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税务登记代码是如何组成的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7条的规定,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执行统一的税务登记代码,税务登记代码由省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编制,统一下发各地执行。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的纳税人税务登记代码为:区域码+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设定的组织机构代码;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代码为其居民身份证号码;从事生产、经营的外籍、港、澳、台人员税务登记代码为:区域码+相应的有效证件号码(如护照,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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