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下面小编为大家解读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欢迎参考!
12月6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税【2013】103号“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新政”)。此政策一出,第一时间就得到各界的纷纷关注。
目前,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主要包括“三大支柱”:基本养老保障、企业补充养老保障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障。其中,作为“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已发展得比较完善。而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障(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等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障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障制度)和“第三支柱”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障发展相对滞后。此次出台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政策,体现了国家大力推动养老体系“第二支柱”发展的趋势。截至2013年上半年,我国已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近6万家,参加职工近2,000万人,企业年金基金积累约5,400亿元;但对比同期美国资产规模已超过3.7万亿美元的401K计划,中国的养老市场未来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新政将成为中国养老金体系第二支柱新一轮快速发展的重要引擎,将有机会推动我国养老体系“三大支柱”更加平衡地发展,为今后养老提供更多元、更稳定的保障。
韬睿惠悦认为,新政作为财税政策的本质,使其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了与美国401(K)计划的趋同。新政中提及的个人所得税递延,是指在年金缴费环节(企业为个人缴纳部分及个人缴纳部分)和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环节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将纳税义务递延到个人实际领取年金的环节(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也称EET模式(E代表免税,T代表征税)。EET模式是西方发达国家对企业年金普遍采用的一种税收优惠模式,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中,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多数国家均选择了EET模式。
新政的出台在市场上引起了广泛关注,韬睿惠悦也积极地与企业客户及媒体进行了互动,并针对一些核心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以期可以从客户的视角、市场的视角去分析新政带来的影响。在持续讨论的过程中,我们结合对养老金领域的深入研究,对成熟市场实践的分享、以及相关的定量分析等,对典型的关注点做出了及时的回应。
问题1:对于过去没有建立年金计划的企业,新政会带来什么影响?
个人所得税递延政策适用于员工当期的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为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供了一个新的整体薪酬分配渠道。企业缴费部分的税优安排,可以帮助企业在成本不增加的情况下,给予员工更为受益的收入安排,为优化员工整体薪酬结构提供了新的机遇,也将有利于推动企业年金计划的建立和普及。
以某公司的工资总额预算增长8%为例,方式A为将所有增幅直接作为员工工资发放,则需合并计税,工资越高,税率越高;方式B为将其中的5%为员工建立企业年金,则这部分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越高,税优力度越大。
问题2:过去员工对参与年金计划共同缴费的积极性不高,新政对员工会有什么影响?
个人所得税递延新政作为一项财税制度,为员工提供了实现当期收入再分配的工具,帮助员工在享受税优的前提下,更为积极地进行养老财务规划。虽然在此之前,国家为了鼓励企业建立年金计划,相继出台了对企业层面的税优政策和对员工所享受的企业缴费部分的个人税优政策,但因员工个人缴费是从税后工资中缴纳,难以鼓励员工自愿提高个人缴费额度,使得年金计划成为只有企业缴费的“独角戏”,这也成为中国的企业年金与美国的401(K)计划最明显的差异之一。新政的出台将鼓励员工的参与积极性,将推动年金计划共同供款的模式,以更有效发挥其养老保障作用。
问题3:新政在哪些方面实现了对员工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1)个人缴费部分的税优安排,与收入及适用税率直接挂钩。同时,新政中也设置了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上限,体现了政策的普惠性。
2)由于递延了缴费时税收,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可以全额参与年金投资,可以更加充分地借力投资管理人的专业理财能力享受新政带来的优惠。
示例:以中等收入员工*为例,个人缴费4%,在35年的缴费期内,在合理情形下:
1)累计递延的个人所得税约50万;
2)个人缴费部分年金账户积累将达到200万,其中上述个税递延部分的贡献了约70万。
*分析基础说明:
中等收入:对标三倍社平工资,约15,000元
工资及社平工资增长率:8%
年化投资收益率:4%
计税模式(起征点、税级与税率)不变。如果考虑计税模式的未来调整,新政的优惠力度将更为显著。
问题4:员工如何实现其个人所得税递延政策优惠的最大化?
1)员工越早参与年金计划则其可享受到的税优越充分,且随着工资增长,税优程度还将逐年扩大。这也体现了EET模式中“以时间换空间”的复利积累效应。
2)员工除了可以通过积极参与企业年金和提高个人缴费充分享受新政优惠以外,选择长期领取的方式也可以使得员工享受到更大的优惠。
示例:仍以上述员工*为例,企业缴费5%和个人缴费4%,在合理情形下
1)对比不参加企业年金的员工,若缴费期限从25年延长至35年,则累计个税递延从约40万增加到了约110万元(包括个人缴费对应的个税税优和企业缴费对应的个税税优)。
2)缴费期25年,账户积累将达到170万,若员工选择领取期为10年,领取期共计税约20万,若员工选择领取期为25年,则领取期共计税仅约3万。
*分析基础说明:
中等收入:对标三倍社平工资,约15,000元
工资及社平工资增长率:8%
年化投资收益率:4%
计税模式(起征点、税级与税率)不变。如果考虑计税模式的未来调整,新政的优惠力度将更为显著。
综上,韬睿惠悦认为:新政的出台为优化员工整体薪酬安排提供了新的机遇,也将有利于推动企业年金计划的建立和普及,将成为中国养老金体系第二支柱新一轮快速发展的重要引擎。
对于尚未建立年金计划的企业,新政将赋予企业更好的税赋模式,在不提升整体人工成本的基础上通过个税递延为员工提供更为优化的整体薪酬安排;
对于已建立年金计划的企业,新政为现有年金计划提供了进一步优化调整计划细节的方向,有利于更加充分的发挥年金计划在人才吸引保留及实现多层次养老保障的`重要作用;
对于已建立“类年金”等其他形式补充养老制度的企业,新政也增加了现有制度向年金计划转型的吸引力和优势。
拓展:各种个人所得税计算
计算公式是: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法(元)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劳务费个人所得税
你知道劳务费是什么吗?工资,补贴?劳务报酬是指所得: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计、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网友提问:对于劳务费要交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二十,起征点怎么算?要不要减除1600元?
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时,如果一次劳务的收入不超过四千元,则减除八百元的费用,四千元以上的,减除收入的百分之二十,然后再按适用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款=劳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附劳务费计算依据:
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
应纳税所得=收入-800元7tq中国财务网
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
应纳税所得=收入*(1-20%)
3、收入超过20000元的,还要加成征收:20000元至50000元的加征五成,50000元以上的加征十成。7tq中国财务网
4、应纳税款可以用速算公式计算:
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收入不超过20000元的,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0;
收入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
收入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
劳务费税法规定包括以下三点:
1。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应当交纳个人所得税。应交税款=(劳务报酬收入-费用扣除额)*税率。根据题中情况,相关的费用扣除额和适用税率为800元和20%。因此,由于题中的劳务报酬收入最高也就是60元,因此,均无需交纳个人所得税。
2。劳务报酬项目应交的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交纳。因此,你应当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交纳。
3。帐务处理问题。根据会计制度、税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企业支付的劳务费支出,不构成工资总额,应当计入“管理费用——劳务费”科目,并不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不交纳各项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在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时,劳务费应当在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劳务费扣除标准(注意,不是工资标准,如计税工资标准等)内,据实扣除.
怎么计算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35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 - 3500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 45 13505
股息红利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股息、红利:是指个人拥有股权取得的公司、企业派息分红。
股息:按照一定的比率派发的每股息金。
红利:根据公司、企业应分配的,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按股派发的红股,称为红利。
转增股:是指上市公司将公司的资本公积金转化为股本的形式赠送给股东的一种分配方式。
送红股:是指上市公司给股东分配利润的形式,是用上市公司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以股权的方式赠送给股东。
派现:即现金股利,是股份公司以货币形式发放给股东的股息。
股息红利如何计税:
自2013年1月1日起,我国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1)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截止股权登记日个人已持股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按25%(即20%x25%=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截止股权登记日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且尚未转让的,税款分两步代扣代缴:第一步,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统一暂按25%(即20%x25%=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并代扣税款。第二步,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通过上述操作我们可以知道,如果持股时间不足一年,对截止股权登记日未转让的,股民会被按照5%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超过一年在出售的话,则无需补税。
怎么计算工资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计算公式: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个税起征点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个税起征点:现行起征点20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案例: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为72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7200—3500)×10%—105=265(元) 年终奖缴纳个税计算公式: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1、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从2011年9月1日起执行7级超额累进税率:扣除数为3500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3% 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4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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