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就业政策内容

时间:2024-07-06 23:35:10 创业政策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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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大学生创业就业政策内容

  要全面梳理现有创业、就业有关政策,把扶持政策统一到“以创业带动就业”这一导向上来,把扩大就业与鼓励创业结合起来,把开发与创业培训结合起来,把毕业生创业与相关政策结合起来。

2017年大学生创业就业政策内容

  就业见习基地政策

  企业认定审核要件:

  本市企业和事业单位,内部管理规范,能够提供技术含量高、操作性强的就业见习岗位,并且具有规范的就业见习标准和管理指导人员。还需具备能够满足开展就业见习的场地、设备设施等相应条件。

  申报就业见习基地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四份)

  1、《天津市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审核表》;

  2、建立就业见习基地可行性报告(其中包括:招用见习人员方案及就业见习计划、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的基本情况包括指导老师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指导老师与见习人员比例不能大于1:5、企业近三年经济效益状况正常,且上一年度裁员不能大于50人或在册职员的10%和企业发展前景报告);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4、经营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5、就业见习管理制度;

  6、申报人为企业法人或专项负责人,非法人需提供单位委托书。

  享受优惠政策:

  人员范围:

  1、年龄不超过28周岁;

  2、无就业经历;

  3、具有高职及以上学历的本市院校和具有本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大学生;

  4、毕业学年在校生(毕业学年指毕业前一年9月1日起至毕业当年6月末)。

  补贴标准:(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参加见习不满半个月的,不予发放见习补贴,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只能参加一次见习。)

  1、生活费补贴: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费补贴。

  2、带教费补贴: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带教费补贴。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补贴:按照每人每月10元标准给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补贴;

  4、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每留用1人给予2000元奖励。

  申报补贴材料:

  1、人员备案材料(一式三份)

  (1)《就业见习协议》;

  (2)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或在学证明复印件;

  (3)就业见习人员备案表;

  (4)《就业见习人员备案花名册》纸质及电子版;

  (5)《见习人员增减变化统计表》。

  2、申报补贴材料(一式三份)

  (1)《天津市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见习补贴审核表》;

  (2)《见习基地申报补贴人员花名册》;

  (3)见习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

  (4)见习人员考勤表;

  (5)见习人员领取补贴凭证(银行卡式发放凭证);

  (6)见习基地检查情况表.

  3、见习留用材料(一式三份)

  (1)《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津劳登字6号);

  (2)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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