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出台新规鼓励创业就业

时间:2024-04-24 16:14:29 创业政策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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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出台新规鼓励创业就业

  近日,我市印发并正式实施《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旨在通过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把鼓励创业和促进就业更好地结合在一起,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河源出台新规鼓励创业就业

  不裁员企业可享受稳岗补贴

  《意见》在促就业的同时,还提出要预防失业风险。落实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将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对不裁员、少裁员、就业岗位稳定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员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一半给予稳岗补贴,有关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对确实要裁员的,应制定人员安置方案,实施专项就业帮扶行动,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接续问题。

  每年新增贷款担保基金1000万元以上

  《意见》提出,要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全市每年新增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不少于1000万元。

  《意见》提出,凡在我市自主创业的各类人员,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其中个人贷款额度最高可达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并享受政府贴息支持。

  创业创富大赛获奖项目也可获得政府贴息贷款。根据新规,对5年内曾获得县级以上政府表彰的创业者或在市级以上创业创富中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的项目,可根据实际,给予最高20万元的信用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创业贷款给予最高额度20万元的政府贴息。

  建设综合性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随着创客空间的逐渐兴起,《意见》提出,我市也要搭建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一个综合性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

  同时,综合运用税收优惠、资金资助(奖补)、政府购买服务、融资平台发债等方式,大力扶持科技孵化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基地、创业园区。

  小微企业招大学生政府补贴一年社保

  在就业群体方面,《意见》提出,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首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完善工资待遇向基层倾斜机制。对小微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由见习单位和政府共同承担,其中政府按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60%承担见习补贴。

  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将退役士兵、刑释解教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精神病康复人员、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进行分类帮扶。

  针对农民工群体,《意见》提出支持“返乡创业”,大力培养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电商、家庭农场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形成产销一条龙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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