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治理乱收费承诺书

时间:2022-10-01 15:34:48 承诺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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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治理乱收费承诺书4篇

  在现在社会,我们都跟承诺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承诺书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作出。那么你有了解过承诺书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治理乱收费承诺书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治理乱收费承诺书4篇

学校治理乱收费承诺书 篇1

  为积极响应县教育局召开的全县教育系统“三乱”专项治理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和《教育系统“三乱”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净化育人环境,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针对“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问题,镇中心小学全体教师特作以下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拒绝有偿家教。

  2、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办班

  3、不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办班。

  4、不擅自外出兼课。

  5、不私自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报刊,或暗示诱导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

  6、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和礼金;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7、为人师表,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

  8、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占用学生的活动课及休息时间。

  我郑重承诺:本人若存在“三乱”行为,甘愿接受组织上作出的相应处罚。

  承诺人签字:

  镇中心小学

  20xx-4-23

学校治理乱收费承诺书 篇2

  为制止“三乱”,净化育人环境,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针对“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问题,乌龙坝镇中心小学全体教师特作以下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拒绝有偿家教。

  2、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班。

  3、不办课后班或为社会托管和个人介绍学生。

  4、不擅自外出兼课,

  5、不自立名目乱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规定书目以外的学习资料。

  6、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承诺人签字:

学校治理乱收费承诺书 篇3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行风建设,更新育人新理念,树立行业新形象,使我校的明天更辉煌,我校自愿向学校、向社会、向家长公开:

  一、绝不违反有关政策,茂巧立名目、私自收费或搭车收费。

  除按国家法令、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之外,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强制收取各种费用,如班费、资料费、电教费、桌凳维修费、活动费等。

  二、严禁举办各种以收费为目的的乱补课、乱办班或向他人介绍学生收取费用的行为。

  三、严禁私自组织学生统一购买各种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或让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以从中谋利。

  四、严禁以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的名义,强制向学生提供服务,收取费用。如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购买学习用品及用具。

  五、严禁违反学生自愿的原则,强行统一组织学生购买保险、校服等。

  六、严禁向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财和要求学生家长为其谋取私利。

  七、严禁不经学校批准而私自安排学生入班上课,或少交、漏交、瞒交学费据为己有。

  许营小学

  20xx年2月26日

学校治理乱收费承诺书 篇4

  为制止“三乱”,净化育人环境,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关于规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从教行为的有关规定》(荆掇教字【20xx】8号)、《掇刀区教育系统治理中小学教师乱办班乱收费乱发教辅资料工作实施方案》(荆掇教字【20xx】10号)的文件精神及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承诺书。

  团林小学全体教师特作以下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拒绝有偿家教。

  2、不在校内、校外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给学生有偿补课,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种家教补习班。

  3、不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提供场所和生源,不接受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邀请为其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授课。

  4、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收费标准,不准擅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5、严格执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化要求,不准任何部门和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乱收费或推销用具、用品等。

  6、不强迫、诱导或暗示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

  7、不推销课外辅导材料和报刊杂志或自行编印学习材料组织学生购买。

  8、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校长(签字):

  承诺人:(签字):

  掇刀区团林铺镇团林小学

  20xx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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