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就业创业政策问答「完整篇」

时间:2024-05-23 23:17:05 创业政策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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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池州市就业创业政策问答「完整篇」

  池州市税收优惠政策办理程序是什么?有什么创业就业优惠政策?以下是小编J.L分享的2016池州市就业创业政策问答,更多热门创业项目请您继续访问(www.oh100.com/chuangye)。

2016池州市就业创业政策问答「完整篇」

  一、税收减免政策

  1.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的减免对象是什么?

  答: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2.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及金额是什么?

  答:期限为3年,金额为每户每年9600元。

  3.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的税种有哪些?

  答: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4.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办理程序是什么?

  答:(1)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持《就业创业证》(已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个体工商户登记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向创业地县以上(含县级,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凭学生证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代为其申领《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直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

  (2)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实后,对符合条件人员在《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3)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对象履行完申请程序后,从事个体经营的,即可享受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5)纳税人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后的当月,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和地税机关要求的相关材料向其主管地税机关备案。

  5.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减免对象是什么?

  答: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

  6.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是什么?

  答:(1)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2)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7.支持吸纳就业的税收减免期限及额度是什么?

  答:(1)每名失业人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2)减税额度为每人每年5200元。(3)此轮税收优惠政策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以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备案之日作为优惠政策起始时间。

  8.企业吸纳就业税收审核减免程序是什么?

  答:(1)申请审核①向注册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②审核内容:新招用人员是否属于税收政策扶持范围、是否已享受过税收扶持政策;企业是否与其签订合同,并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③审核后,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核发《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2)税收减免①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当月,企业县级以上人社部门核发的《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和有关材料,向主管地税机关备案。②纳税年度终了前,企业招用失业人员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人员变化次月重新备案。③按吸纳人数和定额标准,核定本单位减免税总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二、小额信贷政策

  9.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的对象是什么?

  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含转移就业满6个月后进行失业登记的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普通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释解教人员。家庭有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以外的商业银行贷款记录的,不得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10.创业担保货款个人贷款的金额、期限等条件是什么?

  答:(1)创业担保贷款金额:根据国发[2015]23号规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2)贷款期限:2年。(3)贴息:财政全额贴息。

  11.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条件是什么?

  答:(1)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乡各类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2)从事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企业除外。

  12.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1)贷款额度:可给予200万元以内、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2)财政贴息:由财政部门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展期不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负担一半;200万元以上至400万元,由地方财政按基准利率的25%给予贴息。

  三、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13.企业吸纳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条件是什么?

  答:(1)吸纳的是就业困难人员:①长期失业人员(12个月以上、享受低保);②大龄就业困难人员(4050、享受失业保险、或享受低保12个月以上);③符合规定的残疾人;④零就业家庭成员;⑤失地农民(享受低保);⑥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低保家庭、失业6个月以上);⑦符合条件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或关闭破产安置人员等。(2)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14.企业吸纳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险种和额度是什么?

  答:(1)险种: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险种;(2)额度:按企业承担为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据实给予补贴。

  15.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是什么?

  答:(1)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年龄为准);(2)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一年;(3)原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2008年12月31日前达到“4050”人员,其享受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已满3年,目前仍未实现稳定就业处于灵活就业状态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社会保险补贴可延长至退休(男60周岁、女50周岁)。

  16.企业吸纳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程序是什么?

  答:(1)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2)企业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在申报缴纳时将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的缴费情况单独列出。季度终了后,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给予补贴。(3)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及所要求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

  17.吸纳特定困难人员就业奖励政策有哪些?

  答:(1)对吸纳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政策①企业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再给予企业一次性就业奖励1000元;②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年龄为准)。岗位补贴分为个人岗位补贴和单位岗位补贴,个人岗位补贴按照最低工资40%的标准确定,由财政按季直接拨付至困难就业人员个人账户;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标准确定。(2)对招用享受农村低保的零转移农户成员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市内企业,每招用一人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

  18.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政策内容有哪些?

  答:(1)灵活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200元/月(享受城市低保的补贴为250元/月)、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50元/月;(2)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上述规定给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贴。

  19.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条件、标准是什么?

  答:(1)实施补贴政策统筹地区条件:市级统筹地区2013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能够保证当地6个月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等基本生活保障支出的,可以实施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政策。(2)享受补贴对象:参加失业保险并承诺一年内不实施规模性裁员的企业。(3)补贴标准和发放方式,按照企业上一年度单位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按年度一次性发放。

  20.公益性岗位的含义是什么?

  答: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岗位。(1)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2)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3)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4)凡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各类企业的托底性安置岗位。

  21.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是什么?

  答:①享受低保的长期失业人员,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12个月上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或正在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2个月以上人员;③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④失地(失林)人员,国土资源或林业部门出具失地(林地)证明,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就业确有困难人员;⑤家庭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连续6个月未就业且家庭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⑥符合相关规定的残疾人,持残联部门核发《残疾人证》且有劳动能力的一至四级残疾人;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22.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内容有哪些?

  答:公益性岗位的劳动报酬标准:每月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个人岗位补贴:每月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40%;单位岗位补贴:每月100元,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另补1000元;补贴期限:3年(距退休5年到退休);政策期满后,用人单位留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2000元一次性补助。

  五、职业介绍补贴政策

  23.职业介绍补贴范围是什么?

  答:人员范围: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未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机构范围:各类民营职业中介机构。

  24、职业介绍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成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200元/人(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250元/人)签订6个月以上用工证明的120元/人(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200元/人)介绍中级工以上人才到省内民企就业的,加200元经同意,举办免费大型公益性招聘会的(入场50家以上、岗位2500个以上),每户不高于200元标准给予摊位补贴。

  六、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25.个人培训补贴政策是什么?

  答:(1)“四类人员”是本市范围以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2)选择定点培训机构先缴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申领培训补贴。(3)根据工种不同,给予200-1300元的补贴。

  26.企业新录用人员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条件是什么?

  答:(1)企业新录用的“四类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2)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3)企业自行组织开展或委托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开展上岗前就业技能培训。

  31.企业新录用人员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1)一般情况下,不低于人均300元标准给予补贴。(2)对小型微型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对其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给予人均500元岗前培训补贴。

  27.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按职工经培训后取得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分别给予人均500、1000、2000、3000元补贴。

  28.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方式是什么?

  答:企业自行组织开展培训或委托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29.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范围是什么?

  答: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劳动者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可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30.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取得相应职业(工种)资格证书的,A类职业(工种)补贴150元/人;取得相应职业(工种)专项能力证书的,A类职业(工种)补贴100元/人。

  八、扶持创业政策

  31.创业培训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答:(1)培训对象:创业培训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各类城乡劳动者。(2)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具备一定条件经市级人社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3)创业培训内容:创业意识、创办企业(创业模拟)、改善企业。(4)补贴标准:创业意识培训:100元/人、创办企业培训:1000元/人、创业模拟实训:1300元人。

  32.创业场地扶持的政策有哪些?

  答:(1)农民工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基地:免缴物管费、卫生费等管理性费用,减半缴纳场地费,适当减免水电费。(2)民营创业孵化基地:①根据在孵企业户数,3年孵化期内按照每户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孵化基地创业服务补助。②由县级人社、财政部门认定。

  九、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33.鼓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有哪些政策措施?

  答:(1)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2)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3)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50%的财政贴息。(4)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5)高校毕业生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为连续工龄。(6)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自主创业的,其档案可由当地市、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

  34.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有哪些政策?

  答:(1)创业扶持补助:对高校毕业生初始创办科技型、现代服务型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一次性5000-10000元创业扶持补助。(2)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3)税收优惠:对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4)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或组织起来创业的,提供期限不超过2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35.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政策是什么?

  答: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提供合适的见习岗位,吸纳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进行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程序及标准:(1)申请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中央驻池及市属企事业单位,可以直接向市人才服务中心申报市级见习示范基地。(2)完成当年度(就业见习年度是指当年7月初至次年6月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留用率不低于30%。(3)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4)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见习基地的见习补贴申请进行初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5)补贴标准:见习基地支付不低于1200元/月,财政补贴50%。

  池州市相关机构创业服务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0566-3219322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0566-3219215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566-321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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