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创业政策

时间:2022-12-11 10:42:44 创业政策 我要投稿

东莞创业政策汇总

  政策解读

  一、小额创业贷款

  文件依据:《东莞市小额创业贷款操作办法》(东财〔2016〕47号)

  1、什么是小额创业贷款?贷款额度是多少?贷款期限有多长?

  为进一步促进劳动者实施创业计划,解创业者创业资金短缺和周转困难的问题,设立小额创业贷款。

  贷款额度:分为5万元、10万元、15万元和20万元四个档次,借款人可根据创业需要提出申请。具体批准的贷款金额由贷款银行通过借款人创业项目实际资金需要、还款能力等确定。

  贷款期限:2-3年,具体根据借款人所从事创业项目的生产经营周期、贷款用途、还款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确定。

  2、贷款是否需要利息?

  小额创业贷款在贷款期限内由财政给予贴息。但逾期未归还的,借款人需要支付逾期利息。

  3、哪些人可以申请小额创业贷款?

  申请小额创业贷款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信观念强,信用良好,没有违法乱纪行为;

  (2)有具体经营项目并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领取了营业执照,项目预期有较稳定收入来源,具备清偿贷款本金的能力;

  (3)提供一个或以上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本市户籍人员作为保证人,或提供一定的资产抵押担保,且符合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未按《东莞市创业资金小额贷款实施办法》(东府〔2006〕76号)、《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创业资金二次小额贷款试行办法》(东人发〔2011〕30号)和《东莞市小额创业贷款操作(试行)办法》(东莞邮银发〔2014〕39号)享受过贷款政策;

  (5)在试点镇、园区中创业的非本市户籍创业者,还需要符合试点镇、园区规定的条件,具体条件由试点镇、园区另行公布。

  6、申请小额创业贷款有什么担保要求?

  申请人应向贷款银行提供一个或以上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本市户籍人员作为保证人,或提供一定的资产抵押担保,且符合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7、申请小额创业贷款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1)基本资料: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复印件一式一份(需验原件);

  (2)经营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开户许可证(如有)、特许行业许可证(如有)、经营场所租赁合同、银行流水等复印件一式一份(需验原件);

  (3)其他资料: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收入证明原件及相关行业经营所需其他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需验原件),及贷款银行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需验原件)。

  8、如何申请小额创业贷款?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东莞市内邮储银行各支行或东莞市内招商银行各支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上述贷款所需资料。

  (2)贷款银行对贷款进行审核(包括项目可行性、担保情况、贷款金额等),并负责贷款发放。从贷款受理到贷款发放,原则上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每月5日为固定放款日。

  9、对小额创业贷款有什么监管措施?

  (1)贷款银行在发放贷款后,定期进行贷款使用的跟踪监督,评估贷款项目经营状况,并提供必要的财务指导。

  (2)当发放的贷款接近还款期时,贷款银行须提醒借款人还款期,督促其还款。

  (3)如发现借款人改变贷款用途或经营项目提前结业的,贷款银行将按有关规定终止贷款合同,提前收回发放的贷款。

  (4)对逾期未偿还或应提前收回的小额创业贷款,贷款银行将依法进行追索。

  服务电话:

  邮政储蓄银行东莞市分行:0769-23028730;

  招商银行东莞市分行:0769-23601023;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就业促进科:0769-22203620。

  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文件依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东人发〔2016〕61号)

  1、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对象是什么?

  补贴对象为初创企业,即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申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6年及以后新创办的,正常经营并按规定纳税;

  (2)吸纳已落户东莞的劳动者(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6个月(含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金额是多少?

  (1)招用3人以下(含3人):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

  (2)招用3人以上: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首次申领补贴,以申请时实际吸纳在职就业人数(不含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核发补贴,再次申请时,按实际净增用工人数核发补贴。

  4、如何申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初创企业到企业所在镇(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补贴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申领的营业证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除外);

  (4)招用人员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招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最近6个月用人单位为相关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7)初创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8)东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

  (9)初创企业招用人员花名册。

  镇(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加具核查意见后报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审核。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经核准的,由镇街(园区)财政分局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拨到企业的基本账户。

  5、需要在什么时限内提交申请?

  (1)提交初次申请时,处于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

  (2)提交再次申请时,处于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内,逾期不受理。

  (例如:该企业在2016年1月1日注册,则其应在2019年1月1日前提出初次申请,并在2020年1月1日前提出再次申请,逾期不受理)。

  温馨提示:同一家企业招用同一位劳动者,只能选择申领本项补贴或《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企业就业安置基地奖励办法》中的其中一项,不得重复申领。

  三、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文件依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办法》(东人发〔2016〕60号)

  1、哪些人可以申请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1)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以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2)已落户东莞的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提示:登记失业人员需在我市办理失业登记,并在登记失业有效期内领取营业证照;就业困难人员需经人力资源部门认定后,领取营业证照。

  2、申领创业场地租金补贴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2016年及以后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证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

  (2)进驻经市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租用场地。

  提示:登记失业人员需在我市办理失业登记,并在登记失业有效期内领取营业证照;就业困难人员需经人力资源部门认定后,领取营业证照。

  3、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的金额是多少?

  补贴金额按缴纳租金发票数额实补,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最长补贴3年。符合条件企业及其创业者,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4、如何申领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申请人到创业所在镇(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补贴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属在校生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属毕业生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属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申领的营业证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除外);

  (4)场地租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租用地址应与注册登记地址一致);

  (5)缴纳场地租金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6)创办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7)东莞市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

  镇(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加具核查意见后报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审核。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经核准的,由镇街(园区)财政分局将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拨到创办企业的基本账户。

  5、需要在什么时限内提交申请?

  申请人每经营满一年可提交一次申请,可以分三次提交,需要在自登记注册起4年内提交完毕,逾期不受理。

  四、一次性创业资助

  文件依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一次性创业资助办法》(东人发〔2016〕59号)

  1、哪些人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

  (1)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2)已落户东莞的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提示:登记失业人员需在我市办理失业登记,并在登记失业有效期内领取营业证照;就业困难人员需经人力资源部门认定后,领取营业证照。

  2、申领一次性创业资助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6年及以后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且本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2)正常经营,并由创业经营项目为申请人本人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含6个月)。

  3、一次性创业资助的金额是多少?

  创业资助的金额为一次性5000元。

  4、如何申领一次性创业资助?

  申请人到创业所在地的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属在校生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属毕业生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属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申领的营业证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除外);

  (4)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5)东莞市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表。

  镇(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加具核查意见后报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审核。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经核准的,由镇街(园区)财政分局将一次性创业资助拨到补助对象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

  温馨提示:此项资助为一次性资助项目,每家创业单位仅限一次,每人仅限一次。之前已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创业成功奖励试行办法》(东人发〔2011〕34号)文申领过创业成功奖励的个人,不能再次享受本资助。

  五、创业培训补贴

  文件依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创业培训实施办法》(东人发〔2016〕58号)

  1、创业培训是什么?

  是为提高劳动者自主创业能力,开展包括“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和“创办你的企业”(SYB)两个模块结合的培训。

  2、哪些人可以参加创业培训?

  (1)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有一定创业条件的各类城乡劳动者;

  (2)毕业学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3)我市各高校毕业学年内台湾、香港、澳门毕业生。

  3、哪些机构提供创业培训?

  需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东莞市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具体名单请登录“东莞就业服务网”查询)。

  4、创业培训需交费吗?

  培训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开办的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可获政府10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补贴款项直接拨入培训人员参加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银行账户。

  5、创业培训的需培训多长时间?

  创业培训的课程培训时间为80个课时,全日制上课的培训时间为10天。

  6、创业培训可以多次参加吗?

  每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培训补贴,已享受创业培训(实训)补贴的不能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六、创业孵化服务补贴

  文件依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创业孵化服务补贴办法》(东人发〔2016〕57号)

  1、创业孵化服务补贴的对象是什么?

  补贴对象为经市人力资源部门认定为市级及以上的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创业孵化基地”)。

  2、申领创业孵化服务补贴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创业孵化基地与创业者完成一年期以上的创业孵化服务协议(不含场地租减免);

  (2)创业孵化基地对创业者的创业项目孵化成功。孵化成功的标准是创业者完成注册登记且在莞继续经营发展。

  3、创业孵化服务补贴的金额是多少?

  (1)按实际孵化成功户数,给予创业孵化基地每户3000元的创业孵化服务补贴;

  (2)成功孵化属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以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身份的创业者,每户补贴5000元。

  4、如何申领创业孵化服务补贴?

  创业孵化基地到基地所在镇(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补贴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入驻孵化基地创业单位的营业证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入驻孵化基地创业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除外);

  (3)入驻孵化基地创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属在校生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属毕业生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属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属登记失业人员的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属就业困难人员的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

  (4)创业孵化基地与创业人员签订的创业孵化服务协议和建立的孵化服务项目档案;

  (5)创业孵化基地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6)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孵化服务补贴申领表;

  (7)创业孵化服务补贴花名册。

  镇(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对基地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加具核查意见后报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审核。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经核准的,由镇街(园区)财政分局将创业孵化服务补贴拨到创业孵化基地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5、对提供的孵化服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

  (1)创业孵化基地需与创业者签订创业孵化服务协议,建立完善的孵化服务项目档案。

  (2)提交申请时,已完成一年期以上的创业孵化服务协议。

  (3)创业者要在孵化服务协议有效期内,在本市领取营业证照。

  (4)登记失业人员,需要在登记失业有效期内领取营业证照;就业困难人员需经人力资源部门认定后,领取营业证照。

  七、企业就业安置基地奖励

  文件依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企业就业安置基地奖励办法》(东人发〔2016〕52号)

  1、哪些企业可以申请企业就业安置基地奖励?

  企业设立了就业安置基地,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市范围内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没有欠薪行为的本市企业。

  (2)企业为员工办理了就业登记。

  (3)企业就业安置基地招用20名以上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岗位包括生产线、保安、保洁以及餐厨。

  (4)与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提示:就业安置基地,是指企业腾出操作相对简单、工作时间比较灵活的就业岗位,设立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生产车间或生产班组(“村民车间”)。

  2、企业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指哪些人?

  就业困难人员指已落户东莞并经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难以实现就业的 “4050”人员(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退役士兵、刑释解教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精神病康复人员以及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

  关于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由就业困难人员本人按《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东人发〔2016〕40号)办理。

  3、企业就业安置基地奖励金额有多少?

  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20人(含20人)以上未达40人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

  (2)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人数达40人(含4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6万元。

  4、怎样申领企业就业安置基地奖励?

  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持下列材料到企业所在镇(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奖励申请: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就业安置基地奖励申请表;

  (3)企业就业安置基地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名单;

  (4)用人单位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就业困难人员在该企业参保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7)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镇(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预审后,在5个工作日内到企业实地核查就业安置基地设置情况以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情况,加具核查意见后报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经核准的,由镇街(园区)财政分局将就业安置基地奖励拨到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温馨提示:同一家企业只能申领就业安置基地奖励一次。同一家企业招用同一位就业困难人员,只能选择申领本项奖励或《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东人发〔2016〕61号)中的其中一项,不得重复申领。

  八、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文件依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东人发〔2016〕45号)

  1、哪些用人单位可以申请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需为本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为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已落户东莞的高校毕业生在东莞市内自主创业成立的;

  (2)新招用已落户东莞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3)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2、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指哪些人?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及按毕业证书上的发证时间起12个月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提示: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享受本补贴政策。

  3、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是多少?

  补贴标准为创业者及其所招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由用人单位负担的保险费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怎样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符合申领条件的用人单位持下列材料到其所在镇(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补贴申请:

  (1)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2)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自主创业者及其招用人员的社保缴费明细账(单);

  (4)自主创业者及其招用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自主创业者及其招用人员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自主创业者及其招用人员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学校出具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证明材料(处于毕业学年的毕业生提供);

  (8)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镇(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预审后,加具核查意见后报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经核准的,由镇街(园区)财政分局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拨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5、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有时间限制么?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申领时限为4个月内,即符合申领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从缴纳当月社保的次月起计算的4个月内必须提交补贴申请,逾期不受理。

  温馨提示:同一用人单位招用同一人员,不能同时段享受高校毕

  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和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九、校企合作补贴

  文件依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校企合作补贴办法》(东人发〔2016〕54号)

  1、校企合作补贴对象是?

  本市范围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

  2、申领校企合作补贴有什么条件?补贴标准是多少?

  (1)由市、镇(街道)人力资源部门组织,与校企合作学校成功签订订单式培训协议,且订单班的课程设置要与企业自身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人力资源需求相匹配;

  (2)批量接收经订单式培训的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达30人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及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

  (3)符合条件的企业按8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给予企业校企合作补贴。

  3、怎样申领校企合作补贴?

  (1)校企合作的学校和企业需分别在“东莞就业服务网”校企合作专区中按要求完成注册;

  (2)企业与学校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并在订单式培训前到企业所在地镇(街道)人力资源部门登记备案;

  (3)经订单式培训后,企业招用合作学校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达30人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及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企业持下列材料到企业所在镇(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1)校企合作协议书原件(校企双方加盖公章);

  2)合作学校的办学许可证彩照;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申领的营业证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4)校企合作订单式培训备案表;

  5)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订单式培训期间的学生花名册(加盖学校公章);

  7)企业招用校企合作学校毕业生补贴申领表;

  8)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

  9)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复印件;

  10)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核查完毕并报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审核。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经核准的,由镇街(园区)财政分局拨发补贴到申请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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