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农民工创业优惠政策

时间:2024-10-15 06:07:34 创业政策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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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农民工创业优惠政策

创业政策: 以“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帮您尽早实现就业”为主题的“2012年春风行动”已在全市范围内展开。据悉,农民工创业将享受到降低工商登记门槛、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
  据了解,在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我市允许农民工以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对农村劳动力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规定的行业除外),3年内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具有哈市户籍的农民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根据经营项目、个人信用状况和还贷能力等情况适当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乡(镇)政府要落实创业基地,支持农民通过租赁、承包等合法方式利用闲置土地、闲置厂房、镇村边角地、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荒山、荒滩等场地进行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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