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特殊群体”创业

时间:2024-08-22 10:30:18 创业政策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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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特殊群体”创业

     今年,县工商局对辖区内下岗职工、复员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自主择业人员,在政策、法律、资金、信息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鼓励创业,服务创业,营造自主创业的良好环境。

  开辟登记注册绿色通道。凡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律形式的,工商登记时限不超过三个工作日,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当场办结。

  拓宽创业经营范围。只要是法律允许的行业和项目,创业者均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和方式,允许跨行业多样化经营。

  提供创业资金支持。协调小额贷款金融部门为创业者融资,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给予适当的优惠,解决他们创业启动资金匮乏的难题。

  实施行政指导和预警制度。对于创业人员违法违章轻微、无主观故意、社会危害后果较轻的,开具市场预警通知书,实施行政指导,指出违法违章行为,限期责令整改,首次不予处罚。

  今年上半年,该局共引导30名下岗失业人员和25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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