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创业国家扶持政策
导语:私人创业的时候国家会提供什么扶持政策?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章,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私人创业国家扶持政策
贷款对象:本省城乡劳动者在全省范围内自主创业的(男60周岁、女50周岁内),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创办小企业、开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伙承包农村养殖、种植业自筹资金不足的人员。均可在创业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但从事下列项目不能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以及桑拿、按摩、网吧等国家限制的行业。
贷款额度与期限:小额担保贷款一般掌握在3-10万元,其中男性自主创业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妇女自主创业贷款额度不超过8万元,持有3年以内高校毕业证书(含自然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创业人员合伙经营、创办小企业、开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伙承包农村养殖、种植业的省内城乡劳动者。可按每人5万元以内、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金额实习“捆绑式”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贴息的比例按国家规定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100%。
对符合条件的妇女(50周岁内)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将人均最高额度提高至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贴息的比例按国家规定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100%
贷款贴息:对利用小额担保贷款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国家限制行业除外)均作为微利项目。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贴息方式采取借款人先支付利息,财政后贴息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由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不含利率上浮部分)的50%给予贴息。
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流程如下:首先请您携带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年检合格,与申请贷款人相符的营业执照副本;在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领取《宜昌市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湖北省微利项目财政贷款审核表》(地址:宜昌市环城北路40号一楼5号窗口)。贷款申请人在创业所在地社区或户口所在社区审核后,向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推荐,区劳动就业管理局签署审核意见后上报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后将申报资料移交贷款发放行发放贷款。
同时您还需提供反担保,担保方式有个人信用担保和房产抵押担保,如果您没有房产抵押,您可以采用信用担保方式:担保人必须是有固定收入且为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或其他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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