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不同之处

时间:2024-09-22 19:02:41 公司注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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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不同之处

  变更经营范围的,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不同之处,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不同之处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不同之处:

  1、分公司是指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律上和经济上的独立地位,其设立程序简单。分公司有自己的法定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和一定的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不能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但分公司不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业务,其经营所得归于总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以自己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总公司通常先于分公司而设立,在公司内部管辖系统中,处于领导、支配地位。

  2、子公司是指其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撑握而受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也可以通过控制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成为控股公司,被控制的公司成为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地位,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母公司是指掌握其他公司的股份,从而能够在实际上控制这些公司经营活动的公司。也称控股公司。

  注册股份公司和注册其他公司之间有哪些不同:

  1、注册股份公司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持平。公司的股份采纳股票的方式。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该是相同的。公司的股份采纳股票的方式,股份的发行是实施揭露、公平的准则,而且有必要同股同权。

  2、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股份公司股东认缴的,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具有根本的责任能力,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建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必须要达到法定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如果有特定要求的,则不应该高于上述的最低限额,由法令、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3、注册股份公司股东制定公司章程的,需经过创立股东大会通过,其规章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重要的文件,其间规定了公司最重要的事项,不仅仅是建立公司的基础,也是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准则。所以,其规章尽管由股东制定,但以征集建立方法建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比举行由认股人组成的创建大会,并经创建大会决议通过方可执行。

  4、注册股份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的,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该标明“股份有限公司”的字样,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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