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档案的7个问题详解

时间:2022-10-19 10:16:55 档案 我要投稿

职工档案的7个问题详解

  我们在职场中的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等,都需要档案“说话”,档案具有重要的“凭证价值”和“参考价值”。如果没有档案,会对你的升职、退休等产生很多影响。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职工档案的7个问题详解,欢迎阅读!

职工档案的7个问题详解

  职工档案的7个问题详解

  1.职工档案的重要性

  根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业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

  职工档案是社会保险行政机关认定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年龄、有毒有害岗位时间的重要凭证,是职工取得国家规定的职业(执业)资格、一定职位所不可缺少的重要材料,也是人事管理严格用人单位在招用、提拔使用时的必要审查材料。

  2.档案关系能否认定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就是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存在状态的重要依据。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只有一方提供劳动,一方支付劳动报酬,才能算形成了劳动关系。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仅保管档案,未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也未领取过劳动报酬,该劳动者与该用人单位仅存在档案保管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

  3.职工档案不在单位,单位要为他缴纳社保吗?

  缴纳社保的前提是以劳动关系的存在为必要条件的。即便人事档案不在本单位保管,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应该享受社会保险;也就是说,自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第一天,即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用人单位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现行《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政策的有关规定,如果职工档案存在职介中心,用人单位无法为职工办理缴纳社会保险手续,用人单位可以以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用人单位应缴纳的比例计算,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由职工个人到职介中心办理缴纳社会保险手续。

  4.劳动关系解除后,需及时转移职工档案

  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及时履行转移职工档案的义务。职工档案随其劳动关系转移而转移,由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保管。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18条指出: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不按规定转移职工档案,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职工因档案转移手续发生纠纷的,属于劳动争议,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5.失业期间档案由谁保管

  领取失业金期间,档案由户口所在地的人社局档案管理部门保管。是在办理失业保险金程序中由单位传递到人社局的。个人不得携带或保管档案。

  6.档案丢失对退休有影响吗?

  可以办理退休,但对领取养老保险金数额有一定影响。

  《社会保险法》第16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按照这一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有两个基本要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

  档案对这方面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在退休年龄方面,如果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的,目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主要以档案的最早记载为准;在缴费年限方面,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而视同缴费年限主要就是根据档案记载确定的。

  档案丢失会影响的内容包括:确定退休年龄、确定工龄、确定视同缴费年限等,这些内容都会影响计算养老保险金。如果档案丢失,参保人员应按实际缴费年限办理退休手续,核发养老保险待遇。

  7.丢失档案怎么办?

  一旦档案丢失,需要由原工作单位或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有关个人档案丢失情况说明,或补办档案记录,并交人社局审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档案被原单位丢失后当事人起诉原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并赔偿经济损失是否受理的复函》中指出,保存档案的企事业单位,违反关于妥善保存档案的.法律规定,丢失他人档案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档案关系人起诉请求补办档案、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档案丢失怎么办

  第一,继续查找。国家对档案保管有严格的规定,一般来说,档案是不会丢失的,即使是丢失也只是“失踪”,一般不会“死亡”,只要不宣布“死亡”,就不应该放弃查找。

  第二,就当前之需,先补办一个临时档案。职工档案,主要内容是参加工作时间、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等,这些问题大多都是通过有关途径可以证实的,因此,在预知范围内,应该也必须为职工先补办一个档案。

  档案意味着什么

  如今,高校毕业生忙着找工作不顾档案,没有把档案转移的问题放在心上的现象愈演愈烈。有调查显示,有近4成高学历求职者都加入了“弃档族”,很多毕业生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档案放在哪里,也没有意识到人事档案没处理好将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比如今后向新的就业城市调动户口等,都需要完整的档案资料。

  针对毕业生人事档案的问题,一些应届毕业生认为:“找工作,带上简历、证件什么的就可以了,现在用人单位招聘肯定不会看档案了,只要有能力胜任工作就行。”特别指出,现在跳槽是经常的事情,繁杂的档案手续反而牵制了毕业生的行动。更多毕业生则表示,等到需要用档案时再找也是一样的。

  一份人事档案里到底有些什么东西?档案对于毕业生的工作有什么影响?有关部门专家介绍,毕业生的档案袋中,主要包括4项内容:《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个人人事档案、《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

  专家解释说,毕业生的人事档案记录着学生的个人经历,包括各个时期的学籍卡、成绩单、奖惩证明、党团资料、工作经历等,并且都是原件。当毕业生参加工作后,会面对如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养老保险办理、人事调动、社保福利、工龄计算等问题,这些方面都离不开档案。

  “别小看了人事档案,处理得不好,很有可能就成了流动人口或"净身户"。”不少毕业生就是大学毕业后,对自己的档案不闻不问,等到工作单位落实、晋级或招考时,才发觉自己的档案并不在学校,其实一些高校的档案在毕业那年就已经返回原籍或者转移到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另一方面,当企业面临关停再补办资料都来不及,或自动离职放弃档案“净身出户”,再次跳槽后仍然没有索取档案,有保管权的单位无法与该人联系时,就会造成无处投档,而无保管权的单位也很难为其出具证明。这样导致自己的档案始终处于“学生阶段”,影响工作年限计算。

  国家对档案保管有严格的规定,一般来说,档案是不会丢失的,即使是丢失也只是“失踪”,一般不会“死亡”,只要不宣布“死亡”,就不应该放弃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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