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做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实施方案》全文

时间:2023-03-26 08:01:16 创业政策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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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做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实施方案》全文

  《湛江市做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已经印发实施。

《湛江市做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实施方案》全文

  湛江市做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

  创新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中小微企业工作会议提出的“落实‘双创’政策,为中小微企业营造更好发展环境”的精神,根据《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做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通知》(粤中小企函〔2015〕54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推进“双创”工作的总体思路

  积极推动“双创”政策宣贯、建设一批创业创新载体、打造一批公共服务平台、组织一批创业创新培训项目、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开展我市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申报工作等,促进创业创新载体建设更加完善、创业创新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创新要素和创业资源不断集聚,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落实政策宣传。一是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共同推进“双创”政策的宣贯,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梳理近年来国家、省、市各部门制定出台的有关税收优惠、注册登记、就业扶持、融资补贴、经贸活动、科技创新、双创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并把企业最关注的资金扶持政策部分独立挑选出来,有重点地帮扶小微企业学好、用好政策,确保国家和省里出台的扶持创业创新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是深入了解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需求,有针对性的举办政策辅导宣讲会,让广大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切实能够熟悉政策、了解政策、享受政策。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作用,并积极引导各类专业服务机构,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场的小微企业政策宣讲和咨询服务活动,每场受众人数不少于50人。三是广泛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全方位、多角度进行政策宣传,及时地把政策送到企业和个人手中。四是通过设立热线电话、网站、微信平台、移动平台APP、“双创”学堂和创业服务厅等载体,让创业者清楚有关创业的政策。五是充分利用已有的培训、讲座等活动计划加插“双创”政策宣讲环节,减少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影响,提高企业认可度。

  (二)开展示范工作。以国家支持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为契机,认真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5年广东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2015〕72号)提出的“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要求,大力开展创建国家、省、市 “双创”示范城市工作,推荐扶持赤坎、开发区、徐闻县等创建 “广东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三)加强载体建设。按照省国土厅 发改委 科技厅 经信委 住建厅 商务厅《转发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5〕200号)精神,完善土地供应政策,落实相关扶持措施,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满足“双创” 用地需求。鼓励社会力量利用规模较大、位置适宜的闲置厂房、场地等存量房产资源,规划建设创业创新功能较强的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和创新(产业化)基地,切实缓解创业创新场地难、创业创新成本高等问题。引导有条件的创业基地积极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5〕110号)要求,组织好国家和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组织认定一批省级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开展市级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工作,推进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

  (四)加快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湛江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的综合服务能力,在2017年底前,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体系和网络平台服务体系实现市、县(区)全覆盖、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及线上线下协同服务。以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重点,打造和完善小微企业和创业者“现场服务窗口”,加快推进全市创业服务公益性平台建设。继续整合优质社会服务资源,开展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认定,建设成为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平台。

  鼓励各县(市、区)、驻湛高校和社会力量新建或利用各种场地资源改造建设创业孵化基地、搭建促进创业的公共服务平台,探索采取政府入股的方式与社会力量共同投资建设。完善孵化基地服务管理办法,孵化基地按规定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孵化服务的,按标准给予创业孵化补贴。大力提升孵化基地运作水平,对达到国家、省级及市级示范性基地建设标准的,按政策每个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

  设立为小微企业提供咨询、项目管理、人才引进、企业改制等服务的金融服务平台和中介服务平台。由政府牵头,整合相关部门内网审批系统,优化审批流程,推动商事审批系统一体化,建立集事项办理、过程查询、结果公告、流程监控、资源共享于一体的网上并联审批平台。

  (五)提升创新能力。以打造“南方海谷”为抓手,培育一批新型研发机构,推动科研资源向我市集聚,形成机制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成生产力转化,深化产学研合作,探索产业公共创新平台建设新模式、新机制,建设一批自主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产学研联合创新等产业化基地。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与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共同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引导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加大创新投入,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

  (六)健全投融资服务。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粤府〔2015〕66号)精神,鼓励县(市、区)积极争取省级中小企发展专项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对自主创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在创业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其中个人可以有限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实行“捆绑性”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在规定的贷款额度内,可给予贴息。引导小微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加强与新三板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合作,开展专题辅导,推动符合条件企业挂牌,或向更高层次的交易市场转板。落实《湛江市扶持企业在“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暂行办法》(湛金[2015]70号),对挂牌企业给予补贴,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

  (七)推进信息化建设。探索研究“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计划的工作思路、重点领域和实施路径。积极推广电子商务在小微企业的应用,加强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一号店等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对接合作,继续组织实施中小微企业“上网触电”,借助省的优惠政策,减免首次入驻电商平台的`小微企业费用,鼓励小微企业和创业者积极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创业发展,鼓励我市企业参与百度“翔计划”、“京东云”等项目。

  支持电商企业积极开展农村电子商务,鼓励建设特色产业电子商务平台。继续加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县域电子商务发展。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支持“淘宝·特色中国地方馆”、“京东特色馆”等特色产品电子商务项目建设。研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探索开展小微企业“信息化服务券”的方式,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小微企业中的应用。

  加强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培训,积极培训中小企业及其网络营销人才。加快实现网上网下融合发展的步伐,促进电子商务标准规范化、完整化和协调化。建好市电子商务孵化中心。重点打造1—2个要素集聚、政策创新、产业集中度高的电子商务产业园。

  (八)加强“双创”培训。利用各类创业创新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模式,开发针对不同创业创新群体、创业创新活动特点的创业创新培训项目。要建立健全创业辅导制度,把创业辅导师培训作为常态工作,每年培育一批创业辅导师,逐步建立我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师队伍。针对有创业项目的青年创业者、二次创业的中小微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创业辅导培训,对参加培训的创业者进行创业导师一对一辅导。组织对小企业创业基地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开展培训,提升创业基地运营管理水平和创业服务辅导能力。对具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人社保障部门可根据申请给予相应补贴。

  (九)发掘“双创”项目。积极开展各类创业创新大赛。各县(市、区)要积极组织开展创业创新大赛、创客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创业大讲堂、创业沙龙、创业训练营等丰富多彩的创业创新活动,发掘一批创新创业项目,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激情和活力。

  (十)实施“绿色通道”。在工商、税务等部门窗口设置“绿色通道”、“创业咨询服务岗”窗口,开通创业咨询热线电话,对所有符合自主创业的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和残疾人等七类人员开辟绿色通道,通过提供法规政策咨询等方面的参考,实行申请、受理、审批“三优先”的一站式服务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创新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等改革措施,方便创业者开公司、办工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市“双创”工作联席制度,由市经信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科技局、商务局、国土局、环保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联合组成,日常工作设在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力度推进创业创新工作,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加强统筹协调。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双创”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发挥优势,合力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加强创业创新政策宣传、解读,帮助创业者和小微企业知晓政策、用好政策。要利用好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传播工具,特别是“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要开设“创业创新”专栏,加大政策信息的宣传报道,要多渠道、立体式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使政策措施家喻户晓,让创业创新蔚然成风。要树立一批创业创新典型,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宣传报道创业创新先进人物事迹,营造弘扬创业创新精神。

  (三)加强跟踪督查。要切实加强对“双创”工作的指导和跟踪督促,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推动“双创”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每半年将书面报送我市中小企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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