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2 编辑:文帼

  据悉,2017年福建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告已经公布,大家不妨去看看吧!下面是关于2017年福建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告的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2017年福建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告

  各市、县(区)委组织部、编办,教育局(教育工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有关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处:

  为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活力,促进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根据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大学生村官,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选拔、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平等参与、机会均等的原则;坚持品学兼优、注重素质的原则。

  二、选聘名额

  全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800名,根据各地行政村数量、2016年选聘完成任务和2017年选聘计划等情况进行分配,其中:福州市95名,厦门市45名,漳州市95名,泉州市95名,莆田市55名,三明市100名,南平市100名,龙岩市100名,宁德市100名,平潭综合实验区15名。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选聘名额视情况予以倾斜。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本省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1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8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本科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符合报考我省选调生条件可兼报大学生村官的人选。

  选聘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3)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良好;(4)身心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5)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6)除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生源毕业生外,其他县(市、区)生源需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

  对具备以上条件的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聘。

  四、选聘方法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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