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设立资格及程序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分公司设立资格及程序,欢迎大家分享。
申办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申办手续:
1、申请报告;
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6、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
7、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命书;
8、母公司章程复印件;
9、营业场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1、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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