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融资与风险
创业投资又被称为风险投资,因为投资创业公司的投资人,的确承担的风险很大。那创始人一方呢?在融资时和融资后,就没有风险了吗?当然不是。创始人不但有风险,而且风险还不小。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创业融资与风险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创业企业融资战略制定不合理的表现主要有两个方面:
融资规模不合理,融资时机把握不当。
融资规模不当引发的融资风险
制定融资战略时,应紧密结合创业企业的情况确定融资规模,既不能太少,也不能太多,否则都会给创业企业的发展带来不确定性,甚至会使企业濒临破产的边缘。
(一)融资规模太小的负面影响
与成熟公司相比,创业企业的财务状况具有其独特性。成熟企业无论大小,都已经有了稳固的顾客基础和收人流,与它们相比,创业企业要经过的是财务地狱之门。
在创业企业成立的早期,它们是资本的吞噬者,但通常不采取大量债务融资的方法。更糟糕的是,它们成长得越快,它们对现金的胃口越大。所以创业企业,特别是处在初创期的创业企业更需要有充足的资金,以保证企业顺利渡过成长的关键期。
但是在筹集到所需资金的同时,创业者通常会被股权投资者要求放弃对创业企业的控制权,投资者能够按照投资的数额和在总投资额中的比重获得创业企业相应比例的控制权。为了避免可能存在的控制权转移,创业者在融资规模小让渡较少控制权的策略和融资规模大但要让渡较多控制权的策略间可能会选择前者。这种融资策略会给企业未来的发展造成致命的打击。
融资规模过大的负面影响
融资规模也不是越大越好。超出企业需要的且没有适当财务约束的融资反而会使创业企业在“文火煮青蛙”的宽松环境中放松对财务预算的约束,最终在不知不觉中陷入融资困境,进而走向破产。
主要依靠自有资金的初创企业,其发展初期就会暴露出隐藏的财务问题并迫使企业去解决它们。“如果我们一开始就有资金。”一家医疗和研究设备制造商——标准设备公司的汤姆戴维斯说道,“我们可能会犯更多的错误。依靠自己的资金,我就必须亲自签发所有的支票。这样,我就会清楚地知道资金都用在了什么地方”。
融资过多会造成许多问题。正如一位创业者所说的那样,“通常融资500万美元比100万美元要容易,因为风险投资家不愿将心思放在无数小规模的投资上。这样的话企业就会多出400万美元并不需要却可以随意使用的资金”。
制造数据通信设备的SymplexCommunications的创始人之一乔治·市罗斯托夫也同意这一观点。“我们这个行业中的一些人从一开始就认为他们应该可以做这个,也可以做那个。钱很快就烧完了,但公司却既没有收益也没有销售额。之后他们指出症结所在‘我们还需要更多的资金’一一而不是去关注企业存在的问题”。
融资时机把握不好引发的融资风险
创业企业要把握好融资时机,既不能过早,也不能过晚,切合实际地融资能够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难题,但如果没有掌握好时机,无论过早还是过晚,都会通过增加成本或放弃控制权等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不确定性。
(一)融资过晚带来的融资风险
如前所述,创业企业初期是资金需求量非常巨大的阶段,资金供给量不仅要充足,而且必须及时,所以,创业企业应该未雨绸缪及早考虑融资问题,不要等到出现严重的现金短缺时才寻找资金。对一家新成立的公司而言,尤其是在筹资方面没有经验或成就的,拖延寻找资金的时间是不明智的,因为筹集资金一般要花8个月或更多时间。除了现金流方面的问题外,等到出现现余短缺才筹集资金,
这种行为所隐含的缺乏规划性会破坏企业管理团队的可信度,并对公司与投资者谈判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二)融资过早带来的融资风险
要避免另一种极端的出现,即过早融资。如果某企业过早地获得股权资本,创始人的股权就可能被不必要地削弱,并且也会漫不经心地逐渐抛弃财务上保持节俭这条财务纪律。
早融资造成的主要后果就是
企业灵活性的下降。进入一个新行业的初创企业极少能在第一次就走对路。成功特别是在新的成长性的行业里,往往伴随着曲折和不可预见的挫折,随着各种事件的发生,企业的战略可能不碍不发生根本性调整。然而,外部投资者会妨碍创业者在不确定环境中采取“尝试之后调整”的发展方式,而这种方式往往是创业企业走向兴旺
之路所必需的。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根本性变动会令外部投资者感到困惑:“是最初的构想错了还是没有很好地执行?”创业者确信新的战略将会成功,但这种自信和当初设计第一个方案时没有什么区别。投资者想知道,“我是否会第二次上当?”对投资者来说,支持企业所提出的新战略而不是更换管理者是一种显示信任的做法,但这需要创业者避免诸如错误的判断、对不好的计划的盲目自信以及过分吹嘘等问题对于创业者来说,一旦企业具备了一定的规模,他们就能够建立足够的信心摆脱投资者的束缚,按自己的想法去做了。但是,在开始的几年.他们还是尽量避免直接的冲突。相反,即使他们自己已经开始失去信心了,他们仍然会坚持最初的计划,因为他们担心根本性的变革会带来对他们不利的重新审核。
(三)失去继续搜寻投资源耐心引发的融资风险
通常在经历了几个月对资金源的搜寻和谈判后,另一个陷阱又在等待饥渴且警觉性不高的创业者,并且它的诱惑难以抗拒,这就是相信交易已经完成并过早结束了与其他投资竹淡判的陷阱。这些创业者会认为握手、合同意向书或者执行条款就代表融资行动已经大功告成了。所以,他们此前的小心谨慎刹那间完企放松,并且停止了与其他所有潜在投资者的沟通。这种做法可能会让创业企业与某些机会失之交臂,错失条件更好的融资机会
“拿了钱就跑”的短视行为
公司筹集资金因时机把握不好而引发的最后一个陷阱是拿了钱就跑的短现行为,这会让创业者永远不能正确评估任何关键的长期问题——即投资者除资金之外,还能为公司增加多少价值呢?陷入此陷阱的创业者根本不知道其准财务合伙人到底有多少市场和行业中的相关经验与专业知识,也不知道他们需要的但没得到的是什么,也不清楚投资者加入能带来什么样的明智之举和声誉——但他们还是拿了钱。
被骗
投融资市场,是典型的狼多肉少。缺钱的创业公司和企业太多了。无数的创始人和老板,对资金翘首以盼。精明的骗子们,自然不会放过这大好机会。
所以投融资领域,一直是诈骗的高发区。这个领域的骗子,有一套系统的诈骗手法,专业精通且手段高明。创始人和老板们一不小心就会上当。骗子们尤其狡猾的是,即使你明知上当,也很难找到他们诈骗的证据。
2被剽窃
遇到骗子投资人,是一种悲剧。但遇到真正的投资人,也不一定就都是福音。因为有个别暗黑投资人,比骗子投资人,对创始人的伤害更大。
骗子投资人只不过是骗钱,但个别暗黑投资人,却会骗取创始人最值钱的东西,那就是核心技术和商业秘密。
他们没想投资你,但可能想资助已经或打算投资的`你的竞争对手做,或干脆想自己做,就会以投资的名义,约见你并索要技术资料或询问商业秘密。
这样的投资人是极少数,但对行业的影响却极坏。创始人一旦遇到,往往会很受伤。
被断送机会
除了排他期等少数条款外,Termsheet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大部分投资人,为了自己的声誉,对Termsheet是很重视的,决不会轻易给出。
不过也有些投资人,并不把Termsheet当回事。会与大量的创始人签署Termsheet,并用它锁定创始人。在一段时间内,创始人就不能再与其他投资人洽谈融资事宜了。而他们最终未必投资,甚至根本就是先圈住项目再说。
遇到这样的投资人,创始人可能会白白浪费宝贵的时间,甚至因此失去获得融资的机会。
融资前散伙
股权架构,是一家创业公司的基因,对企业的影响十分重大和深远。并且一经设定,再想改动往往很难。很多创始人意识不到它的重要性,也不懂得其中的利害和玄机,所以经常在这个问题上,留下很多隐患。
这些隐患如果不及时解除,早晚会出问题。而最容易出问题的时间点有两个,一个是融资时,一个是上市时。
融资之前,一般大家都在拼命干活。即使知道股权重要,也往往没有太具体的认识。但到了融资时,投资人一给出估值,股权的价值就凸显出来了。如果股权架构不合理,这时候就很容易爆发股东纠纷。纠纷化解不了,就很有可能走向散伙。
这种纠纷,一般都是合伙人内部的事,与投资人无关。但也有个别时候,投资人发现股权结构不合理,又很想投这个项目,就很有可能对这种事情推波助澜,以促使股权结构得到优化,然后再行投资。
被稀释
创业公司融资,创始人必然要拿出一部分股权给投资人,每一轮融资都要如此。这本是天经地义的,无可厚非。但这必须有个度,也必须要合理。
有些投资人,会利用创始人不懂专业的劣势,过度(甚至有预谋)的侵夺创始人的股权。某知名创业公司上市时,创始人的股权只剩下5%了。这样的公司,无论有多少光环,都掩盖不了创始人股权被侵夺的事实。以及创始人尴尬的境地,和前途未卜的命运。
被架空
被架空这种事,大量存在于各种机构,创业公司也不能幸免。
按说投资人需要借力创始人成事,是很依赖创始人的。可依然有很多创始人被投资人架空的案例发生。 这或者是因为创始人能力的确不行,也或者纯碎就是投资人蛇心不足。
失去控制权
失去控制权,是以创始人被罢免董事长和CEO职务为标志的。
被架空只是权力被分割或受制,创始人名不副实,不能真正的掌控企业,但名义上还是企业的老大。但如果失去控制权,那就连这个名也没有了。
控股权是控制权的主要来源,但不是全部。有些高明的创始人,能在控股权之外,加强自己对企业的控制。这在某种程度上,能降低失去控制权的几率。
出局
被架空和失去控制权,至少人还在企业内。但如果从企业出局,那就彻底被扫地出门了。这时候,即使能带走点劳动成果,往往也不会太多。这是创始人的最大失败。
这样的例子,国外有乔布斯,国内就更多了。乔布斯至少后来回归了苹果,国内的创始人们就没这么幸运了。这是创始人最应引以为戒的。
被强制出售
有些创业公司融资后,到某种程度时,创始人想继续经营下去,但投资人可能会要求把企业卖掉。很多投资人会在Termsheet和投资协议中,为此埋下了伏笔。到时候,即使形势一片大好,创始人不想卖也不行。因为投资人早已经获得了强制要求创始人出售公司的权利。
有些投资人,会要求把企业卖给竞争对手。甚至还有个别更为恶劣的投资人,会在企业经营良好时,强制要求把企业以低价卖个某个自己掌控的公司(当然创始人不可能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
流血上市
有些创始人签订的投资协议中有对赌条款,要求必须在某个时间点之前实现IPO。创始人为了不输掉对赌,不得不实现这一目标。如果选择的时机不好,或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那就有可能造成流血上市,创始人会遭受惨重的损失。
也有的企业,上市的条件并不成熟,但迫于投资人的压力,不得不仓促上马。在上市时并没有危险,但在上市之后却股价暴跌,甚至频临退市的边缘。
不同的创始人,对融资风险的处理方式不同。
有些创始人,有过不好甚至恶劣的融资经历,或看过很多创始人被投资人算计的案例,所以谈融资色变,把投资人看成洪水猛兽;有些创始人,无知者无畏,根本看不到融资风险;还有些创始人,强势且气盛胆肥,看到了融资风险也不重视,认为那都是传说,不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即使发生了,自己也有能力应对。
从创始人的利益考虑,上述的三种处理方式都不恰当。
正确的做法是,即要高度重视,又不能草木皆兵。要以客观、清醒的态度,深入、细致、全面的分析融资中遇到的问题,和可能的风险,然后拟定相应的策略予以应对。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利用融资之利,又能有效的规避融资之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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