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时间:2023-08-11 16:51:00 常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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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部分学子最有效的求学进学手段,很多学生在一开始办理助学贷款时却不知道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哪些流程而白白浪费了时间。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注册、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第一步:打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注册帐号(首次登陆需注册,已注册的按第二步直接登陆)。

  提示:

  A.注册账号时,请用自己方便能记住的登陆名和密码,账号一经注册将在系统中永久保存,后期还款、通知等都在系统中查询。

  B.注册信息中本人身份信息、QQ 号、邮箱、家庭电话等要据实填写完整,否则会影响贷款完成。

  第二步:用注册完成的帐号、密码登陆系统,在线进行贷款申请,先点击左侧“贷款申请”后点击右侧“新增”,然后填写有关信息后点下方的“提交”。

  注意:

  A.一定要详细填写有关信息,并且与相关证件内容完全一致。

  B. 贷款年限:最短6年,最长不超过剩余学制+13年。

  C.贷款出具单位,填写申请表上盖章的信息,名称与章内容一致,可以申请表盖章后再补填。

  D.其他所需填写项目按照提示据实准确填写,填写完后点“提交”。

  第三步: 新增贷款申请完成后,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一份。

  提示:

  A.导出申请时,不要用下载工具如迅雷等,出现提示窗口直接点“保存”,出现下载工具对话框点“取消”。

  B.导出的申请表不可以进行手工修改内容,否则造成与系统不符会导致贷款申请失败,如有错误进入系统修改编辑后重新导出打印。

  二、申请表盖章

  携带打印的一份申请表到有关部门盖章、经办人签字。

  1.首次申请的大一新生:高中所在学校、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选一个。

  2.首次申请的在校大学生: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选一个。

  3.通过预申请和再次贷款的学生不需要盖章。

  三、签订合同(时间:8月1日至9月10日,工作日)

  首次贷款的,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共同携带有关纸质材料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合同;再次贷款的可一人去办理。材料如下:

  (一)首次贷款的:

  1.资格审查单位盖章及经办人签字的申请表一份(通过预申请的不用盖章)。

  2.学生、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户口簿原件。

  3.录取通知书(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再次贷款的:

  1.申请表一份(不用盖章)。

  2.出示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不用复印件)。

  注意:签订合同4 份,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各一份(合同在开行审批通过后生效)。

  四、录入电子回执(10月10日前)

  学生携带资助中心打印盖章的《贷款受理证明》和合同一份到高校报到时交给高校,由高校录入电子回执,10月10日前未录入电子回执的视为放弃贷款。

  温馨提示:

  如学生的《学生证》原件遗失,可由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代替,县级资助中心留存《学生在校证明》原件。学生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点击生源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左侧生源地助学贷款介绍中查看助学贷款范围。

  首次贷款操作流程

  1、注册账户并登录: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官方网站,在新用户注册窗口内输入相关信息,完成注册。

  2、完善所需个人信息:注册完成后,页面会直接跳转到贷款系统首页,点击“资料完善”。完善个人信息资料并保存后,点击“下一步”。

  3、选择户籍所在地的资助中心:在弹出选择资助中心窗口内,选择大学入学前,户籍所在区的县级生源地资助中心。

  4、完善所有资料信息:在就学信息页面,填写就学信息,点击保存。页面关闭后,首页的资料完善按钮变为灰色,代表资料全部已完善。

  5、填写申请表:点击首页的“贷款申请”,弹出贷款基本信息窗口,填写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6、填写共同借款人信息:在共同借款人信息窗口内,填写共同借款人信息,点击“下一步”。

  在贷款资料确认窗口,点击“申请贷款”。

  7、确定申请贷款:点击“确定”,按提示带齐资料到当地县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8、接收回执验证短信:携带的资料经县资助中心审查通过后,系统将向学生手机发送回执码短信。收到短信后,学生可以在在线系统下载并打印受理证明。

  9、大学开学时,学生将《受理证明》和短信内的回执码交给辅导员或班主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会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续贷操作流程

  1、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学生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在线服务系统。

  2、更新个人信息:在提交续贷申请之前,在在线服务系统“资料完善”模块更新个人信息。学生可以自行更新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更新手机号码时需要通过短信验证。

  3、提交续贷申请:学生点击申请续贷,系统将首先进行手机验证。验证通过后系统进入申请页面,并自动关联出学生相关信息。填写助学贷款借款金额、期限以及续贷申明,提交申请信息。

  4、选择办理模式:学生可选择“线上签订合同”或“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

  5、确认合同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合同预览信息,学生检查合同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

  6、身份认证:在线服务系统将弹出身份认证二维码,学生通过支付宝手机APP扫码,根据提示进行身份认证操作。如身份认证失败,可以再次认证或选择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7、确认提交:身份认证成功后,学生确认认证结果,完成在线申请办理。系统将将相关信息提交至县级资助中心。

  8、接收回执验证短信:续贷远程受理的合同经县资助中心审查通过后,系统将向学生手机发送回执码短信。学生开学后,将该短信的回执验证码发送给辅导员或班主任即可。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理由怎么写

  大致理由你可以说:父母无固定工作,而且身体欠佳,现在家庭每月经济仅靠政府低保维持,生活十分困难。最后,你可以说:现在,我特此申请“大学生助学金”,希望能够减轻家庭负担,同时,我也要继续的努力学习,争取以优良的成绩来回报国家,社会,学校对我的关心。望学院领导给予批准支持!最后加上此致敬礼、申请人、年月日等。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后多久审批通过

  生源地贷款审批一般要一周左右,因为一般助学贷款审核时间在7到15天左右。审批成功要等到学生去学校之后,老师录入回执后才会显示通过。一般助学贷款要交学费还要再迟一个月左右,因为要层层审批、拨款,银行还要划账。

  2023助学贷款申请时间表

  2023助学贷款申请时间是:7月中旬—9月底或10月中旬。

  不同地区的助学贷款申请时间会有所不同,首贷和续贷的申请时间也会有些许差异,续贷申请通常要早于首贷申请。

  比如:

  1、海南省助学贷款申请时间:续贷为7月18日-8月31日,首贷为8月8日-9月30日。

  2、湖北省助学贷款申请时间:续贷为7月23日-8月9日,首贷为8月12日-9月6日。

  3、安徽省助学贷款申请时间:7月15日-10月20日。

  4、广东省助学贷款申请时间:7月中旬开始。

  5、河南省助学贷款申请时间:续贷为7月17日-8月2日,首贷为8月2日-9月20日。

  在上述助学贷款申请时间中,其实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通常要早于高校助学贷款申请,高校助学贷款可以在开学后直接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也是9月初的样子。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预科生或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申请条件:

  1、贷款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已被国家正式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应在本县。

  4、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下列特征之一

  ①农村和城镇低保户;(证明材料:城乡低保证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②领取社会救济和福利的家庭(如孤儿、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孤儿证、残疾证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⑦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⑧上一年度家庭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三、申请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贷款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在校生提供学生证,续贷可不用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

  四、贷款金额:

  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借款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金额。

  五、贷款提醒:

  贷款办理时间: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才能申请助学贷款,一般为每年6月-9月,具体以当地县区资助中心办理时间为准,请随时关注。

  六、征信提醒:

  您的贷款、还款记录已报送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请务必按时还款。如有违约,会影响您的信用记录,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逾期贷款结清后5年,今后在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与车贷等其它各类贷款时会有不良影响。请珍惜您的信用记录,及时还款。

  七、还款提醒:

  目前助学贷款还款方式支持对应代理结算机构APP(您可以在“学生在线系统-我的贷款-合同信息”查看代理结算机构)、云闪付或银联POS机等多种方式还款,根据监管要求,还款后请及时查看还款情况。

  正常还款日:每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最后一年到期日为8月31日的合同,需要在8月31日之前还款;最后一年到期日为9月20日的合同,需要在9月20日之前还款,具体以合同为准。)

  提前还款日:一般每月(除了11月)的15日(含)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请于当月20日前还款;16日以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请于次月20日前还款;其他特殊情况以合同约定为准。

  逾期还款日: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1月1日至12月20日可以进行逾期还款(11月逾期还款利息计算到12月20日)。

  八、贷款利率。

  执行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九、利息与本金

  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办贷机构发放贷款日,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贷款到期日),节假日不顺延。

  (1)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如需在校期间提前还款,请于毕业当年8月15日之前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提出申请。

  (2)自您毕业(或结业)当年起,开始自己偿还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3)自您毕业(或结业)第六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若您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4)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应及时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十、逾期未还款:

  (1)如当年12月21未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并自12月21日起产生罚息,逾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还本息包括逾期本息和截止还款当月20日的罚息。

  (2)违约记录将记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将对借款人今后的个人信贷消费及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3)逾期超过一年的可在不通知贷款人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如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各种信息渠道上公布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

  十一、违约责任

  若未能及时偿还相应本金和利息,将被视为贷款逾期,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地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强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严重违约的贷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生源地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1、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2、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3、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4、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5、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的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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