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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提城建税会计分录
计提本月应缴城建税会计分录是怎样的?大家清楚吗?下面来看看!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税率因纳税人所在地不同从1%—7%不等。纳税人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分别与三项税同时缴纳。
二、城建税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应交营业税)*适用税率
三、应缴城建税的会计分录:
(1)月末计提应交城建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用银行存款上交城建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城建税的会计分录实例
某工厂1998年11月30日计算出企业当月应交的增值税为68000元。该企业地处某城市,则计算出当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应纳税额=68000×7%=4760元
则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4760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4760
12月4日,企业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4760元,则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4760
贷:银行存款 4760
[例2]某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分期预缴增值税和消费税,每10日预缴一次,月终汇算清缴。1998年1月2日、12日、22日分别预缴增值 税340000元,消费税120000元,则同时预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应预缴额为:
应预缴额=(340000+120000)×7%=460000×7%=32200元
则企业按规定预缴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32200
贷:银行存款 32200
月末,企业计算出企业当月实际应缴纳增值税为1180000元,消费税为420000元,则实际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应纳税额=(1180000+420000)×7%=1600000×7%=112000元
则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112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12000
企业当月实际已预缴城市维护建设税96600元,则12月2日企业与税务机关汇算时应补交其余未交税金15400元 (112000-96600),则补交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5400
贷:银行存款 1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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