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对创业人才倾斜

时间:2024-07-20 01:42:53 创业政策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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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对创业人才倾斜

  北京居住证将上线了!去年12月,《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曾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明确:来京人员办理暂住登记已满半年,并符合在京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北京市居住证》。据悉,该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作为必要条件之一,非京籍常住人口在领取居住证以后,符合本市积分落户政策的,就可以参与积分落户。

  依据《办法》,本市按照国家要求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关于居住证的申领,从受理当天开始算起,15天内申请人就能领到《北京市居住证》。不符合条件的,也将由区公安机关通过受理申请的派出所或区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办法》中还说明,因法定原因需延长时限的,制发居住证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北京市居住证》实行年度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

  今年非京籍幼升小仍需五证,五证中包含暂住证需要提供,虽居住证将取代暂住证政策出台,但今年升学政策上的实施无变化,从幼升小目前升学整体趋势看,2017年幼升小非京籍可能延续五证,若以居住证替换暂住证政策的出台为依据,五证中暂住证有可能被替换成居住证,最终需以政策出台的细则要求为准,如果您是明年幼升小的家长,您一定要随时关注升学政策和各类证件改革消息,避免影响孩子升学。

  积分落户政策对创业人才倾斜

  《意见》提出,建立市场导向的人才引进机制。制定实施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研究设立创新创业指标,对获得一定规模创业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市场贡献突出的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核心团队、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文化创意领军企业骨干、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核心团队等优先办理引进。对于社会贡献突出且确有用人需要的单位,建立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

  去年底公布的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征求意见稿提到,积分落户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本市居住证持证人申请落户的条件进行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人员可在本市申请办理常住户口。创新创业指标及分值是其中重要的一项指标,提出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中的创业企业就业,且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相关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就业,且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3分。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就业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3分。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或本市奖项的申请人,获国家级奖项的加9分,获本市奖项的加6分。从这些细则上看,积分落户政策在制度设计上对于创新创业人才有倾斜。

  《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首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与首都作为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城市战略定位相适应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基本建立。相关部门负责人曾指出,北京通过积分落户引进人才,将为建设科技创新中心目标提供人才保障。此外,北京疏解非首都功能进行人口调控,但并不会控制人才,与精准引进人才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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