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质量安全承诺书范文锦集8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接触并使用承诺书的人越来越多,承诺书仅是一方的声明及义务性的认可,其法律效力与合同是不同的。那么,怎么去写承诺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质量安全承诺书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1
我公司郑重承诺:
在____________城区段河道治理工程的建设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1、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如果我公司中标,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保证每月法定工作日在现场办公,项目部其他组成人员保证在施工期间在现场进行施工管理,不经业主允许,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否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业主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
项目经理(签字):________________
(投标单位公章)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2
xx有限公司:
在接到贵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范围和合同条件、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结算资料、民工工资支付、保修等方面的事宜对招标人承诺如下:
1、对合同条件的承诺:承认并接受贵方《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合同条件的约束;
2、工期承诺:如果中标,我司保证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并保证按合同工期、节点要求完成全部工程施工;
3、工程质量承诺: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验收合格并达到优良工程标准;
4、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5、交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
6、支付民工工资承诺:建立民工名册,每月按时公示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接受劳动保障部门及贵司的监督核查,确保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
7、保修承诺:我司承诺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本工程的任何质量缺陷及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生产者和经营者作出如下承诺: 共同承诺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城实守信,不搞欺诈作假行为;
三、积极主动配合和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依法监管;
四、若出现违法行为,愿意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理。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4
1.1 供货质量保证承诺书
致:
我公司对满足规定指标的设备和软件对用户负责。
1、 对材料采购的控制
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及规范要求采购具有交通部交通安全设施批量生产合格证及通过ISO9000 认证的厂家的产品。所有采购的材料均签订采购合同。
2、 对材料进场的控制
外购材料到信誉好、质量好的厂家由专业测试机构共同取样试验,确定质量合格后,同材料供应商签订质量控制协议和供应合同。一切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由专人管理,并分类存放,插标识牌识别。
我公司郑重承诺:若我公司中标,我司保证项目采用的所有设备均无任何质量问题!
承诺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 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5
厦门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
我司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循国家《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从事茶叶生产加工,对我司出产的茶叶质量安全负责。
2、保证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来源于基地,并严格按照厦门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技术指导进行管理。
3、建立适应生产需求的种植基地及相应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实施有效管理。加强对基地农用投入品的管理,科学用药,绝不使用我国及进口国禁止使用的农药。
4、严把生产原料质量关。采购原辅料、茶叶相关产品,要求供货者提供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并建立进货验收、记录制度。所使用的原料、辅料、农用投入品符合我国及进口国的规定要求。坚决不使用非食品原料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5、我司自觉接受厦门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对基地鲜叶、毛茶、半成品的随机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负责。
6、我司将严格按照厦茶公司的要求,建立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并按照卫生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组织生产。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完善配套设备,提高自检自控能力,发挥对产品安全风险控制的基石作用。
7、加强产品溯源管理。做好从原料到成品各个加工环节的质量控制和批次管理,确保通过产品批号能从成品到原料每一环节追溯,做到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
8、加强对与茶叶安全有关的信息收集和反馈。关注国内外法律法规、政府政策、新闻媒体、贸易伙伴的动态,及时与厦门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沟通、反馈。
9、我司生产的产品一旦被检验检疫机构或国外发现有毒有害物质残留、微生物超标等质量安全问题或违反上述承诺,我司愿意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厦门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处理。
供应商名称(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
20xx年 3月10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6
1、工程质量承诺书
xxx公司做为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单位郑重承诺,为确保北京顺义污水厂二期改扩建工程的施工质量,将依据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承担全部责任。承诺如下:
1、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相关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参与的项目技术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自的责任和工作内容,确保技术质量工作扎实有效的真正落到实处。在尊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全面做好质量工作。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该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认真熟习图纸并编制出科学的、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指导施工。做好施工现场记录,将责任划分到人,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负责。若发生质量问题,项目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按我公司相关制度处罚。
3、坚决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施工。决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决不偷工减料,严格按图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所有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等进行检试验。未经检试验或检试验不合格的决不使用,若做不到甘愿受罚。
5、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自检),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6、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资料,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质量检测。
7、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技术质量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上岗作业。
8加强对分包单位施工质量的管理,坚持总包管分包.分包对总包负则的原则。分包单位质量管理工作必须纳入总包质量管理体糸中,并对其实施管理职能。若分包单位发生质量问题总包单位负总责,并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9、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以上是我单位对该工程质量做出的郑重承诺,若工程验收时我方达不到承诺的优良标
准,我方愿接受工程造价的5%作为惩罚。若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甘愿接受法律法规的处罚,并无条件自动撤出施工现场。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7
三方就_________工程项目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市有关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方面,相互协调配合,切实履行工程质量与
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承诺如下:
一、建设单位:
(一)质量方面:
1、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2、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3、向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并确保其真实、准确、齐全。
4、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筑工程质量。
5、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使用,重大变更按规定重新报审。
6、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7、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保证其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8、按照规定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和备案不交付使用。
(二)安全方面
1、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按规定向施工单位及时拨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费。
4、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二、施工单位
(一)质量方面: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发给其他单位的,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5、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6、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7、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上岗作业。
8、 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二)安全方面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筑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项目负责人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立即制止。
4、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
5、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章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和专家论证,符合要求后组织实施。
6、 建设工程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
员进行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7、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做好现场防护。
8、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9、对因建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10、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1、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2、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3、采购、租赁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安排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4、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验收合格后使用。
15、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任职。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16、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三、监理单位:
(一)质量方面: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2、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3、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4、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前,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工程师将严格进行进场验收,不合格的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检验等到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二)安全方面: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2、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4、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监理的工程项目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全面负责。
5、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方案,指导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的专项施工方案。
6、配置专职安全监理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文件,工作防护设备、设施和常用检测工具。
7、建立以下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项目监理机构落实情况:①审查核验制度;②检查验收制度;③督促整改制度;④工地例会制度;⑤报告制度;⑥教育培训制度;⑦资料管理与归档制度;⑧其他为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必需的制度。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8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使全院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强化质量意识、优质服务意识、医疗安全意识,职业风险意识,消除医疗安全隐患,杜绝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例》及《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及检查细则》,结合我院院科两级管理体系的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优质服务承诺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以科室为单位,科主任作为医疗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要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医院的总体要求做好本科室的质量管理工作。凡因违反规定导致事故、纠纷发生者,当事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二、要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特别是核心制度的落实。对于不能严格遵照执行的人员要下岗培训,对于延误病人的抢救及治疗时机,造成医疗事故、纠纷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其所在科室负责人的连带责任。
三、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规范,严格履行首诊负责制,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检查病人,科学制定诊疗及护理方案,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如实向病人及家属告知并严守患者隐私,在实行医疗、预防、保健措施和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前,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件,不得隐匿、伪造,销毁医学文件及有关
资料,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四、各级医务人员必须以科学的态度从事执业活动,做到科学诊断、合理治疗,坚持应检必检、合理施治的原则。
五、必须严格按照我院20xx年版《病历书写指南》的要求书写门急诊及住院病历,书写内容要真实完整、准确无误,分析科学有序、记录及时清楚。对于单病种、优势病种及重点病种病历必须按照要求书写中西医结合病历(病历中一定要有中医内容,上级医生查房记录中一定要体现中医诊疗指导内容)。积极开展临床路径的试点工作,贯彻落实我院的临床路径实施方案,认真书写临床路径表格。科主任、质控员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有严重缺陷的病历出科。
六、适时进行医患沟通,严格落实医患沟通制度。每次沟通都应在病历中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沟通的时间、地点,参加的医护人员、病人及家属姓名,沟通的具体内容,沟通的结果),并要求病人及家属签署意见和医患双方签名;在进行医患沟通时,应当尽可能使用病人及家属易于接受的方式和理解的语言。违规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
七、坚决贯彻执行会诊制度。凡遇疑难、重、危及诊断不明病例,一律及时请院外会诊,会诊要及早申请。急诊会诊必须随叫随到,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拖。门(急)诊抢救必须按照门(急)诊抢救流程执行,病人在门诊就诊或在医技科室进行检查或待诊、待查时,如果病情出现变化,病情加重或突发意外(如呼吸心跳骤停),应就地抢救,并及时通知急诊科及相关科室迅速参加抢救,在病情允许情况下由医护人员陪同立即护送至急诊科进一步治疗观察;需住院者应在病情平稳后
由医护人员陪同护送至综合icu病房或相关科室病房;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同时上报医务科、门诊办等相关部门。急危重病人入院后,接诊医师应立即进行救治,必须在5分钟内给予处置、建立静脉通路,并迅速报告上级医师,主治医师或(和)科主任必须立即查看病人,指导抢救治疗工作。
八、加强围手术期病人的管理,认真落实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认真完成术前、术中、术后的手术安全核查和手术风险评估,从填写手术通知单开始,做好手术病人身份识别和手术部位识别双重检查,特别对昏迷病人、急危重病人、老年人和儿童要实施腕带管理。加强手术病人体位安全的管理,防止因体位不当造成病人的二次损伤。手术中切除的组织、器官应予病人家属查看后提送病理检查,并做好交接登记。
九、凡科室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和重大手术,必须按规定由科主任签字报送医务科、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如紧急手术病人,在无家属及关系人等特殊情况下,应向科主任、医务科和总值班报告,经授权人批准后实施手术,但术前谈话内容要详细、全面,各种并发症及危险因素要交待清楚,并履行签字手续;术中需更改术式,须向科主任请示,并再次向病人家属告知、说明,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十、认真贯彻落实查对制度。医、护、技人员要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医嘱、处方、药品、手术、输血、收集标本以及签发的各种报告应按相关规定认真查对,保证准确无误,确保病人的安全;药剂人员在药品调剂时,应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制度;护理人员要作好“三查十对”,及时巡视病房,认真观察病情,准确地向医师反映病人的病情变
化,特别在抢救病人时,执行医生口头医嘱时,护士一定要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执行,并保留抢救时所有药品的空瓶,在抢救结束核对登记后方可销毁。违规者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按照分级护理制度为患者提供护理措施。按要求及时巡视,观察病情变化,第一时间通知医生,遵医嘱给予治疗措施。强调患者活动范围,重危护理患者不可离床活动;一级护理患者可在病室内活动;二、三级护理患者可在病区内活动。
十一、科室必须加强进修、实习人员的管理,进修、实习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带教老师的亲自指导下书写医疗文件、参加手术和各项诊疗操作,带教老师不得随意让进修、实习人员代替值班,违规追究责任人全部责任。科室对新上岗人员应抓好继续学习、业务培训及管理工作,确能单独胜任工作时,由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经医务科批准后方能单独值班,违规者除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上级医师和科主任要负主要责任。
十二、各科室应对抢救设备、器械和药品做到专人保管,经常检查,及时维修,并做好记录,确保抢救病人的需要。因抢救器械、药品等抢救物品不到位而引起事故、纠纷,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十三、医患纠纷一经发生,当事科室要妥善保留一份原始资料,如针管、残存液体、血液制品等,封存病历(任何人不得涂改、调换、销毁、丢失),不得掩盖或隐瞒,并及时上报医务科。对其它科室或人员发生的纠纷,不得将真相随意、过早泄露给病人及家属,以避免纠纷扩大、复杂化,违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四、全院各类工作人员要互相支持,团结协助,不相互拆台,更不能在医患之间拔弄是非,更不能将相互之间的不同意见或矛盾暴露在病人及家属面前。否则,因此引发的纠纷,视情节及后果对当事人给予检查、停职、行政处分等处理。
十五、病历中相关文件完成人员权限及时限:
(1)门(急)诊病历记录,就诊时完成;
(2)入院记录,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3)首次病程记录,病人入院8小时内完成;
(4)病程记录,病危每天至少记录1次;病重至少2天记录1次;病情稳定至少3天记录1次;
(5)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病人入院24小时内完成;
(6)接班记录,接班后8小时内完成;
(7)转出记录,转出科室前完成(紧急情况除外);
(8)转入记录,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
(9)阶段小结,每月至少1次;
(10)术前小结、术前讨论,由经治医术前完成;
(11)手术记录,术后24小时内由术者完成,特殊情况下由一助完成术者审签;
(12)麻醉术前、术后访视记录,麻醉术前、术后完成;
(13)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术后由术者或一助即时完成;
(14)术后3日病程记录,每日至少一次,要有术者或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15)有创操作记录,操作完成后即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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