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处置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2009年1月开始,我国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此时销售固定资产与销售一般货物一样,按照销售收入一定比例计算并缴纳增值税。如果实行收入型增值税,由于销售能获取收益主要是固定资产还有价值,也就是说销售实现收人对应的是固定资产中还未计提折旧部分的价值,因此其账务处理应该和生产型相同。即在销售固定资产时,不确认增值税。
接上例。假设甲公司2010年1月1日将购置的该项固定资产出售,获得银行存款1000000元。则:
(1)生产型增值税会计处理
将固定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1263600
累计折旧421200
贷:固定资产 1684800
收到销售固定资产货款: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00000
结转销售损益:
借:营业外支出 2636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63600
(2)收入型增值税会计处理与生产型相同
(3)消费型增值税会计处理
将固定资产转人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1080000
累计折旧 360000
贷:固定资产 1440000
收到销售固定资产货款: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8547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5300
结转销售损益:
借:营业外支出 2253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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