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产学研合作项目无偿资助

时间:2024-08-26 23:35:04 宜欢 创业政策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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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产学研合作项目无偿资助

  为了支持创业者发展,政府制定了大量的扶持政策。如何有效地申请符合条件的政策支持,对于创业者有积极的价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杭州市产学研合作项目无偿资助,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杭州市产学研合作项目无偿资助

  一、“雏鹰计划”项目无偿资助

  1.在杭州市范围国税局、地税局登记、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初创企业:

  2.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在技术及商业模式创新上有明显特色;具备一定的技术与市场成熟度,生产及市场营销计划切实可行;市场开发潜力大,成长性好。

  3. 注册成立时间3年以内,注册资金的实收货币资本原则上不高于1000万元(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能源等特殊产业可放宽至2000万元),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

  4.建有研发部门,拥有一支稳定的研发团队,研发经费单独建帐,研发投入占当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5%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5%以上。

  具体时间以每年的文件为主。

  二、“青蓝计划”项目无偿资助

  1.由高校教师、科研院所专家带领团队创办,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的科技型企业。

  2.高校教师、科研院所专家以货币、无形资产等形式投资参股,股权比例在企业注册后1年内不低于20%,且企业使用的技术成果系自主研发,无知识产权纠纷。

  3.注册成立时间3年以内,注册资金的实收货币资本原则上不高于1000万元(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能源等特殊产业可放宽至2000万元),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

  初创企业只能享受“雏鹰计划”、“青蓝计划”其中一种计划扶持政策。

  具体时间以每年的文件为主。

  三、“双软”认定

  双软指软件产品和软件企业;双软认定指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认证

  国家认定的软件企业概念: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从事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及相关服务,经国家规定的软件企业认定机构按照软件企业认定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并取得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的企业。

  资助方式: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简称“两免三减半” )

  认定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软件产品的管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双软”认定管理工作。各市县经信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双软”认定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工作。

  申报时间:每月一批,月底上报。

  具体时间以每年的文件为主。

  四、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申报条件:

  本市登记注册2年以上,并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职工占比20%以上,直接从事研发的科研人员占比8%以上;从事生产或服务为主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大专以上学历职工占比15%以上。

  2、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总和占企业收入50%以上。

  3、研发投入占比:年销售额3000万以下,当年研发投入占企业年收入5%以上。年销售额3000万-1亿元,当年研发投入占企业年收入4%以上。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当年研发投入占企业年收入3%以上。

  认定时间:分两批,5月31日第一批截止,8月31日第二批截止

  具体时间以每年的文件为主。

  五、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认定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

  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四项指标是用于评价企业利用科技资源进行创新、经营创新和取得创新成果等方面的情况,采取加权记分方式,须达到70分以上。

  具体时间以每年的文件为主。

  六、创新基金

  项目类型: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分为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两类,具体要求如下:

  1.创新项目

  (1)无偿资助的创新项目

  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实收货币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②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③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

  ④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⑤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形成销售规模;

  ⑥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必须有与申报地方资金、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一般情况下,企业申报资助数额应不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

  项目执行期为两年,项目计划实现的技术、经济指标应按满两年进行测算(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一类新药项目的执行期可以适当放宽至三年,药品项目完成时可以没有营业收入等经济指标,但必须有明确的、可以考核的目标,如:受理通知书、临床批文、新药证书等。

  (2)贷款贴息的创新项目

  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银行已经给予贷款的项目。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实收货币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②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

  ③资产总额不高于8000万元;

  ④年营业收入不超过8000万元;

  ⑤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一般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执行期为三年之内(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

  贷款贴息项目以2012年1月1日起至项目申报之日止,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和付息单据为准。

  2.重点创新项目

  创新基金重点创新项目必须符合项目指南的支持方向和范围,申报条件如下:

  (1)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营业收入不超过4000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至少有三年的持续运营时间;2010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2)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近三年的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增长率不低于120%;上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上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3)企业须承担过创新基金的创新项目,且最近一个创新项目验收合格;

  (4)已获得发明专利的项目优先支持,已获得过社会上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的项目优先支持。

  申报时间:两批,截止时间:5月15日、11月

  具体时间以每年的文件为主。

  七、杭州市产学研合作项目无偿资助

  申报对象和条件:

  1、杭州市企业(不包括财政体制与省直接结算的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临安市、建德市、桐庐县和淳安县属企业),企业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并对项目进行单独财务会计核算。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临安市、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符合文化创意、旅游休闲、金融服务、电子商务、信息软件、先进装备制造、物联网、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我市重点发展的十大产业要求的均可申报。

  2、产学研合作项目应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承担,并已签订技术合同,且企业出资部分已落实,在申报时已发生的实际投资额占计划投资额的20%以上。

  重点、优先支持项目:

  1、与杭州市政府有战略合作协议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科院所属研究院所、在杭国家级科研院所、浙江大学、中国美院、江南大学等)与我市企业开展科技合作的项目,我市重点支持建设的杭州师范大学与我市企业开展科技合作的项目;

  2、经我局认定的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开展科技合作的项目;

  3、在杭州工业创意设计大赛获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进行产学研合作开发应用的项目;

  4、近年来参加市科技部门组织的各类科技活动的企业和项目,并在科技交流洽谈展会活动中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签约的企业和项目

  资助金额:单项资助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

  具体时间以每年的文件为主。

  八、杭州高新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5050计划”项目

  资助条件:“5050计划”将重点引进和集聚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科学家和创业领军人才,申请人及其创业项目需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学位且工作五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且工作三年以上;

  2、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技术成果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

  4、申请人本人占股30%以上,或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创业团队和海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股50%以上;

  5、创业项目为我区鼓励发展类重点产业,主要包括通信设备制造、软件研发、数字电视、集成电路设计、安防设备制造、电子商务、计算机及应用、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境保护等;

  6、2009年11月2日以后来我区投资创业,或有意向来我区投资创业;

  7、企业财政收入级次必须在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范围内。

  申报时间:每半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

  具体时间以每年的文件为主。

  九、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

  资助条件:资助毕业5年之内、在杭州创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或者在杭州高校读书的全日制高校生;

  资助金额:资助2--20万元;

  重点资助项目:科技类、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文化教育;

  申报时间:一般每季度的最后1个月,实际申报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具体时间以每年的文件为主。

  十、大学生创业房租补贴

  1、房租补贴的对象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须杭州高校)或毕业后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②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参与企业经营;

  ③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④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⑤该企业财政收入级次在西湖区,主要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研发项目、文化创意等创业项目。

  备注:

  1、工商注册时间在:2010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的企业 。

  2、工商注册地址必须与实际办公地址一致(注册地、实际办公地址、租赁合同、发票、入账凭证必须一致)。

  3、由法人本人办理。

  4、材料按照清单顺序排列(资料用夹子夹好)、盖章,提供复印件的资料(除房产证外)请提供原件查验。

  5、为提高办事效率,材料务必准备齐全后再提交。

  具体时间以每年的文件为主。

  十一、杰出人才计划

  范围和条件

  推荐选拔对象的范围为2005年及以后普通高校毕业,在杭州主城区注册成立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和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推荐选拔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创办企业在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范围内经国税局、地税局登记,且纳税一年以上;

  2、创办企业为员工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

  3、企业从业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占50%以上,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30人以上;

  4、创办企业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00万元。

  申报时间:三月

  具体时间以每年的文件为主。

  十二、文创专项基金

  资助条件:项目一般为当年度开始实施,在当年或次年完成;信息服务业:重点扶持电子商务、互联网及增值服务和数字电视等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资助额度:补助,贴息,实际投资额的15%,最高不超过200万,重点不超过250万

  申报时间:4-5月

  具体时间以每年的文件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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