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维护税分录

时间:2024-06-22 17:21:38 办税指南

城市建设维护税分录

  城市维护建设税,又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城市建设维护税分录,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计提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的。

  计提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按照您的表述,可能网上申报重复划缴了税款。

  因此,计提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2301.94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1401.18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900.76

  上交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4609.88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2802.36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1801.52

  这样就在“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科目产生借方余额为1401.18,在“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科目产生借方余额900.76,误征可以依法申请办理退税手续,也都在次月申报时抵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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