利,充分显示国有大型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中流砥柱作用。当然,我国大型国有企业与国外大企业相比,有着不小的差距。一是大型企业数量少;二是企业平均规模小;三是生产集中度低;四是真正的联合体、企业集团少;五是大中小企业没有合理的分工。从技术创新来说,我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年销售额之和还不抵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一家销售额。

  三、央企

  中央企业(简称:央企),作为中国国有企业,长期以来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按照中国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划分,中国的国有企业分为中央企业(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由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

  广义的中央企业包括三类:

  一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从经济作用上分为提供公共产品的,如军工、电信;提供自然垄断产品的,如石油;提供竞争性产品的,如一般工业、建筑、贸易。

  二是由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管理的企业,属于金融行业,如国有五大银行(建行、农行、中行、交行、工商银行)及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

  三是由国务院其他部门或群众团体管理的企业,属于烟草、黄金、铁路客货运、港口、机场、广播、电视、文化、出版等行业。

  狭义的中央企业通常指由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企业。相对于其他一些国家来讲,中国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范围是比较窄的。

  早在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之初,国务院国资委所管理的央企数量是196家,经过重组,至2015年3月,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央企数量112家[1] 。加上保监会、银监会、证监会直接管理的金融央企,一共为124家央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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