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出版新规将出台 数字出版重构

时间:2023-03-28 00:31:56 创业资讯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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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出版新规将出台 数字出版重构

在前不久召开的“第二届中国数字出版博览会”上,有关新闻出版总署正在制定新的《互联网出版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消息一经传出,立即受到高度关注,毕竟业界对此“办法”已期待多时。但消息发出后,似乎一直没有下文。

“其实,即将出台的《互联网出版服务管理办法》已经通过新闻出版总署内部多次讨论,目前正处于审批程序当中,‘办法’的具体名称还在商定。如果不出大的意外,年底左右就能出来。” 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和互联网出版管理司互联网出版处处长宋建新告诉记者。

“数字化”驱动

近几年,互联网出版业发展迅速,不仅覆盖了传统出版的所有领域,并且还拓展了很多新领域,而且互联网本身也发展为有线互联网和无线互联网,形成了更大的产业规模,但相关的法律法规却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当前互联网出版管理所依据的专业法规主要还是新闻出版总署在2002年颁布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还是一个部门规章,曾经对规范互联网出版起过重要的作用,但随着互联网出版的发展,面对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暂行规定”已难以有效地应对。

技术发展了,带宽变了,显示器变了,阅读器也变了,各种各样的终端也不断翻新,一些互联网出版的服务性质也发生了变化,中国互联网出版业正呈现出多元发展的势头。特别是一些新的出版形式正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习惯,如手机出版发展迅速,尤其是随着国内3G的发展,手机阅读前景被看好;互联网地图也随着人们驾车、出行的范围越走越宽,从而越来越受人们推崇。

互联网出版更改变了传统出版业的内涵,使出版业从过去单纯的出版物提供发展到内容服务提供,再发展到阅读服务提供。

在中国,出版权基本由传统出版单位所拥有,数字技术提供商在进入出版领域时,很多只能与传统出版单位合作,但是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给技术提供商进军出版领域创造了条件,数字出版正在以超乎寻常的速度发展,而从业者的观念和角色也在发生变化。

“我们的发展目标是实现5个任何,即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能以任何方式看到任何内容。”在互联网出版界以维护版权著称的中文在线总裁童之磊说。中文在线目前涉及的业务包括中小学图书馆、手机阅读、互联网出版、纸质出版,其从一创办开始就执行“先授权,后传播”的理念,通过与200余家专业出版单位和几千名作者正式签约授权,掌握了大量正版内容。同时通过收购17K.com,试图打造互联网文学阅读门户。显然,互联网出版的数字技术提供商已经不愿再独守技术舞台,而是放开手脚,与传统出版机构展开竞争与合作,其向内容提供商转型的趋势也异常明显。

事实上,互联网出版背后还有个更大的名字:数字出版。巨大的市场前景吸引着众多出版企业。几年前,北大方正还在帮助出版社做电子书业务,而现在自己推出了爱读爱看网,里边集成了30万种电子书、200多份报纸。几年前,清华同方还仅仅是学术期刊数据库的开发者和提供者,如今清华同方的博硕士论文数据库已深受读者喜爱。

“这说明,数字技术提供商在向数字内容提供商转型的过程中,正在突破管理规定中的某些限制,通过这种突破,他们逐渐拥有了自己的原创资源。”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数字出版研究室主任张立说。

而越是站在前沿的互联网出版企业,越是关注即将出台的新政策。事实上,作为中文在线总裁的童之磊,也是参与新“办法”草案讨论者之一。在他看来,目前在中国,出台专门针对数字出版的法规,已经显得非常紧迫。“这个新“办法”最大的意义在于表明,互联网是有法的。”

 

 

新江湖新规则

各方出版力量骤然涌动,数字出版领域出现了一个传统出版商与互联网出版商共生的新江湖,而相关的游戏法则也在悄然发生变化。

从某种程度上看,与其说互联网出版商是在提供技术,不如说他们是在通过技术手段向用户提供内容。张立认为,今后,先有互联网版后有纸版的出版方式很可能成为趋势,是纸质出版单位向互联网出版商要内容,角色将完全颠倒过来。

显然,传统出版商也不愿意在这场竞争中被淘汰出局。2007年7月召开的“第二届中国数字出版博览会”上,近半数传统出版商布置了展台,三个出版商开设了自己的分论坛,甚至报业集团也涌跃参加。“这表明传统出版单位在这两年内,正向数字化方向大踏步地迈进。”张立说。

在这个数字出版的江湖里,互联网出版商与传统出版商之间的竞争与合作、盗版与正版、抄袭与原创、管理人才缺乏、行业标准滞后等,也一直伴随着整个产业的发展,而在不断的梳理过程中,各个出版实体也经历着一场“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般的炼狱。

特别是在互联网出版界,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就是版权问题;其次,一些概念界定不清,比如一个大型互联网论坛,属于出版服务还是属于其他信息服务?如何对之实施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此外,还有网站(网页)之间随意超链接、产业链中各环节的衔接,以及电子杂志和博客等新型出版形态、互联网版权保护、没有统一行业标准等诸多问题。

中国目前还没有制定全面的信息互联网法,已经出台的法律法规中,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少,同时互联网发展非常迅速,而相关法律相对滞后,为此,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数字出版研究室最近承接了三个相关课题,即“互联网新闻出版法律建设研究”、“国外互联网内容管理法律制度研究”、“手机出版法律法规研究”,说明中国互联网出版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研究,也正在以加倍的速度顺应这场数字化变革。

相比“暂行规定”涉及到的传统书报刊、音像电子、互联网原创文学等内容,“新的《互联网出版服务管理办法》涵盖的领域将进一步拓宽,增加了手机出版、网游出版、动漫出版、互联网地图出版等内容。”宋建新透露,“新‘办法’将在审批、监管、申请机构、操作程序等方面,做出更细致的规定。”

“互联网不能成为一个垃圾场。我们要做的工作就是,通过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主流的发展方向,培养主干的市场队伍,将它变成一个传播知识文化的渠道。”宋建新如是说。而华中科技大学电子与互联网出版研究所所长陈少华则表示,即将颁布的新“办法”应该是一部更为完善、更为有效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方面的专业法规,一旦出台将具有重大意义,它将推动互联网出版朝着更为迅速、管理更为完善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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