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证明开具
纳税,即税收中的纳税人的执行过程,就是根据国家各种税法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比率,把集体或个人收入的一部分缴纳给国家。
一、服务对象
需要开具纳税证明的`纳税人。
二、业务概述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划缴税款到国库(经收处)后或收到从国库退还的税款后,当场或事后需要取得税收票证的,税务机关按规定要求为其开具。
对纳税人特定期间完税情况出具证明的,税务机关可为其开具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
三、政策依据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
四、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事后开具提供)。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无。
六、业务流程和承诺时限
(一)业务流程
√窗口当场办结 窗口受理后流转办结
(二)承诺时限
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办结。
七、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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