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岛的创业政策
大学生毕业创业的人越来越多了,既然要创业,那么各地的创业政策就一定要了解。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关于青岛的创业政策。
1.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
全面实施“先照后证”、创业实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允许创业实体住所与生产经营场所分离,实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一照一号”和集群注册,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创业资源。
2.加大减税降费力度。
落实更加积极的促进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省有关规定,对各类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等符合条件的,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登记失业1年以上调整为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在3年内根据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按每人每年5200元执行。
3.支持大众创业。
对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驻青高校毕业年度毕业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本市户籍毕业年度大学生、城乡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开设“网店”和“一址多照”等创业实体,符合条件的由工商注册地区(市)给予1万元的创业补贴,2年内纳入创业就业管理,市财政对区(市)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创业者,符合条件的由工商注册地区(市)给予1.2万元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市财政对区(市)按照每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吸纳就业1人以上的,由工商注册地区(市)给予2万元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市财政对区(市)按照每人1.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4.支持大学生创业。
实施“青岛大学生创业海鸥行动计划”,开展“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系列活动。实施弹性学制,支持在校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创业实践可按相关规定计入学分。拓宽大学生创业融资渠道,创新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形式,对无反担保人或抵押品的创业大学生,可依法采取“联户联保”、第三方信用保证等形式提供反担保。对经评审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第一年100%、第二年50%、第三年30%的租金减免优惠。
5.支持科研人员创业。
探索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有关政策。对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6.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业。
7.支持农民创业。
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支持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村服务业等二、三产业,支持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通过“互联网+”、电子商务等形式创办创业实体,鼓励农民以合作、入股等多种方式投资创业。
8.优化创客模式。
推广海尔“人人创客”模式,鼓励企业由传统的管控型组织转型为新型创业平台,为员工创业提供政策、投融资、技术研发、市场营销、贷款担保等支持。对新型创业平台上的员工创办市场主体的,鼓励政策性创业投资基金优先予以扶持。市、区(市)开通企业新型创业平台“服务直通车”,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创业补贴、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信贷融资、股权交易补偿等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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