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就业创业政策

时间:2024-07-17 09:26:50 创业政策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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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来宾市就业创业政策

  2017年,各级各部门继续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氛围,这其中少不了各项优惠政策的扶持。

2017年来宾市就业创业政策

  农民工创业可获10万元担保贷款

  为鼓励和扶持农民朋友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我市于2015年底出台了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该项政策于2016年总结试点经验后,现已全面铺开。我市范围内,只要是持有人社部门核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的农民工,或经“第一书记”推荐,且持有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农民均可申请。

  《来宾市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暂行)》规定: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人提出展期(即延期偿还),经办银行同意的,可以按规定给予展期一次,但展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且展期贷款不予贴息。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3个百分点。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按贷款合同签订日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

  贫困“两后生”可参加职业培训

  全区54个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参加培训当年12月31日前年龄在15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未婚,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含退学、辍学等,以下简称“两后生”),可参加为期10个月的中期就业技能培训、短期就业技能培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学历教育,并可获适当补助。

  具体到我市的结对帮扶情况为:来宾市技工学校结对忻城县,广西安全机电技工学校结对金秀瑶族自治县,广西第二建筑安装公司技工学校结对武宣县,广西铁合金技工学校结对合山市。上述技工院校根据“两后生”人员名册,与结对帮扶县(市)联合进校、进村、进户,集中开展春季、秋季招生工作。

  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有优惠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经批准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如来宾高新区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兴宾区农民工创业园)的各类经营单位,包括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个体工商户等,经申报后可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

  孵化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并与基地签订了场地租用合同的,可享受管理服务补贴、场地和水电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孵化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正常纳税经营满1年并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2000元/户的一次性补贴。

  吸纳就业困难群体给予一次性补助。孵化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履行合同满1年后,按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吸纳就业援助对象的,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并按规定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孵化企业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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