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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知识小常识
随着科技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有很大提高,但是污染也随之而来,低碳、环保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知识小常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些习以为常的生活细节,常常造成能源的惊人浪费,仅以水为例:一个关不紧的水龙头,一个月可以流掉1至6立方米水;一个漏水的马桶,一个月要流掉3至25立方米水;一个城市如果有60万个水龙头关不紧、20万个马桶漏水,一年可损失上亿立方米的水。因此,掌握一些节能环保小常识是十分必要的,为此,特收集整理了部分节能环保小常识,谨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节电小窍门
1.用节能灯替代普通白炽灯可节电70%-80%,而且节能灯的寿命是普通白炽灯的6倍以上。
2.电器不使用时应切断电源,避免遥控开关、持续数字显示、唤醒等功能电路待机耗能,这约占家庭用电量的10%,如同昼夜常开一盏15瓦到30瓦灯。
3.如果每天使用热水器,不要经常切断电源;如果3—5天或更长时间才使用一次,则用后断电是更为节能的做法。
4.食物应先冷却降温再放入冰箱;冰箱内不要塞满食物,储藏量以八分满为宜;减少冰箱门开关次数及时间,每开一次冰箱门,压缩机需多运转十分钟才能恢复低温状态;冰箱内的温度调节档应适中,不宜设成强冷。
5.家用电热饮水机长时间保温耗电较多,用传统的真空瓶胆保温瓶省电、保温效果好。
6.去除电水壶中电热管上的水垢,可提高加热效率,不仅省电而且能延长水壶的使用寿命。
7.把洗好的米放在锅里浸30分钟,再用温水或热水煮,能省电30%。
8.煮同量的米饭,700瓦的电饭煲比500瓦的电饭煲更省电省时。
9.焖饭比蒸饭更省电,且味道更好,通常蒸饭所用时间是焖饭的1-3倍。
10.保持电饭锅电热盘的清洁,增强导热性能,可减少耗电量。
11.在用微波炉加工的食品上加盖子,水分不易蒸发,省电味道又好。
12.洗衣机“弱洗”比“强洗”费电,且“强洗”可延长电机寿命;洗衣后脱水2分钟之内即可,衣物在转速为每分钟1680转的情况下脱水1分钟,脱水率就可达55%,通过延长时间来提高脱水效果并不明显。
13.充分利用室内受光面的反射性能,能有效提高光的利用率以节电。
14.选购调温型电熨斗,升温快,达到设定温度后又会恒温,较省电。
15.冬季的空调温度调至18度或以下,夏季的空调温度调至26度或以上,可以降低10%-15%的电力负荷,减少耗电量。
16.及时清除吸尘器过滤袋中的灰尘,可减少气流阻力,降低电耗。
二、节水金点子
1.用盆和桶接水来洗东西比直接用水冲洗更省水。如刷牙时,用口杯接水后,关了水龙头再刷,只需要0.5升水,而直接开着水龙头刷牙1分钟,则要浪费9升水。
2.淘米水可用来洗菜或洗碗,洗完菜的淘米水可用于浇花;残余茶水可用来擦家具。
3. 菜先拣后洗,能够避免浪费水。家里洗餐具,最好先将餐具上的油污擦去,用热水洗一遍,最后才用较多的温水或冷水冲洗干净。
4.改洗洁精洗瓜果蔬菜为盐水浸泡冲洗,既节水又防止洗洁精体内残留。
5.洗澡时:先将水管中的冷水用盆收集,用于洗衣服、洗手等;室温适宜的情况下,全身淋湿即关喷头;用肥皂或浴液搓洗时关掉喷头;不“顺便”洗衣物。澡盆洗澡时,水不要放满,1/3-1/4盆足够用。洗澡水可用于拖地、冲厕所。
6. 将老式旋转式水龙头换为节水龙头,灵敏控制开关可缩短水流时间,节省水流量。
7.选用可选择冲水量或者水箱容量≤6升的节水型坐便器,或在水箱内放置装满水的可乐瓶或砖头,可减少冲水量。
8. 洗衣机漂洗的水可做下一批衣服洗涤用水,最后一次洗涤水可用来拖地、洗拖把或冲厕所。
9.集中洗涤衣物,少量小件衣物可手洗;使用适量无磷低泡洗衣粉,可减少漂洗次数及对水质的污染程度;将脏衣物浸泡约15分钟后再洗涤;按衣物的种类、质地和重量设定水位,按脏污程度设定洗涤时间和漂洗次数,既省电又节水。
10.自己动手洗爱车,一般一桶水就够了,并且可以用家中积攒的废水来洗。
11.家中备污水桶,将各种洗涤废水积攒起来用于冲洗厕所。
环保知识小常识问答
一、新环保法提出了环境保护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保护环境作为基本国策写入环境保护法,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伤害担责的原则。
二、新环保法完善了环境管理的哪些基本制度?
1.完善环境监测制度。建立环境信息共享机制;监测机构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为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可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可以行政拘留。
3.完善跨行政区域的联防联治。<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
4.完善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新环保法删去防治污染设施的验收的规定,为未来整合建设项目审批环节留下余地。
5.完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企业限批制度。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省级意思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明确排污许可制度。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违法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给予行政拘留。
7.增加生态保护红线规定。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三、新环保法如何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政府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规定估计政府承担以下责任:改善环境质量,加大财政投入,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置,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准备,统筹城乡污染设施建设,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四、新环保法规定了公民有哪些环境权利和环保义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和参与、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还规定公民环境信息知情权;公民的参与权;公民的监督权,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举报。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公民应当低碳节俭生活、绿色消费、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的影响。
五、新环保法对环境公益诉讼市如何规定的?
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符合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六、新环保法在加大处罚力度方面有哪些规定?
1.按日计罚。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做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地方性法规可按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2.责令停业、关闭。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保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3.行政拘留。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或者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法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保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违法排放污染物,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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