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31 10:07:19 智聪 公司注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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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有限公司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那么,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与联系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什么叫有限公司相关内容。

什么叫有限公司


▼目录▼
【1】什么叫有限公司【4】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2】有限公司的特点【5】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3】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6】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什么叫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我国法定公司有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公司(co.,ltd或ltd.)和股份有限公司(co.,ltd.)

  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

  相对于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而言,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由股东承担清偿责任。

  在我国,是不允许设立无限责任公司的,但却允许设立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些企业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不能成为公司,并且由企业业主直接承担无限的企业责任。

  另外,还有一种公司,叫做两合公司,其一部分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另一部分股东则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因此。两合公司同时具备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的特点。同样的,在我国,是不允许设立两合公司的。 所以,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是一回事。

  另外,公司办理了工商注册后,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且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当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不能改变、增减其中的任何一个字。

  比如,“ABC有限公司”不能被称为“ABC有限责任公司”,反过来,“DEF有限责任公司”也不能被称为“DEF有限公司”,否则在法律上将被视为两个不同的公司。

  【2】有限公司的特点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对于创业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是比较适合创业的企业类型,大部分的投融资方案、VIE架构等都是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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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

  简称股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Stock corporation)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中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19世纪后半期广泛流行于世界资本主义各国,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

  主要特征

  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度,无最高额规定;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所认购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公司应当将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过的会计报告公开。

  基本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决定于他是否缴纳了股款,购买了股票,而不取决于他与其他股东的人身关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迅速、广泛、大量地集中资金。同时,还可以看到,虽然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的资本也都划分为股份,但是这些公司并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份也不能自由转让,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因此,狭义地讲,股份公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一般特征

  1、股东具有广泛性

  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社会公众广泛的发行股票筹集资本,任何投资者只要认购股票和支付股款,都可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2、出资具有股份性

  股份制公司中,股东的出资具有股份性。

  这一特征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之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份是构成公司资本的最小单位。

  3、股东责任有限性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仅就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公司的债权人不得直接向公司股东提出清偿债务的要求。

  4、股份公开、自由性

  股份公开性、自由性包括股份的发行和转让。股份有限公司通常都以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开募集资本,这种募集方式使得股东人数众多,分散广泛。同时,为提高股份的融资能力和吸引投资者,股份必须有较高程度的流通性,股票必须能够自由转让和交易。

  5、公司的公开性

  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仅要向股东公开,还必须向社会公开。使社会公众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这也是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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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立以下组织机构:

  1、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2、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3、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4、法定代表人

  在法律层面上,法定代表人行为等同于公司行为,是公司意志的具体体现人,一般由董事长/执行董事长或经理担任,在法律层面对公司的所有行为、结果负责。

  自然人可以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5、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

  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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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

  1、决策机构

  即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的集体机构。它是公司对内执行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理事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的职权主要有:代表公司对各种业务事项做出意见表示或决策,以及组织实施和执行这些决策;除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外,公司日常业务活动中的具体事项,均由董事会决定。

  2、执行机构

  执行机构是由总经理及其助手组成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

  3、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就是指对董事会执行的业务活动实行监督的机构。它是公司的常设机构,由股东大会从股东中选任,不得由董事或经理兼任。监事会的职权主要有:列席董事会会议,监督董事会的活动,定期和随时听取董事会的报告,阻止董事会违反法律和章程的行为;随时调查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查阅帐簿和其他文件;审核公司的结算表册和清算时的清算表册;召集股东大会;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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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概念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从本质上讲只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而已。由于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在50人以下,这就限制了公司筹集资金的能力。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克服了这种弊端,将整个公司的注册资本分解为小面值的股票(一般是人民币一元,当然也有例外:2000年,李嘉诚曾经购买过一个不知名公司发行的一股股票,总价是1500万港币,从而将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总数提到了5股),可以吸引数目众多的投资者,特别是小型投资者。

  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使得它在组织管理上有很多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地方:

  注册资本

  二者同样指登记的实收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组织机构

  二者的组织结构分别有三部分的区别。

  (1)股东大会及其选出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

  (2)总经理及其助手组成公司的执行机构;

  (3)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股东的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或者1/2以上通过——在中国这种情况下,大量以投机为目的的股民根本不关心企业具体经营情况,更不要说自己出钱去参加股东大会,这样就为大股东操纵表决创造了条件。

  另一点区别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股份,不需要经过其他人同意。

  董事会和经理

  股份有限公司的这点和有限责任公司基本相同,即:董事长是公司的法人代表,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同时,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对于上市企业而言,还需要聘请独立的外部董事。

  2、条件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从本质上讲只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股份公司条件更加严格,主要体现法律特征和可上市性。

  股份有限公司法律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公司的信用完全建立在资本的基础上。

  (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比有限责任公司更为严格。

  (3)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严密的内部组织机构。

  (4)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等额的。

  (5)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体现为股票形式。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流通,任何人购买股票都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股票持有者可以在市场上自由转让股票。

  (6)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体表现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公司,具有公司的一些共性特征,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

  是人合还是资合

  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续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一方面,它的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与无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开招股,股东之间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而与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人身性(信誉、地位、声望)没有联系,股东个人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投资,这种完全的资合性与无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同。

  股份是否为等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必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须按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以此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一般说,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将股份化作等额股份,这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特性也保证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广泛性、公开性和平等性。

  股东数额

  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中国的《公司法》规定为1—50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额上下限均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下限规定,即只规定最低限额发起人,实际只规定股东最低法定人数,而对股东的上限则不作规定.这就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相当的不确定性。

  募股集资

  是公开还是封闭。有限责任公司只能在出资者范围内募股集资,公司不得向社会公开招股集资,公司为出资人所发的出资证明亦不同于股票,不得在市场上流通转让。募股集资的封闭性决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会计无须向社会公开。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封闭性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募股集资的方式是开放的,无论是发起设立或是募集设立,都须向社会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募集资本,招股公开,财务经营状况亦公开。

  股份转让的自由度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不能转让流通。股东的出资可以在股东之间相互转让,也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但由于人合性质,决定了其转让要受到严格限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转让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表现形式为股票。这种在经济上代表一定价值,在法律上体现一定资格和权利义务的有价证券,一般地说,与持有者人身并无特定联系,法律允许其自由转让,这就必然加强股份有限公司的活跃性和竞争性,同时也必然招致其盲目性和投机性。

  设立的宽严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因其经济地位和组织、活动的特性,使得国家必须以法律手段对之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其设立规定了一系列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履行严格的法定程序。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多为中小型企业,还因其封闭性、人合性,所以法律要求不如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有的可以简化,并有一定的任意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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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扩展内容:有限公司员工守则

  一、职业道德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弘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严格遵守中国石油员工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二、劳动纪律

  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和请销假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提前就餐,不擅离值守。工作时间严禁上网购物、炒股、看网络视频和玩电脑游戏,不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工作期间饮酒。

  三、仪容仪表

  着装得体、整洁大方,体现良好精神风貌。工作时间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吊带装、超短裙等衣物。男士不留长胡须、长发,女士不浓妆艳抹。

  四、交往接待

  员工间交往倡导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宽容体谅,培育和谐人际关系。接待办事人员,要热情相待,和蔼谦逊,文明得体。接打电话要态度礼貌,用语规范,言简意赅,重要事项应做好记录。

  五、事务办理

  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不推诿扯皮、不吃拿卡要、不敷衍拖延,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

  六、厉行节约

  倡导勤俭节约、节能低碳。从身边点滴事做起,节水节电节粮,节约使用办公耗材。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手动关闭照明、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不用时关机。文明就餐,自助餐适量取食,不剩饭剩菜,不外带食物。

  七、环境秩序

  自觉维护办公环境整洁有序,办公桌上资料、用品摆放整齐,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装饰物件,不私自增设家具、绿植。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严格遵守办公场所出入管理、车辆管理和安全管理规定,对违规行为主动制止。办公场所接打电话、讨论问题、接待访客等不大声喧哗,不影响他人。

  八、遵守禁烟规定

  在办公区域,除吸烟室外,严禁吸烟。在参加各类公务活动时,不吸烟、不敬烟。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不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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