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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公告
正值高校毕业季,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入攻坚阶段。教育部日前印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汇编(2023年)》,发布毕业生企业就业、自主创业、就业见习等补贴、优惠政策。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家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公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家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公告
一、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1、初创企业时,允许按行业特点放宽资金、人员准入条件,注册资金可分期到位。
2、按照相关规定可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注册地点及创业经营场所。
二、享受资金扶持政策
3、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4、视当地情况,可申请“大学生创业资金”。
三、实行税费减免优惠
5、毕业2年以内从事个体经营时,自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可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6、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7、从事农、林、牧、渔、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行业,开办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业或小型微利企业等,均可依法享受国家现行规定的税费减免政策。
四、提供培训指导服务
8、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9、进入“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创办企业,可以享受减免12个月的房租、专业技术服务与咨询、相应的公共设施以及公共信息平台服务等。
10、在办理自主创业行政审批事项时,可以通过“绿色通道”享受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
11、各城市应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12、自主创业申报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按规定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做好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
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公告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就业:
1、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
2、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
3、对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优先录取;
4、对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的,给予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今后相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参加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5、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
6、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7、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8、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9、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三、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
10、高校毕业生在参与项目研究期间,享受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补助,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
11、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12、为到中小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方面的服务;
13、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并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
14、登记失业并自主创业的,如自筹资金不足,可申请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15、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16、灵活就业并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五、强化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
17、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
18、机关、事业单位免收招聘报名费和体检费;
19、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
20、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由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并组织就业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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