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设立登记审核表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那么相关的登记审核表大家了解哪些?
(以下栏目由分公司登记注册机关填写)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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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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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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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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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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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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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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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通知
书文号 |
(_____ )登记受理〔_____〕第_____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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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审查
意 见 |
签字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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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结果 |
签字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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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受理人员在发受理通知书时,应填写本表“受理日期”和“受理通知书文号”。
公司设立分公司情况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 、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6、其他材料。
撤销分公司的提交分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分公司变更名称的,提交分公司的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和分公司变更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增设、撤销分公司,分公司变更名称,公司申请备案适用本规范。
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注销/变更)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公司备案申请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登录注册界网站下载。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什么是总公司?什么是分公司?什么是子公司
总公司也称本公司,是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总机构。总公司本身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从事经营活动。总公司对公司系统内的业务经营、资金调度、人事安排等具有统一的决定权。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具有三个以上分支机构的公司,才可以在名称中使用“总”字。因此,一公司必须具有三个以上的分公司时才能称为总公司。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对称,是指被总公司所管辖的公司分支机构,其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仅为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是公司为拓宽经营领域和范围,增加经营的灵活性,而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它本身只是公司的组成部分,而非独立的公司形态。它没有法人资格,即没有独立的财产,没有自己独立的章程,也没有独立的法人机关,当然也就不能独立承担财产责任,其业务活动的法律后果要由总公司承受。分公司这一特征使其与子公司区别开来。
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仍具有经营资格,需办理营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订立合同,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分公司的这一特征使其与公司的职能部门区别开来。
子公司是母公司的对称,是指全部股份或达到控股程度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控制,或者依照协议被另一个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虽被母公司控制,但它仍是独立法人,它有自己的独立人格,即有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财产,可以独立地以自己名义从事经营,并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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