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推出十条创业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创业型孵化器,连续三年给予50%的房租补贴;每年安排500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鼓励高校应用科技类科研人员开展科技创业,所得收入归个人所得……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日前颁布《关于建设创业光谷的若干意见》,推出了十条促进创新创业的优惠措施。
这是继2012年光谷推出的“黄金十条”之后,再次推出的一个高含金量的鼓励创业政策,被称为“创业十条”。包括建立电子营业执照制度;支持“孵化+创投”;设立创业风险援助资金;对孵化器设立天使投资基金的',东湖示范区最高可按50%的比例进行参股;对领军企业设立的内部创业基金,东湖示范区最高可按50%的比例进行参股。
经过测算,为落实“创业十条”,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每年需从财政资金中拿出1.1亿元至1.5亿元。目前,东湖示范区共有注册企业2.6万家,仅今年前11个月就新增5796户,同比增长49%,相当于每个工作日新增企业22家。武汉市政府副秘书长、自贸区先行先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涂山峰表示,“创业十条”将激发湖北庞大的高校教师与学生群体的创业热情,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格局,促进武汉自贸区的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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