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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折学分”凸显实践导向
2月16日,教育部以部长令的形式公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规定》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制度支持,并明确参加创新创业等活动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如今的大学生早已不再仅仅是研究、传播、保存、教授纯粹学问,他(她)们同时还要承担服务社会的重要责任。大学服务社会的方式方法有很多种,用“创业折学分”的方式,鼓励大学生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某种程度上可以激发学生积极性,让他们不仅能够实现自我价值,而且还能够为社会创造就业岗位和价值。无疑,教育部新规中的“创业折学分”凸显了实践导向,有利于高校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值得肯定和期待。
其实,在“创业折学分”新规出台之前,国内已有部分高校对此进行了探索,比如,四川大学、广东工业大学、上海理工大学等高校多年前就设立了创新创业学分,鼓励学生投身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活动。事实也证明,“创业折学分”有助于学生将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既保障了创业时间,又符合学生创业特点,还能解决创业的后顾之忧,让学生充满期待。教育部的规定,既是对部分高校做法的认可,更意在把局部探索推向全国。
另据了解,发达国家在大学生创业教育方面有着比较成熟的经验,可供我们学习。有研究指出,在英国,各大学通过分层次的创业教育课程、务实的创业教育和差异化的创业人才培养,确保了创业的新生力量,也激发了学生的创业信心。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为了进一步推进学生创业教育,校方1996年专门设立了创业中心,允许学生独立创业、合伙创业,或者在导师的指导下创业。除了在创业方面提供指导,在保护创新方面,麻省理工学院也给学生们提供了互利的后勤保障。此外,麻省理工学院还拥有自己的技术许可办公室,而且作用明显。
相比之下,我国高校的创业教育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尤其是在创业理论和创新素养方面,还存在不少短板。为此,在“创业折学分”已经成为制度规定的基础上,国内高校要综合考虑实践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难题,借鉴国外大学的创业教育思想,既要强调学生的创业实践能力,也要重视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基本素养,充分利用好现有的国家政策和地方政策空间,博采众长、科学推进学生创业教育工作,特别是帮助有创业想法的学生,避免他们走一些不必要的弯路。唯有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潜质,方能让大学教育升级换代,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起到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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