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取得(初级会计实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在的活跃市场并有报价的金融资产到底应该划分为哪类金融资产,完全由管理者的意图和金融资产的分类条件决定的。下文是有关初级会计实务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取得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考点精讲】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企业应当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投资收益”等科目进行核算。
分别设置“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变动”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借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等;贷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等。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也可以单独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取得
企业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金额。(区别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
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末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不构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金额。
1.企业取得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股票),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照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等科目。
2.企业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券),应当按照该债券的面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照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科目。
【疑难问题解答】
法律行为的分类理解(经济法基础)
解答:1.单方法律行为又称“单独行为”,是指基于一个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即只要一个当事人单方面作出意思表示,法律行为即可成立并引起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如遗嘱行为,只须遗嘱人作出处分其死后遗产的意思表示,遗嘱即可成立并在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还有委托授权行为、民事权利(如继承权)的接受或者放弃、捐助行为、免除他人债务的行为等。
双方及多方法律行为是基于双方或者三方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与单方法律行为不同,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中必须包含两个以上一致的意思表示。事实上,双方及多方法律行为指的就是各种合同行为。例如,作为双方法律行为,买卖合同行为必须是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作为多方法律行为,三个以上当事人订立合伙合同,必须经有关的多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
2.有偿法律行为是指一方获得某种利益时,必须向他方付出相应的代价的法律行为。如买卖行为中,买受人获得出卖物,必须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而出卖人获得价款,必须向买受人交付货物。即有偿法律行为中,当事人双方必须“互为给付”。
无偿法律行为指一方当事人单纯获得某种利益而无须支付任何代价。也就是说,无偿法律行为中,不存在“对价关系”。如赠与行为中,受赠人仅获得赠与物而无须付出任何代价。
3.要式法律行为是指应当按法律规定的方式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即如果法律对某些民事法律行为在方式上作了特别规定,则这些民事法律行为如果不采用法定方式,就有可能不能有效成立。
不要式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成立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即当事人在意思表示方式的选择上,不受法律的特别限制。例如,一般的买卖行为,当事人既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
4.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根据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可以把法律行为分为自主行为和代理行为。自主行为,是指法律主体在没有其他主体参与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的法律行为;代理行为是指法律主体根据法律授权或其他主体的委托而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所从事的法律行为。
【易错易混辨析】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区别?(初级会计实务)
解答: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可以归为此类。相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不明确。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会计处理上的不同之处
(一)取得两类金融资产时相关的交易费用的处理有所不同
(二)企业在持有这两类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收入应当计入投资收益,但这两类金融资产在会计处理上仍有区别
(三)在资产负债表日,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化时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不同
(四)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处理有所不同
(五)企业对两类金融资产的重分类处理不同
(六)企业出售两类金融资产时,会计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历年考题剖析】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可以向申请人收取行政复议费用。( )(经济法基础-判断题-2010年)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根据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点评:注意行政争议与劳动仲裁不收费,而民商事仲裁与民事诉讼收费。
【答疑精华】
请老师讲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处理(初级会计实务)
解答: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通过二级科目“减值准备”核算,计提减值后公允价值上升,应该先冲减此科目,冲减后仍有余额的记入“公允价值变动”二级科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原计入的累计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时
①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通过损益转回)
②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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