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零售点承诺书

时间:2023-03-02 12:50:12 承诺书 我要投稿

烟花爆竹零售点承诺书4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承诺书的场合越来越多,承诺书是签署人内心真实意愿的表示,忌搞形式、走过场,忌出于无奈。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承诺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承诺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烟花爆竹零售点承诺书4篇

烟花爆竹零售点承诺书1

  为了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经营行为,明确零售点安全责任,保证安全经营,自愿签订安全经营责任承诺书,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法》和有关烟花爆竹的各项政策法规,做到诚信守法经营。

  二、严格按照《重庆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法》“六统一”的经营要求,不哄抬物价,不售假制假,不跨地区销售、不非法贩运和销售非法烟花爆竹。

  三、严格按照《安全经营手册》进行规范经营,严禁向14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若有违背后果自负。

  四、严格遵守供销社关于零售点设置的各项要求,做到专人、专柜(专店)、一证一点销售。不离点经营,不沿街摆卖,自觉接受安监、公安、工商、质监、消防等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五、营业场所禁止吸烟,产品必须存放顾客伸手触摸不到的柜内,并规范张贴明显的'严禁烟火的标志,向消费者宣传安全燃放常识。

  六、负责所在区域内的市场监督和打假举报工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安监、公安、供销、工商及专营公司的安全检查和打假查处工作。

  七、严格遵守和落实危爆品消防安全的各项措施,消防设置齐备,从业人员熟悉并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的各种基本知识和消防基本技能,持证上岗。

  八、不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涂改、出借、转让。

  九、经营期内发生一切安全事故 ,由安全责任承诺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安全经营责任承诺书一式三份,安全责任承诺人、镇安监办、镇派出所各执一份。

  经营单位: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烟花爆竹零售点承诺书2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境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签订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是经营单位在零售经营场所,全年不得发生火灾和烟花爆竹爆炸伤(死)人事故 。

  二是经营单位必须组织经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销售作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三是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相对独立,专柜与其他商品柜的距离不少于2米,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

  四是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每个经营场所不少于1个8kg的灭火器、20kg以上的消防用水,并在明显的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五是经营单位要建立公平、诚信、规范、有序的市场流通秩序。必须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

  六是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得转让、买卖、出租或者变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发现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吊销其《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七是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只能向市内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禁止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烟花爆竹商业批发业务,严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私自从外地贩运烟花爆竹或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

  八是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存放的`数量不得超过核定箱数,销售的烟花爆竹必须粘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定的防伪标签,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违禁产品。对无证经营、销售无防伪标签的烟花爆竹,必须从严查处,依法没收,并处相应的处罚。

  九是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查出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签订责任书时经营单位须持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及复印件;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按照责任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一旦违反上述要求而造成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烟花爆竹零售点承诺书3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要求与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教育师生严格遵守禁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的通知的.精神,保障公共安全与师生人身、财产的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本人特作如下承诺:

  认真学习禁放的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自觉遵守规定,不在规定禁止的时间、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对社会陋习。遇婚丧嫁娶或其他重要活动,尽量用其它形式代替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劝说直系亲属自觉遵守规定。本人及直系亲属违反规定的,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签字):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烟花爆竹零售点承诺书4

  我叫xxx,我申请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位于xxx,按照《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郑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我承诺如下:

  一、只在申请的固定门店内经营,不占道经营和流动兜售;

  二、专店经营存货量不超过50箱,专柜经营存货量不超过30箱;

  三、从市政府批准的正规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进货,签订供货协议,只经营C、D级的烟花爆竹,不经营A、B级的'烟花爆竹;

  四、参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五、为烟花爆竹销售人员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六、固定门店内只保留照明用电,不使用大功率电器;

  七、购买合格的消防器材,并能够正确使用;

  八、销售期间,加强对经营点的安全管理和周边的安全防范;

  九、服从区有关部门的依法管理;

  十、因违规经营、储存引发的安全事故,愿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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