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性国有控股公司的设立条件

时间:2021-06-14 08:00:10 公司注册 我要投稿

地区性国有控股公司的设立条件

  国有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其公司达到决定性表决权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经营控制,并主要从事资本经营及其他生产经营的国有企业。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地区性国有控股公司的.设立条件,欢迎大家分享。

地区性国有控股公司的设立条件

  地区性国有控股公司的设立条件:

  地区性国有控股公司是指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和授权,主要以控股方式从事资产经营活动,并经登记注册的特殊企业法人。

  其职能主要是依法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行使经营管理权,通过国有资产的有效运作,盘活存量,优化增量,促进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增强国有资本的经营能力、控制能力和渗透能力,壮大优势企业、重点行业和支柱产业,搞活国有经济并负责完成当地政府要求的社会公益任务。

  在设立条件上要比国家级的控股公司宽泛一些,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区经济发展要求的前提下,其注册资本、净资产的限额要低一些,但比一般性公司要高。

  国有控股公司的企业类型:

  国有控股公司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纯粹型控股公司,另一种是混合型控股公司。

  1、纯粹型控股

  它不直接从事股权,而对其他公司或企业实行控制。

  2、混合型控股

  它主要通过股份持有控制子公司,又直接进行一部分生产经营活动。这种控股公司投入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资本总额,必须超过注册资本金的50%以上,用于直接生产经营的资本总额只能小于公司注册资本金的50%。在对子公司的关系上,它行使的是出资者权利,而在直接生产经营活动中,它还享有法人财产权。在授权一些企业集团的核心公司作为国有控股公司时,为了保持生产经营的稳定,可以设立混合型控股公司。但要通过制定章程,防止母子公司之间发生不规范的竞争。

【地区性国有控股公司的设立条件】相关文章:

1.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的条件

2.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程序

3.公司设立的条件

4.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程序是什么

5.集团公司的设立条件

6.深圳融资租赁公司设立的条件

7.国有企业注册条件

8.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程序与有限公司设立程序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