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创业需要迈大步

时间:2024-09-29 09:06:04 创业资讯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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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创业需要迈大步

创 业 资 讯】3月29日,KAB创业教育(中国)研究所在KAB年会上发布了以“社会创业的国际比较及中国实践”为主题的《2012年中国创业教育报告》。
  “在商言商”、“无商不奸”……这些经文化和历史沉淀的定论让大众对“商人”的印象不佳。然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院长、KAB创业教育(中国)研究所所长李家华认为,对于以“培养商人”为目标的创业教育来说,无论教出的学生被划作“在商言商”的一群,还是“无商不奸”的一队,都是一种缺憾。“今年之所以会以‘社会创业’为报告主题,就是希望中国的创业教育能够再提升一个台阶,最终实现‘让经济人道德起来,让道德人经济起来’的目标。”
  《2012年中国创业教育报告》显示,社会企业在欧美的发展由来已久,比较而言,社会企业在中国还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如果严格按照西方国家的社会创业组织概念来看,中国目前还没有比较成熟的案例。然而,中国的民间组织、事业单位、社会福利企业、合作社、基金会等都在担当社会创业的责任,许多“准社会企业”有很大的潜力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报告认为,随着中国政府服务型管理方式的转型,预计将有大量公共服务由社会组织承担。这些非营利组织可能自下而上推动第三部门的改革,为社会企业的健康发展创造极大的空间。
  社会企业是什么
  1998年,法国经济学家蒂埃里·让泰(Thierry)最早提出社会企业的概念。他认为,社会企业不是以人们衡量资本主义经济的办法——即工资、收益等——来衡量的,它的产出是把社会效果和间接的经济效益结合在一起。
  经过10余年的发展,社会企业已在各国进行了一定的实践,但在学术界还未对社会企业形成统一的定义。社会企业,不是纯粹的企业,也不是纯粹的慈善组织,社会企业透过商业手法运作,所得盈余全部或大部分用于扶助弱势社群、促进社区发展及社会企业本身的投资。然而,由于地域文化及社会发展状况的不同,各国对社会企业的理解也不尽相同。
  在欧洲,社会企业被界定为合作社与非营利组织的交叉组织,其中合作社包含劳动者合作社及使用者合作社,而非营利组织包含生产型非营利组织及倡议型非营利组织。社会企业偏向劳动者合作社与生产型非营利组织的混合体。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KAB创业教育(中国)研究所副所长刘帆介绍,英国社会企业联盟用一句话概括社会企业的定义,即“用商业的手段实现社会的目标”。
  美国学术界则倾向于用“社会企业精神”来代替“社会经济”这一概念,主要依照“赚取收入”和“社会创新”两个流派来研究社会企业。部分研究者提出“双重价值创造”的观点,认为社会企业应该是一种混合性的组织,同时兼具“社会目标”和“经济目标”。 
 许多国内学者也对社会企业进行了定义。比如清华大学王名教授等人认为“社会企业可以定义为一种介于公益与营利之间的企业形态,是社会公益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产物;这种企业形态可以从现象和本质两个维度来把握”。
  刘帆总结,广义的社会企业是指采用创新的方法解决社会主要问题,采用传统的商业手段创造社会价值而非个人价值。它既包括非营利组织或者兼顾社会利益的营利组织,也包括一些营利组织充分利用资源解决社会问题,还包括非营利组织支持个体去创立自己的小型公司或者企业等。而狭义的社会企业主要是指非营利组织运用商业技能获取收入,解决社会问题,实现组织的自我永续发展。
  欧美社会企业的兴起和发展
  报告指出,在发达经济体中,一个“社会企业领域”正在迅速成型;“社会企业家”在实践领域已经发展成为一种“准职业”。社会企业在学术领域也已进入主流研究视野。牛津大学萨伊德商学院成立了“斯科尔社会企业研究中心”,哈佛大学商学院从2004年开始招收“社会企业”博士生,很多著名商学院相继开设了“社会企业”课程。
  英国社会企业的出现源于两次世界大战的冲击以及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当失业、犯罪、贫困以及人口老龄化等问题层出不穷,传统福利国家体制衰落,社会企业便应运而生。同时,欧洲慈善活动的传统在社会企业的兴起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非营利组织为了追求更高的效率和财务独立而采取的适当的市场运作也为社会企业的长足发展提供了可能。
  美国的社会企业发展则始于上世纪70年代。由于政府大幅缩减对非营利组织的财政支持,非营利组织慢慢向“市场化”迈进。到了上世纪80年代,商业收入成为非营利组织的主要资金来源,商业企业也利用自身的市场竞争优势投入到社会福利领域。
  刘帆表示,欧美社会企业的发展虽然存在差异,但在社会指标、社会募集导向和社会所有者拥有权等方面存在共同点。
  同样,欧美社会企业也面临一些共同的问题。比如“社会企业和社会企业家们的‘边界’究竟在哪里”、“社会企业家们该对谁负责,如何负责”等等。
  除了欧美发达国家,社会企业在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也出现了愈加蓬勃的发展趋势。然而,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社会企业”这一概念本身尚未得到认知和普及。
  中国社会企业正在成长
  2004年,随着戴维·伯恩斯坦的《如何改变世界:社会企业家和新思想的力量》和查尔斯·利德比特的《社会企业家的崛起》中文版的发行,社会企业的概念被正式引入中国。虽然民众仍然对社会企业一知半解,它却在非营利组织实务界和学术界成为热门话题。
 报告指出,在市场转型时期,中国的社会政策体制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等领域面临着种种挑战。对此,政府逐步采取了以“分权化”和“民营化”为导向的改革措施,即在社会政策制定与实施过程中逐步给予地方政府更多的决策权,更多地从日益繁荣的市场经济和社会部门中动员资源,使得社会企业能够同时从政府、社会、市场以及国际社会中汲取发展的动力。

  上世纪80年代起,我国国有福利机构开始寻求收入来源与服务的多元化,强调通过收费服务、经营营利性产业获得市场收入。这便为社会企业的兴起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过去10年间,中国的非营利部门也得到了迅速发展。截至2009年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43。1万个,业务范围涉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劳动、民政、体育、环境保护、法律服务、社会中介服务、工商服务、农村专业经济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吸纳了社会各类就业人员544。7万人,形成固定资产1030亿元,各类费用支出1094。7亿元,社会组织增加值为493。1亿元。有学者指出,在目前法律认可的三类社会组织当中,民办非企业单位具备更多社会企业的特点。此外,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发展迅速,各种论坛、评奖、研究机构、服务机构纷纷出现,CSR业已成为政府、企业界、媒体、公众、研究者普遍关注的话题。CSR的蓬勃发展促进了市场部门与非营利部门间的跨界合作,从而实现商业需求和社会需求的双赢。同时,国际交流与合作也为我国社会企业发展提供了条件。过去几年间,国外学术机构以及在华国际组织通过论坛、研讨会等多种形式介绍了国外有关社会企业、社会企业家精神的理论与实践,一些国际机构在培育社会企业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些国际投资机构也开始在中国寻找公益风投的机会。

  报告指出,培育、规范和发展中国社会企业对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建设和谐社会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具有现实意义。政府可以根据自身国情,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制定推动中国社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应加强政府有关部门之间及其与各利益相关方的协同合作,加强对中国社会企业领域的研究,建立鼓励、规范和引导社会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宣传推广社会企业的概念和成功案例,增强社会企业的社会认知度和信任度,与利益相关方合作,为社会企业提供资金、信息和能力支持,培养年轻一代的社会企业意识和建立实践机制。

  了解社会问题是社会创业的前提

  在李家华看来,中国现在的社会问题是由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造成的。接下来,中国还面临城市化进程的问题。“中国现在的城市化叫‘浅层次城市化’,是物的城市化。接下来,中国面临的深层次城市化核心,就是人的城市化。”李家华说,“在城市化中出现的最主要矛盾,一是就业问题,二是贫富悬殊。”
  解决社会问题不能只依靠政府,也不能依靠市场,唯一的路径只有靠创新和创业,这就需要大量的社会组织来帮助解决社会矛盾,商人的价值也同时凸显出来。在此背景下,创业教育应重视加强对社会创业的强调,高校KAB创业教育教材中也已加入社会创业的章节。
  李家华认为,创业教育要提高指导学生创业的层次,设定社会目标作为创业的目标。要引导学生以观察社会问题为前提,培养社会意识,并参与社会活动,通过参与去体验、发现和经历,比如通过志愿服务等途径去关注和理解社会问题,以此提升社会能力,形成社会贡献。
  最后,李家华呼吁,中国的创业教育需要政府更多关注创业的社会价值,需要企业加大对社会项目的支持,也需要学校扩展社会创业教育的内容。希望青年创业者以社会创业为目标引领创业活动。“创业需要文化。我们呼吁建立一个社会创业、商业创业共同繁荣的社会文化。”李家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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