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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公司章程(通用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章程,章程要明确组织内部的管理机制,要对领导岗位的设置、领导者的产生办法和任期、下设部门和分支机构等一一进行确定。那么什么样的章程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中介公司章程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房屋中介公司章程 1
公司名称/姓名:
住址:
性别:
年龄: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顺序填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方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企业名称、地址及性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企业性质:
第二章 经营范围及宗旨
第四条 合伙宗旨:
第五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六条 合伙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章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方式及期限
第七条 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合伙人性质
1、合伙人(公司名称/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合伙人性质为__________________(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
2、合伙人(公司名称/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合伙人性质为__________________(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
第八条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______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四章 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第十条 盈余分配,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第十一条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应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对基于其他合伙人(包括有限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形成的债务,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责任的合伙人进行追偿。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章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第十二条 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2、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3、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退伙需提前________日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退伙后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4、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6、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7、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合伙协议规定分担亏损。
第十四条 出资的转让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_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转让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章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第十五条 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
第十六条 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其权限是:
1、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查阅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第七章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事项
第十七条 合伙企业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终止
1、合伙期限届满。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规定被撤销。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十八条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割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合伙企业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八章 纠纷解决
第十九条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参照合伙协议执行,或者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进行修订、补充。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合伙人签名: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中介公司章程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公司住所:
第三条 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分局登记注册。
第四条 分公司由xx公司组建。
第五条 公司为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以基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 公司的宗旨:诚信、优质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八条 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核定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资本及出资方式
第九条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 股东住所 第十条 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公司出具证明。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一条 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 根据其出资分额享有表决权;
(二) 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三) 有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四)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五) 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 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一) 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三) 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 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公司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八)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九)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半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或有重大活动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其他股东主持。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 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般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公司分、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召开正式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临时股东会议,就当于会议召开一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 执行董事
第十九条 本公司选举执行董事(兼分公司经理)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拟订合同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确方案;
(七)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六章 监事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是公司内部监督机构。
第二十四条 监事1名,监事任期为三年。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设召集人一人,由全部监事三分之二以上选举和罢免。
第二十六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检查公司财务:
(二) 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 当执行董事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予以纠正;
(四)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二十七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不需要股东会表决同意,但应告知分公司。
第二十八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条件: 必须要有半数以上(出资额)的股东同意;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第三十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至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金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二条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三十三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办法
第三十四条 公司有下例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股东签字盖章:
日期:
房屋中介公司章程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北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资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宗旨
第二条 本企业设立的目的和企业宗旨为:追求卓越品质,以最好的质量为社会做贡献,最大化实现企业价值。
第三条 本企业受法律、法规的监督和保护,其一切活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觉接受工商局、税务局、物价局等机关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 企业基本状况
第四条 企业基本状况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主营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兼营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企业注册资本______万元,其中固定资金____万元,流动资金______万元,出资人以其出资额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注册资本来源为出资人自筹,经____会计事务所验证,资金来源、数额真实可靠。
第四章 出资各方和出资比例
第六条 出资各方和出资比例
1.自然人出资_________________
2.法人出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股权转让的条件和方式
第七条 股东入股后不得退股,但可以买卖、赠与、继承和抵押。股票持有人的变更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本公司股票的抵押人,在到期不能赎回股票时,应遵照本规定持抵押合同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 天至闭幕之日,暂停办理股票登记过户和其他变更手续,在本公司清算之日起不得办理登记过户和其他变更手续。
第八条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转让股权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
第九条 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应由股东大会通过,同时修改章程,并向原主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企业减少注册资本,应首先通知债权人或予以公告,在通知或公告后90天内未有债权人提出异议,方可根据本章程的规定进行。
第七章 股东大会
第十条 股东大会是企业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决定企业一切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出资人为企业法人代表时,该出资人可委派1人参加大会,并成为企业董事会成员。
第十二条 股东大会的权力
1.审议董事会或董事长提出的报告;
2.听取并审议董事会的'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本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向及执行情况;
3.审议批准董事会提出的年度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4.审议公司增资或减资,收购或拍卖及有价证券的发行;
5.对本公司合并、分立、转让、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6.修订本公司章程;
7.决定董事会成员的报酬及支付方法;
8.选举、罢免董事会成员;
9.对本公司其他事项作出决定。
第十三条 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大会由董事会召集,有如下情形董事会可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
1.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2.本公司亏损达实有资本的1/3时;
3.达到股份总额1/3以上的股东联名提议并书面说明理由时。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30天内通知股东,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股东大会的决议
股东大会的决议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由股东人数1/2以上的股东出席会议,并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的1/2通过;特别决议由股东人数2/3以上的出席,并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的2/3通过。
以下事项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1.决定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
2.决定企业的合并、分立、终止和解散;
3.决定修改企业章程;
4.股东转让其股权。
第十五条 每次股东大会均需作书面记录,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字。股东大会应对会议通过的事项作出书面决议,并由同意该决议的股东签字。
第八章 董事会
第十六条 董事会是企业的常设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由不少于3人的奇数组成。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2.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并在大会期间向股东报告工作;
3.执行股东代表大会决议;
4.选举董事会主席、副主席;
5.审定本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批准本公司的机构设置;
6.审议本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红利分配方案及弥补损失的方案;
7.审议公司增减及发行有价证券的方案;
8.审定公司资产收购、拍卖方案;
9.制定本公司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的方案;
10.任免本公司正副总经理、子公司经理、合资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职员;
11.确定职工工资标准及职工奖励办法;
12.审批公司的人事、行政、财务、福利等各项重要管理制度和规定;
13.监督协调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14.聘请本公司的名誉主席及各种顾问;
15.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宜。
第十七条 董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经1/3以上董事提议可召开特别会议。每次会议均作书面记录,并由参加会议的董事会成员签字,凡作出书面决议的应由同意该决议的董事会成员签字。
第九章 法定代表人产生程序
第十八条 董事长为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选举产生。
董事长行使以下职权:
1.召集和主持董事会;
2.检查、监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的执行情况,提名企业经理候选人,交董事会通过;
3.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予的企业职权。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九条 企业设经理1人,副经理1人,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第二十条 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行使以下职权:
1.组织实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报告决议实行情况;
2.全面组织企业日常经营活动;
3.决定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和机构负责人的任免;
4.代表企业对外处理业务;
5.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 企业设置生产计划、贸易、财务等部门。
第十一章 财务管理制度和利润分配方式
第二十二条 企业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企业税后利润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当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总额的50%时,超过部分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转为股东股份。
第十二章 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四条 企业根据国家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相应的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三章 章程的修改
第二十五条 当企业章程不符合国家现行规定,不适合企业发展或遇其他必要情况时,可进行修改。章程的修改由董事会提出修改方案,制定修改后的章程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后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批准或备案。
第十四章 期限、终止、清算
第二十六条 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经营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企业经营期限可以延长,经营期限的延长,由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定,并于期满前180天内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批准。
第二十七条 企业有下列情况可即行终止:
1.经营期限届满;
2.被依法撤销;
3.破产;
4.不可抗力;
5.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终止。
企业终止由董事会通知企业股东,召开股东大会,由股东大会作出企业终止的决议,并依据《北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破产股东因股权而提出接管本公司的财产及其他权益的要求。但破产股东在本公司的股份和权益,可根据有关法规和本章程,由破产股东与股权人办理转让手续。
第二十九条 企业登记事项以登记主管机关核定内容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股东代表大会通过,报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股东代表大会决议解决。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公司董事会。
房屋中介公司章程 4
第一章 岗位规范
第一条 严格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按时上班下班,不得代打考勤,发现代打考勤者,一次处罚20元。
第二条 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迅速踏实地进行。遇有工作部署应立即行动。
第三条 工作中不扯闲话,不要随便离开自己的岗位。
第四条 离开座位时要整理桌子,凳子摆放到桌子下,未保持桌面整洁和凳子规范者,每次处罚20元。
第五条 上班时间内不打私人电话,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
第六条 不得在店内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和软件,一经发现,每次处50元,并由店长落实违规人员,该人员如若再犯,则直接以开除处理。
第七条 公司员工应爱护办公设施,如故意造成办公设施及用品的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第八条 网络端口为公司重要业务渠道,必须规范使用、按时刷新,刷新量未达标者,一次处罚20元。
第九条 房源、客源为公司重要商业机密,仅限本公司人员业务使用,不得出卖信息,不得私自走单、飞单,如有违规者,处罚500元,并以开出处理,如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 业务人员不得私藏房源,系统上录入的房源信息应该真实有效,违反本条者,初次处罚100元,并公司通报,如再次违反,则处罚200元,并以开除处理。
第十一条 洽谈室内应保持安静清洁,洽谈完毕后,应立即整理,如未及时整理者,一次处罚20元。
第十二条 店面大门旁的玻璃橱窗为房源墙,店内业务人员应及时完善房源
信息上墙,并保持房源墙的整齐。
第十三条 在办公区域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第十四条 下班时,文件、文具、用纸等要整理,要收拾桌子,椅子归位,关好门窗,检查处理火和电等安全事宜。并考虑好第二天的任务,记录在本子上。
第二章 办公用品和文件的保管
第十三条 办公用品和文件必须妥善保管,使用后马上归还到指定场所。办公用品和文件不得带回家,需要带走时必须得到许可,所有文件保管不能自己随意处理或者遗忘在桌上、书柜中。违反本条规定者,每次处罚10元。
第十四条 重要的记录、证据等文件必须保存到规定的期限。处理完的文件,根据公司指定的文件号随时归档。
第三章 形象规范
第十四条 公司员工在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着装要求统一得体、正规、整 洁、完好、协调、无污渍,扣子齐全,不漏扣、错扣。
第十五条 冬季工作时间,必须着深色西装、白色长袖衬衣、黑色皮鞋、打好领带,西装外可加深色外套。女士不得穿靴子、带花俏的首饰等,但可不打领带。违反本条者,每次处罚5元。
第十六条 夏季工作时间,必须着深色西裤、白色衬衣、黑色皮鞋、打好领带。女士不得穿凉鞋、靴子、带花俏的.首饰等,但可不打领带。违反本条者,每次处罚5元。
第十七条 在胸前佩戴好统一编号的员工证。违反本条者,每次处罚5元。 第十八条 衬衣下摆束入裤腰和裙腰内,袖口扣好,内衣不外露。着西装时,上衣袋、裤袋少装东西,并做到不挽袖口和裤脚,鞋、袜保持干净、卫生,鞋面洁净。
第十九条 仪容自然、大方、端庄,头发梳理整齐,不染彩色头发。男职工修饰得当,头发长不覆额、侧不掩耳、后不触领,嘴上不留胡须。女职工淡妆上岗,修饰文雅,且与年龄、身份相符。工作时间不能当众化妆。颜面和手臂保持清洁,不留长指甲,不染彩色指甲。
第二十条 举止文雅、礼貌,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无疲劳状、忧郁状和不满状;保持微笑,不左顾右盼;坐姿良好,不翘二郎腿,不抖动腿;站姿端正。抬头、挺胸、收腹、双手下垂置于大腿外侧或双手交叠自然下垂;走路步伐有力,步幅适当,节奏适宜。
第四章 语言规范
第二十一条 与他人交谈,要专心致志,面带微笑,语气亲切、诚恳、谦虚,语音清晰、语气诚恳、语速适中、语调平和、语意明确言简。提倡讲普通话。公司外的人要根据情况介绍自己的简历,再用双手递接名片,看名片时要确定姓名,并确定姓名的正确读法。
第二十二条 不要随意打断别人的话。尽量少用生僻的专业术语,以免影响与他人交流效果。
第二十三条 尽量使用“您好”、“谢谢”、“不客气”、“再见”、“不远送”、“您走好”等文明用语。严禁说脏话、忌语。
第五章 社交规范
第二十四条 本公司接待客户,采取首站责任制,先站起来招呼的或先接到电话的业务员有该客户的业务接待权利,接待时要求微笑、热情、真诚、周全,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有问必答,百问不厌。接待来宾至少要迎三步、送三步。
第二十五条 来访办理的事情不论是否对口,不能说“不知道”、“不清楚”。要认真倾听,热心引导,快速衔接,或引导到要去的部门。
第二十六条 使用电话
一 接电话时,要先说“您好”。 再报公司名称、自己的姓名,标准规范为:你好,xx地产xx为您服务。
二 使用电话应简洁明了。如接的电话是陌生客户的电话,则先要留下客户的姓名、联系方式和大致需求,再约见面约谈的时间
第六章 安全卫生环境
第二十七条 在所有工作岗位上都要营造安全的环境。提高安全知识,培养具备发生事故和意外时的紧急管理能力。下班后锁好门店,如发生未锁门造成公司财产的丢失,锁门的员工负有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员工有维护良好卫生环境和制止他人不文明行为的义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办公区域内禁止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违者发现一次处罚15元。
第二十九条 每天上晚班的员工负责打扫当天店面的清洁,并保持店内清洁整齐,如发现店内桌子未擦干净、地面未打扫干净,处罚20元,由店长追究责任人。
第七章 本规范为试行,不妥或不全面者待修改或补充。解释权归公司董事长。
房屋中介公司章程 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幢___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_____号(不动产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
房屋设施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居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_月(年)。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每月(年)租金为_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一年。每月(年)支付一次,每次交付租金时间为下月(年)到期前_____________天交付甲方,不得拖欠。乙方向甲方首次支付租金合计人民币 __________元整。
2、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交房屋押金__________元整。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都未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甲方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 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甲方给乙方配备钥匙一把,乙方在租赁期满,迁出时,须退还钥匙。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第八条 维修管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管护,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日常管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十条 房屋租赁期间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煤气、供暖等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将该房屋租赁给乙方,并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第十三条 合同终止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________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_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2份,甲、双方各执1份,自签字(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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