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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租赁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大家知道财产租赁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呢?计算方法是什么呢?下面来看看!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收入×(1-20%)×20%
财产租赁所得计算说明:
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税费包括营业税(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
(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转租业务)
(3)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可无限期在以后期扣除。
(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
(5)适用税率:20%。个人按市场价出租居民住房,税率10%
个人所得税的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名片: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由财产转租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在确认纳税义务人时,应以产权凭证为依据;对无产权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所有人死亡,在未办理产权继承手续期间,该财产出租而有租金收入的,以领取租金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
财产租赁所得一般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定率减除20%的费用。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1.每次(月)收入不足4 000元:
应纳税额= [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一修缮费用(800元为限)一800元]×20%(出租住房10%)
2.每次(月)收入在4 000元以上: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一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20%(出租住房10%)
【同步练习】王某从2009年4月1日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每月取得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为3000元,7月份发生房屋的维修费16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计算王某2009年出租房屋应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1820元
解析: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修缮费)-800]×10%×2+[3000-800]×10%×7=18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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