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创业扶持政策
为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日前,金昌市政府出台36条意见,真金白银支持创业、创新。以下是小编J.L分享的金昌创业扶持政策,更多创业政策请关注应届毕业生创业网。
1.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创新,经原单位同意的,在3年内可保留人事关系,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并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权利。(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2.实施“3121”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力争培养和引进30名能够进入国内外科技前沿的高层次领军人才;100名具有引领带动和支撑作用的'拔尖人才;200名有较高学术造诣的专业技术骨干;100名在项目研发、技术革新、带徒传艺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首席技师。(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3.加大财政支持和统筹力度,市财政列支创业创新引导资金1000万元,并整合相关专项资金1000万元,专门用于扶持创业创新。(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4.加大贷款贴息力度,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新创办并签订用工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贷款额度为200万元。(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行金昌市中心支行)
5.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0—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孵化器,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一年贷款贴息。(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委)
6.对高校毕业生和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创新从事个体经营的,前三年给予每年9600元的税收减免。对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前三年给予每人每年5200元的税收减免。(牵头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7.对审核入驻市内众创空间、开发区有色金属新材料创新创业示范园、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以及县区乡镇平台创业创新的初创型企业,实行房租“一免两减”政策,即第一年房租全免,第二年减免70%,第三年减免50%;对进入创业一条街和创业创新示范园的初创型创新小微企业,前三年分别给予50%、30%、20%的房租补贴。(牵头单位:县(区)政府、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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