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贸易公司章程

时间:2025-01-09 11:19:55 赛赛 公司章程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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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贸易公司章程范本(通用10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章程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章程不由国家强制力予以推行,但要求其下属组织及成员信守,有一定的规范作用和约束力。拟起章程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进出口贸易公司章程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进出口贸易公司章程范本(通用10篇)

  进出口贸易公司章程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财产,使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目的是发展经济,为国家提供税利,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

  第四条公司依法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公司名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第六条公司住所: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场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汽车销售,汽车零部件销售;汽车美容、装潢。(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经营期限是30年。

  第十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须经批准的项目的,依法办理相关批准件或许可证。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出资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第十二条公司的注册资本100万元。

  第十三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投资。在注册资本总额中:实收资本为1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100%,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第十四条公司注册资本经验资机构验证后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第十五条公司由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1、以货币资金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2、以货币资金出资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公司股东,均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分配红利;

  (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三)股东会上的表决;

  (四)依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转让其出资;

  (五)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账目,监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并提出建议或质询;

  (六)被推选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在公司清算时,对剩余财产的分享;

  (八)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八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执行股东会决议;

  (二)依其所认购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按期缴纳股金;

  (三)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九条公司设置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七章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第二十一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二十二条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增加注册资本:

  (一)股东增加投资;

  (二)公司盈利;

  (三)其他原因需要增加注册资本。

  第二十三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减

  资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限额。

  第二十四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作出减少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一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八章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

  第二十五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法》对转让股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重新编制新的股东名册。

  第九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二十七条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议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二十八条股东会分为定期会和临时会。

  第二十九条股东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于每年2月20日前举行。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召开股东临时会。

  (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提议时;

  (2)执行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3)监事认为必要时。

  第三十一条公司召开股东会,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通知以书面形式发送,并载明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十二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工作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工作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三条股东会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主持股东会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主持。

  第三十四条股东会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执行董事或其指定的人员妥善保管。

  第三十五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任期三年。

  第三十六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任期三年。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股东会议。

  第三十七条公司设经理,并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股东会议。

  第三十八条经理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股东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经理不在时,由经理指定的副经理代其行使职权。

  第三十九条公司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

  第十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罢免。第四十一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2)检查股东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

  (3)审查经理提出的公司发展计划及执行结果并向股东会报告;

  (4)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决定公司经理报酬事项;

  (5)签署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参股等重要文件;

  (6)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章公司财务会计和利润分配

  第四十二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另立会议账册。对公司资产,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款。

  第四十三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议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第四十四条财务会计报告在股东会年会二十日以前置备于公司并交送各股东,以便查阅。

  第四十五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10%列入法定公积金。当法定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第四十六条公司当年的利润应首先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不足弥补亏损的可以用法定公积金弥补。

  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四十七条公司的法定公积金可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也可用于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二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四十八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散和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决定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四十九条公司依照前条规定解散的,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清算组织由股东代表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由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五十条清算组织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其债权时,要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织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五十一条清算组织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进出口贸易公司章程 2

  一、监事会的组成

  本公司创业初期规模较小,可以设一名执行监事、一名外部监事,不设监事会。

  执行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二、监事的任职条件

  监事的任职条件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各项关于经营性质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有较为完善的受教育经历,有较为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及财务、法务等方面的经验及学习经历并能接受后续教育。

  不得对企业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隐匿不报;不得有与企业串通编造虚假检查报告的行为。

  三、执行监事的职权和义务

  执行监事行使以下职权:

  1.监督检查公司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对董事会重大决策、企业经营活动中数额较大的投融资和资产处置行为等进行重点监控,并向股东会提出建议;

  2.监督检查公司财务,通过查阅财务会计及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3.监督检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监事会成员应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执行监事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企业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执行监事会决议,对检查报告内容保密,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2.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财经纪律的规定,正确行使监督权力,客观公正地评价和反映企业的经营、财务状况和领导人员的工作业绩;

  3.向股东会提交相关工作报告,包括监事会换届、延时换届申请报告;更换、增补监事申请报告;监事会决议和纪要;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专项检查报告、日常检查报告等;

  4.制定监事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各类监督信息资料,建立必要的企业信息资料库,确保监督检查的规范性。

  外部监事除与内部监事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外,还须承担和遵守以下工作职责与履职纪律:

  1.在年度和任期结束后,须向股东会提交书面履职报告;

  2.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前,应将会议具体议程和会议审议的重大事项向所派出部门报告,并根据派出部门的意见,在董事会会议上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3.不得接受企业的任何馈赠;不得在企业中为自己、亲友或者其他人谋取私利;不得接受企业的任何报酬和福利待遇;不得在企业报销应有个人承担的任何费用;

  4.完成监事会交办的其他事务。

  企业在监事会履职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直至撤销职务;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1.拒绝、阻碍执行监依法履行职责的;

  2.拒绝、无故拖延向执行监事报送财务会计报告、报告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情况和提供相关资料的;

  3.隐匿、篡改、伪报重要情况和有关资料的;

  4.有阻碍执行监事监督检查的其他行为的。

  四、监督检查工作

  监督检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过程监督原则。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对企业决策过程、决策执行和重要经营管理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

  2.时效性原则。要随时了解、掌握和跟踪企业重要

  3.及时报告原则。执行监事每次对企业有关方面的检查结束后,应当及时作出检查报告,发现危害及可能危害公司资产安全的问题,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建议。

  4.不参与不干预原则。执行监事不参与企业经营决策、不干预企业经营活动,对企业经营决策和经营活动不直接发表肯定或否定的意见。

  监督检查工作的形式:

  执行监事一般每年对企业定期检查一至二次,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地对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1.日常监督检查:对企业日常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年度监督检查:对企业的年度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专项监督检查: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对企业有可能或已经导致公司资产严重损失的行为,发现企业经营情况异常的,则须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工作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1.听取企业负责人对有关财务、资产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的汇报,召开与监督事项有关的会议;

  2.查阅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资料以及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

  3.核查企业的财务、资产状况,向职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必要时可要求企业负责人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4.向财政、工商、税务、审计、海关等有关部门和银行调查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

  进出口贸易公司章程 3

  1、目的:为了规范报关管理,使报关业务更加有效,准确与符合法规要求

  2、范围:适用于企业货物进出口报关业务。

  3、公司属自理报关企业,仅为本企业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由于出口口岸的限制,一般通过口岸的'代理报关企业代为办理手续。

  4、货物出口时报关业务员必须在货物装船前一或二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进行报关业务。

  5、报关业务前必须做好以下单据:

  5.1出口业务:出口报关缺乏委托书,出口发票、装箱单、报关单、出口商检委托书,出口商检换证凭条或凭证,出口核销单。如涉及加工贸易业务的必须提供手册报关。

  5.2进口业务:进口报关委托书,进口发票、装箱单、提单和其他特殊单证,如手册、进口许可证、无木质包装声明等。

  6、报关业务管理

  6.1出口业务

  6.1.1业务员必须在货物出运至少7天前制作好出口报关单证;

  6.1.2报关资料须经公司单证审核员复核,尤其在产品规格、数量、金额、港口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并作好复核合格率的登记,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6.1.3出口业务操作员在报关日至少2-3个工作日前,寄全套报关资料给报关行/报关公司,并做好交接手续,同时要求报关行/报关公司回传交接单;

  进出口贸易公司章程 4

  1目的

  外汇核销是进出口业务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企业进出口业务的进度以及退税是否按时到位。按国家政策法规制定该制度是为了完善外汇核销工作,加快业务流程,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

  2.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出口外汇核销管理

  3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外汇核销工作,操作员必须接受外汇管理局培训并取得核销员资格。

  4出口核销

  4.1核销员必须通过企业向外汇核销主管单位申请,取得外汇核销员资格,电子口岸IC卡后才可上岗操作。

  4.2核销员必须通过电子口岸,在网上申请外汇核销单的申领。

  4.3外汇核销主管单位同意申请后,凭核销员证和电子口岸IC卡到当地外汇管理局领取纸质核销单。

  4.4核销员必须在空白核销单上盖好公章和企业名称+代码章,并作好空白出口核销单登记工作。

  4.5出口业务操作员在寄发出口报关资料时,必须向核销员领取核销单,并在登记本上详细记录. 4.6核销员必须根据登记表上的出口口岸,在电子口岸作好相应出口港口的备案。

  4.7核销员必须在出货后1-2个月内,负责核销单位的`催退工作。

  4.8收到报关后的核销单及报关单后,核销员应及时进行网上交单. 4.9公司财务部门在出口收汇后,应尽快将正确的出口收汇水单递交外汇核销员,并作了交接手续,同时核销员必须作好水单登记工作。

  4.10核销员必须在规定地核销期内,整理好整套核销资料,包括出口外汇核销单、出口报关单核销专用联、出口发票、出口收汇水单等,如有特殊情况,则根据要求提供特殊的单据。要在五个工作日到当地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手续。

  4.11核销员核销后,必须整理好税务资料,递交财务部. 4.12核销员作好已核销登记,把已核销的核销退税联及报关单退税联移交财务部,并作好签收登记。

  4.13核销员在出口外汇核销过程中遇到问题与困难,要及时向部门主管反映.

  5进口外汇核销工作制度

  5.1核销员必须在远期信用证付款到期日,将进口合同项下的金额通过银行付汇,并根据要求填写《付汇核销单》;

  5.2核销员及时持进口报关单、进口发票、进口装箱单、提单、进口合同、付汇核销单到当地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

  6.企业对进出口核销单、报关单及进出口以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核销过程中有任何单据内容不符合,核销员必须按外管局要求,写出详细说明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 6.1对于不能在外管局要求的时限内收汇的,要提前报告外管局并取得有效的解决方案。

  6.2核销单在传递过程中一旦遗失,要及时向外管局报告,并配合外管局做好挂失工作. 7核销员必须做到档案内容完整、装订齐全、统一编号、归档齐全。保管工作必须责任到人,具体按《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8本企业内核销员变更,要及时报外管局备案。

  9未尽事宜参照《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进出口贸易公司章程 5

  1目的

  出口退税是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避免对跨国流动物品重复征税,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2 范围

  本公司出口货物已缴的增值税或消费税等间接税税款。

  3 财务部指派专人负责出口退税事务,出口退税办税人员应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

  4 办税员应严格按照税务机关对出口退税的要求进行操作。

  5公司出品的货物应严格区分自产货物出口、进料加工出口。

  5.1自产货物出口,每月应统计当有月的出口总值并记录每一张出口发票的外币FOB价,计算当月的进项增值税金额并据此填制纳税申报表及进行纳税申报;同时应及时整理相应的一票二单,做到票单相符,如票据不齐全的应建立跟踪档案并提醒相关人员及时提供各种单证。

  5.2对于收购的`出口货物,除作好相应的销售额统计及填制申报纳税申报表外,要特别注意购发票及专用缴款书的商品名称、数量等内容是否与出口发票一致,同时应与相应的出口报关单进行核对,报关单位未及时退回的应查询网上报关资料,如发现差异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做好相应补救措施。

  5.3每月应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做好各类税务报表并及时上报,对于出口单证未及时获得的,要建立跟踪档案并每月进行检查。

  6办税员应经常与税务机关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国家有关出口退税政策,如发现有政策变动的应及时作相应调整并及时汇报领导,对税务机关退回的税款应及时通知出纳作好接收工作。

  进出口贸易公司章程 6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报关单审核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报关单初审、复审应掌握的三原则:

  一是符合海关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二是客观反映进出口货物实际;三是客观反映进出口贸易性质。

  第三条审核填制的报关单应抓住重点,紧紧围绕涉及许可证、贸易方式、征免性质等,对所填数据进行合法性和逻辑性综合审核。

  第四条审核备案号、许可证号、合同协议号、提运单号、批准文号、随附单据是否正确。

  第五条审核经营单位、收/发货单位、申报单位是否正确。

  第六条审核进/出口日期、进/出口口岸是否正确。

  第七条审核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号是否准确。

  第八条审核进口货物的起运国(地区)、原产地、境内目的'地、装货港和出口货物的运抵国(地区)、境内货源地、指运港、最终目的国是否正确。

  第九条审核贸易方式(监管方式)、征免性质、征税比例/结汇方式、征免是否准确。

  第十条审核成交方式、运费、保费、杂费单价、总价、币制是否合理。

  第十一条审核申报货物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标记唛码及备注是否正确。

  第十二条审核进/出口货物商品编码、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正确。

  第十三条审核法定计量单位和数量、申报计量单位和数量、成交计量单位和数量是否正确。

  第十四条审核是否加盖报关专用章及责任报关员签字。

  第十五条报关单发生差错的,根据海关要求及时修改报关单,并按本规程重新审核报关单。

  进出口贸易公司章程 7

  为维护正常的进出口秩序,规范进出口行为,根据《海关法》、《海关稽查条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般贸易项(包括边境小额贸易)下出口单证管理

  1、按出运批次归档;

  2、每一套单证附上《单证船务跟踪单》,跟踪单必须注明:发票号、制单人、客户名称、货代单位、核销单号、拖箱日期、船名航次、开船日期(B/L日期)、交单日期及议付银行;

  3、存档单据包括:出口合同、供货合同、信用证、出口报关的单据(包括发票、装箱单、报关单、商检单)、收汇水单、外汇核销单。以上单据均为原件正本的复印件(下同);

  4、按客户分类归档。

  二、一般贸易项下的进口单证的管理

  1、按进口批次归档;

  2、存档单据包括:进口合同、进口装箱单、进口发票、进口报关单、进口付汇凭证(可以就是付汇核销单)、进口商检单;

  3、按供应商分类归档。

  进出口业务单证档案管理制度

  三、加工贸易项下单证的'管理

  所有进出口单据先按一般贸易单据规定归档,且必须注明加工贸易字样与手册号码。另外根据手册号再作档案,要求:手册审批过程中的各种资料、手册复印件、进出口报关单、进出口货物的发票、出口成品实际用料表、核销结案通知书,按手册号归档。

  四、以上相关单证自进出口报关日期起保管五年。

  五、以上相关单证资料由有关销售员整理成册,再由销售部统一归档保管。

  六、海关查阅资料时,档案经管人员应积极配合,人员调动时,要做好书面交接工作,不得擅自外带。

  进出口贸易公司章程 8

  1、目的

  为了明确进出口业务的程序,规范进出口业务操作,促使进出口业务的顺利开展和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进出口业务操作所涉及的程序。

  3、一般贸易进出口业务

  3.1出口业务

  3.11业务部门向客户寄发样品或客户寄样,要求凭样生产。客户确认样品后,双方签订合同;

  3.12合同的付款方式,若是采用信用证付款,业务人员必须要求客户在规定时间内开出信用证;

  3.13接单人员必须根据合同下达生产订单给生产部门,并明确货物完成期限、质量标准、装箱等贸易资料。

  3.14接单人员在生产部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包装资料给生产部,提供特殊的质量要求给质检部,并提供运输信息与要求给销售部;

  3.15生产部应根据生产订单,评审无误后根据交货期和生产能力合理安排生产,编制生产任务书下发给相关车间;

  3.16质检部必须对产品品质进行控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抽检,把握出货产品质量;货物备齐后,如需法定商检的产品向商检局申请报验。

  3.17销售部在合同要求的出货时间前3天应提供以下资料:销售合同、该合同下的信用证、货物明细表。

  3.18单证员根据货运委托书向船运公司或货代订舱,单证员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取得订舱信息,若不能订到舱位或目的港不能确认的',要在当天通知业务员,以便及时通知客户。

  3.19定好船期后,要发装箱通知单给成品仓库;集装箱拖走后,相关人员要向成品仓库索取发货清单。

  3.110据实际发货情况填制报关文件,报关文件包括:

  A、出口销售发票

  B、出口装箱单

  C、出口报关单

  D、商检通关单或换证凭单

  E、报关委托书

  F、其他特殊文件

  3.111以上报关资料盖好公司在海关备案的法人及法人代表章或报关专用章连同备案后的核销单寄给相关单位。

  3.112制作好整套议付单据,在开船后五个工作日内递交整套议付单据。

  A、在L/C结汇方式下,若议付行对单据有异议时,单证员必须耐心解释或及时更正,需要担保时,认真出具担保书。

  B、在D/P或D/A结汇方式下,要向客户取得准确的国外代收行详细地址,并提供给委托行。

  C、在T/T结汇方式下,要求一律要等收到财务部的货款到帐通知后,再将正本单据寄往国外客户。

  D、在任何一种结汇方式下,若客户有要求扣款或减价时,必须取得销售经理的批准后方可放单。

  E、业务员对单据要跟踪查询,直到单据安全到达对方手中。

  F、任何正本单据在交接过程中都要做好登记和签收工作。

  3.113议付单据送交银行的同时,根据报关单内容制作“税务”出口专用发票。

  3.114出货后一个月内,要做好核销单及退税单的退单工作,退回的核销单有收汇后及时到外管局核销。

  3.115所有单据副本,要做好归档工作。

  3.2进口业务

  3.21由采购部与国外出口商签订合同,财务部根据进口合同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3.22进口货物涉及进口许可证的,采购部需事先办妥有关手续,并领取许可证后,方可组织货物进口。

  3.23货物到港后,委托报关行报关,缴纳海关税款后,及时将进口货物拉回工厂投入生产。

  4、加工贸易进出口业务

  4.1进口业务必须由专门操作员向外经贸局和国税局审批有关手续,到海关申请办理进口手册并获得批准才可操作;

  4.2保税货物到港和单证收集后,由报核员委托进口港当地报关行向有关主管单位办理进口报关、清关、拖柜和商检等事宜;

  4.3报核员进出口报关时必须控制好手册的使用,手册执行完毕后核销结案并建立完整的加工贸易合同档案。

  4.5保税货物入库后,仓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加工贸易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挪用、出售经海关特准进口的保税货物。

  4.6其他进出口业务管理及手续依照3.0

  5.采购人员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合法途径采购进口货物,不得非法收购走私进口货物。

  6.公司不得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法规,擅自无证进出口货物。

  本制度自发文即日起生效,任何人违反应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

  进出口贸易公司章程 9

  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对顶岗实习毕业生明确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使本公司对顶岗实习毕业生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范围

  1、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政府和地方有关法令外,悉依本手册办理。

  2、本手册所称员工,系指参加本公司顶岗实习的毕业生。

  第三条细则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业务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6、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根据顶岗实习的期限及表现提供适当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对表现好的顶岗实习毕业生公司为其提供优先录取的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7、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2、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3、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4、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5、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6、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第三章办公行为规范

  为完善公司的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服务规范

  1.仪表:公司职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

  2.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现场接待: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第二条办公秩序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接待室、总经理室)或通过公司内线电话联系,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3、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4、部、室专用的设备由部、室指定专人定期清洁,公司公共设施则由办公室负责定期的清洁保养工作。

  5、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建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第三条办公业务管理制度

  1、业务文件由业务本人拟稿,由经理审核、签发。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2、已审核、签发的文件由业务员按不同类别编号后归档。

  3、外来的文件由接件人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报送经理;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4、外发的文件经经理审核、签发后在当日下午五时统一安排发送,传真等文件在审核后可立即发送,并由业务本人按不同类别编号后归档。

  5、所有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6、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7、各业务所用的专用表格,由公司制定格式,所有业务按统一格式使用表格。

  8、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9、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第四章考勤制度

  1、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经理同意。

  3、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日为休息日。工作时间为9:00-12:0013:30-17:30二个时段。

  4、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须写请假条报经理批准,并扣除请假期间基本工资。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事情紧急的需电话联系经理批准,事毕回公司补写请假条。

  5、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6、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经经理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给予适当的补贴

  本制度的检查、监督部门为公司办公室、总经理共同执行,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给予批评教育并将其表现反映给学校,做为顶岗鉴定中工作表现的材料之一。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在公司。

  第五章公司保密制度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

  1、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客户信息、合作渠道和重要的合同、单据;

  (4)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5)产品的具体材料成分,特殊制作工艺,产品的生产成本;

  (6)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3、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保密”字样,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4、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5、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原则上不准带出公司。如外出需携带须经理同意,并妥善保管。

  6、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处罚,直至予以除名将相关情况反映给学校,公司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力。

  第六章差旅管理制度

  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经理审核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

  进出口贸易公司章程 10

  1、目的

  单证议付是出口业务中至关重要的环节,直接影响到收汇的及时与否。为了规范出口业务单证议付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进出口业务单证议付操作

  3、内容

  3.1信用证及客户议付要求资料的分析和传递;

  3.2合同的管理及传递

  3.3议付单证的审核

  3.4议付单证的交付及管理

  3.5议付单证的留存

  4、操作制度

  4.1要求贸易部门在出货前一个月提供合同、信用证(如是其他付款方式,则提供客户要求和银行资料)及生产部门的生产任务书

  4.2客户开立信用证,收到银行到证通后,单证议付操作员必须到通知行取证,并作好到证登记。

  4.3单证员及时根据合同、形式发票对信用证进行核对分析,列出不符合项及软条款项目,反馈给国际贸易部门和生产部门

  4.4生产制造部门与国际贸易部门根据信用证或合同中规定的出货条件,确认是否对出货前一系列工作计划的安排作适当调整

  4.5单证员必须在货物出运前一周,根据信用证或合同条款审核出口单证,并作好单证审核记录,同时根据信用证规定,做好其他单证的准备工作

  4.6货物出运后,单证员应督促单证操作员取得海运单据及各类议付单证

  4.7单证备齐后,单证员应重新进行审核,严格根据“单单一致,单证一致”的要求: 4.8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和有效期限内,单证员应及时将规定提交的单证交到议付行进行议付,并请银行在议付登记本上作好相应的单证交接手续。若议付行对单据有异议时,单证员必须耐心解释或及时更正,需担保时,汇报主管出具担保书

  4.9在D/P或D/A结汇方式下,单证员要向业务员取得准确的国外代收行详细地址。并提供给委托行

  4.10在T/T结汇方式下,单证员一定要收到财务部的`货款到帐通知后,再将正本单据寄国外客户或业务员

  4.11在任何一种结汇方式下,若客户有扣款或减价要求时,必须取得销售副总以上的批准方可放单。

  4.12议付单据送交银行的同时,根据报关单内容制作出口专用发票、银行审核单证无误后,将单证寄往付款行

  4.13单证员对单据要跟踪查询,直至收汇或单据安全到达对方面的手中。

  4.14任何正本单据在交接过程中都要做好登记和签收工作.在规定期限内,收到付款;

  4.15出货后一个月内,要做好核销单及退税单的退税工作,退回的核销单在收汇后及时到外管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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